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法律责任-PowerPointPresentation
第八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一、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二、救助措施概念特征种类第二节法律责任P276——284一、违反婚姻法的民事责任二、违反婚姻法的刑事责任三、违反婚姻法的行政责任婚姻法结构图总论本论附论婚姻家庭的概念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特殊婚姻问题法律责任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的原则亲属制度通则实质条件形式条件监护亲权扶养诉讼离婚登记离婚理论问题婚姻家庭:*属性*历史沿革婚姻家庭法:*原则*与民法的关系亲属制度:*分类*亲属法律事实结婚制度:*无效婚姻*事实婚姻*配偶权*夫其财产制离婚制度:*法定理由*后果*探望权扶养、亲权、监护:父母亲身份的确认法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区际婚姻实践操作问题婚姻家庭法的渊源亲等的计算结婚的程序无效婚姻的确定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收养的程序涉外婚姻问题一、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2、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4、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5、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返回救助措施的概念救助是指对妨害婚姻家庭的不法行为的受害人,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有关单位以及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给予的援救、援助以及帮助。有关组织、机关实施救助所采取的各种办法、手段,如劝阻、调解、惩罚等,则为救助措施。返回救助措施的特征1、实施救助的主体是依法拥有救助权的有关组织和机关2、救助的对象为妨害婚姻家庭不法行为的受害人3、实施救助的方法依主体不同而有所不同4、对受害人实施救助,除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主动干预外,一般基于受害人的请求而实施返回救助措施的种类1、劝阻居委会、村委会劝说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止侵害行为2、调解居委会、村委会、所在单位3、制止公安机关4、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5、侦查、起诉和审判告诉才处理必须主动追究可以主动6、强制执行48条返回(三)张风长期在外与叶韵(女)姘居,迫于社会家庭及舆论压力,张风想断绝与叶某的不正当关系,遂与叶韵签订了一次性由张风补助4万元生活费的协议,叶韵得到4万元后出具了收据。去年12月,张风在一次事故中死亡。张某的妻子刘佩发现了该协议和收据后,认为叶韵取的8万元无合法依据,要求叶韵返还。叶韵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在和张某姘居时并不知道他已经结婚,直到分手时张风采告诉她已经结婚。叶韵认为自己申明大义,与张风彻底了断。自己因身体不好,4万元除了看病、租房已经全部用尽,不可能给张某的妻子钱。问题:1、刘佩可否要求叶韵返还补偿费?2、叶韵的说法能否得到支持?(五)吕文惠与前夫1958年结婚,因前夫自1995年以来长期在外与一饭店服务员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于2000年11月协议离婚。协议内容有:(1)某私营企业各占一半份额;(2)有价证券、银行存单各分一半;(3)鉴于甲方对家庭关系的破裂负有责任,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给一方所有,甲方只取自己的衣服用品。但吕文惠前夫在外买了两套房子,一套产权证写的是他的名字,另一套写的是与他同居的饭店服务员的名字。这些情况吕文慧离婚后才知道。问题:吕文慧对这两套住房享有权利吗?对前夫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怎样的制裁措施。(四)马晓林骑自行车在马路上逆行,并迎面驶来的一辆面包车撞伤,左腿被撞伤。经事故鉴定,马晓林的过错为60%。面包车司机依法承担了事故责任,马晓林住了3个月的医院,腿伤治愈了,但走起路来腿有些跛。马晓林住院期间,丈夫郭志只去探望了两次,留下200元钱。马晓林出院后,娘家人把她接了回去,之后,马晓林几次打电话希望郭志来看自己,并把自己接回家。可郭志说做生意忙,没法照顾马晓林,看了马晓林一次就没在露面。马晓林在娘家住了一年,认为丈夫嫌弃自己腿跛,自己又没有收入,娘家生活也不富裕,时间一长给娘家人造成了经济上的压力。几番和郭志索要生活费,郭志总说生意不好,没钱给马晓林。马晓林认为自己已被丈夫遗弃,一纸诉状把郭志高到了法院,要求郭志负担自己的生活费,并承担赔偿责任。问题:1、婚内可以主张赔偿吗?为什么?2、若允许婚内赔偿,在执行中会出现怎样的问题?(二)王某,11年前结婚,3年后与丈夫的姐夫勾搭成奸生下一子,王某(包括奸夫)心知肚明,但对丈夫隐瞒了这个孩子的血缘关系九年之久。去年事发后,其夫诉请离婚并要求王某赔偿。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判另王某赔偿1万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配偶与他人通奸生有非婚生子女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遂撤销一身判决。2、张某,15年前结婚,从4年前起在外地包工地时与多个女子通奸,并于其中儿女生有非婚子(法院开庭时一个三岁,一个一岁);张某还为其中一女买了一套住宅。事发后,某妻于今年春节后起诉离婚并索赔。法院以配偶与人通奸生有非婚生子不属于婚姻法46条规定的赔偿范围为由,准予离婚但驳回其损害赔偿请求。问题:1、无过错方可否依据婚姻法请求赔偿?2、离婚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3、请对婚姻法46条的规定做出评述。一、违反婚姻法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意义成立条件请求权的行使返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1、是婚姻义务的本质要求2、是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要求3、是完善婚姻立法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既有填补损害,维持公平、正义的功能,又有精神抚慰,平息怨愤,缓和矛盾的功能,还有制裁、惩罚违法犯罪,规范保护婚姻秩序的功能。返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成立条件依婚姻法第46条,有以下要件:1、一方必须有严重的过错,必要前提2、另一方必须无过错,必要前提3、必须因过错行为而导致了离婚,从而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返回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1、必须由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2、必须向有过错方提起解释一29条3、请求权的行使期限解释一29、30条4、与照顾无过错方的关系5、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否让与或继承6、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确定标准返回离婚损害赔偿与照顾无过错方的关系性质不同*损害赔偿离婚分割财产原则适用的情形不同四种所有适用的结果不同有过错照顾无过错方符合46条赔偿二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并用返回离婚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确定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10条的规定,依以下因素来确认: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返回
本文标题:法律责任-PowerPointPresentation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04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