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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业区物业管理公约为维护安阳工业园管理区域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正常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工业园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舒适、文明和谐、安全生产的工业园区,在《安阳工业区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及当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约。一、相关定义说明:1.使用人:通过租赁合同的方式,取得厂房、办公室、土地使用权的各单位、企业、生产厂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合法经营者。由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公司)对园区行使管理权和物业服务,对厂房、地块(包含地上建筑物)、办公室、公共设施、绿化环保、清洁卫生、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生产、水电供给等进行监管工作。2.物业管理费:指深越公司用于管理及保养本园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及开支。物业管理费分租赁厂房及办公楼和使用人购买土地自建厂房两种标准,租赁厂房和办公楼按0.15美元/平方米/月、自建厂房按0.85美元/平方米/年(按土地面积收取)3.其他费用:按租赁合同约定收取。4.公共区域:指使用人户门或者厂区围墙以外的地方,其中包括:楼外空间、园区出入口、人行道、车行道、公共绿化区、各类配电间等。5.公共设施:指物业共有的各种设施设备:消防、机房、电缆、电线、监控、管道等,企业个人使用部分不包括在内。6.外墙:指工业园区所有的外露墙体部分。二、总则深越公司的物业部是工业园的物业管理部门,对本园区的房屋、公共设施、秩序等事务行使管理权。全体使用人均应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并有权对物业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及严格遵守当地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并履行各自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并应知晓对自己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第一章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使用者的权利在各使用者遵守本公约的所有规定及当地政府订立的有关法规并按期缴纳有关费用的条件下,各使用者将享有下述权利:1.有权按当地法规政策及深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2.依法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权利。3.各使用者在缴足相关费用时,可享受深越公司提供的服务。4.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分、共同设施设备,建议物业公司及时组织修缮。6.使用者有权在租赁厂房内从事办公、研究开发或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条使用者的义务1.使用者所租赁的厂房不得用于宿舍、厨房等非办公用途,若需改变使用功能,须经深越公司书面同意。2.使用者不得在厂房内从事高电力负载、高噪音、剧毒、易燃、易爆等任何违法及违反园区环评管理规定的经营活动。3.使用者对厂房或其他建筑物进行装修或安装大型设备,需向物业管理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在装修方案同意后方能施工。发生违规违章装修或违反园区管理规定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占用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凡因使用不当致使使用权限范围内的厂房或其它建筑物及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已经或可能损害园区共同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观瞻的,必须及时整改修复。5.使用人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并严格执行。其他使用人也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从园区内消防、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监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优良道德风尚。上下左右毗邻应友好相处,互供便利,共创良好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环境。8、园区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改动厂房、办公室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2)对厂房、办公室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进行违章凿、拆、搭、建;(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共用设施及场地;(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等系统;(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6)在厂房内存放危险及易燃易爆物品;(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8)在园区内制造各种噪音及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9)阻塞任何公共地方或放置垃圾、废物于公共地方内;否则,深越公司有权将该物件移走,所产生费用由该企业承担,对该企业的损失,深越公司不需负责;(10)涂污公共地方或公共服务设施,张贴通告、悬挂招牌或其它物件于户外及公用地方;(11)在指定的停车位之外,随意停放车辆;(12)在公共场所、道路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挂、设立广告牌;(13)每栋厂房设有专用的摩托车棚,不准随意占用或改变摩托车棚性质。(14)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第二章深越公司的权利与责任1.深越公司有权依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园区管理的相关规定。2.依照管理公约和租赁合同对本园区实施管理。3.依照管理公约和租赁合同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4.深越公司有权对违约业主提出诉讼,有权制止违反有关园区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5.深越公司有责任对本园区公共场所的照明、消防设备、保安设备、机电设备、园林绿化地等公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并保持其良好的功效。6.保持园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7.对园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定位停放。8.安排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对园区进行日常巡视,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及处罚。9.收取的各项费用将用于日常管理,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的维护和保养。第三章法律责任凡有违反本公约规定者,除制止其行为外,还应视其情节严重性上报至公司或者管委会。本公约中各条款如与当地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当地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第四章附则本公约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公约一式四份份,入驻企业(或使用者)一份,深越公司三份,具有同等效力。入驻企业(或使用者)签章:深越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工业区物业管理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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