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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核要点及申报材料明细根据山东省金融办有关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须先满足相应条件,然后向区县(市)监管部门(金融办)递交申请材料,由区市金融办审核同意后向市金融办报送材料,最终由省金融办审核并批复。一、设立审核要点(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行业地区布局合理,目标客户真实可靠,市场定位准确,规模化、专业化特色突出。(二)公司章程的审核。重点是章程合规、股权设置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治理与风险控制机制科学等。(三)注册资本的审核。注册资本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设立各类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具备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1、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2、在省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3、在省内设区市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4、在省内县域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四)股东持续出资能力的审核。股东应当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具备持续出资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信誉良好。第一大法人股东或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一般应当是主营业务突出的当地骨干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两年连续盈利不低于1000万元,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且货币资金充足。(五)高管和从业人员的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至少有1名具有三年以上担保或金融经历,高级管理人员中具有三年以上担保或金融经历者不少于2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禁由公务员兼职,需参加省金融办统一组织的考核或考试。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六)有固定营业场所。营业场所须具备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自有)或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租赁)等,并组织现场查验。(七)公司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的审核。公司管理、项目评审、决策流程、信息披露、应急管理、财务、统计、内审、风控制度健全。(八)省金融办提出的其他审核要求。二、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在满足了上述条件以后,设立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准备以下材料:(一)市金融办关于XX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辅导报告(二)XX关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请示内容包括:公司筹委会(组建工作小组)关于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申请;申请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出资人大会同意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设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经营机制、目标市场、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利润分配预案、内控机制及控制目标、准备金提取方案等。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全省融资性担保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行业地区布局合理,目标客户真实可靠,市场定位准确,规模化、专业化特色突出。(四)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内容应当载明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等内容,符合《公司法》和《暂行办法》要求,可参照范本,详见附件四;提供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草案的决议。要求章程合规、股权设置合理、组织机构健全、治理与风险控制机制科学等。(五)股东名册企业发起人(出资人)名册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上一年度盈利情况。自然人发起人(出资人)名册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社会组织发起人(出资人)名册包括:发起人(出资人)名称、法人代码、住所、注册资金、拟入股金额、占总股份比例。(六)股东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证明材料包括:人个简历、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入股资金来源合法性证明和完税证明;个人信用记录报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法人股东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的企业法人股东的资信证明;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同意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企业法人关于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第一大股东还需提供近三个月所有账户货币资金余额汇总表和经银行盖章的银行对账单以及银行交易流水(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内容包括: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银行账户明细等。(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应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市或县(市、区)监管部门现场查验报告。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内容包括:担保项目评审制度、担保业务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重大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预案、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融资性担保信息统计制度、内审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等。(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预审名称,不得带有“投资”字样。(十一)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新设立公司应先向省金融办提交拟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参加省金融办统一组织的考核或考试。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参见《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16号)。任职资格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五。(十二)股东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见附件六。(十三)省金融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一:申请材料样式要求申请材料样式要求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标准A4规格纸张(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并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除有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签名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外,一律打印。2、“申请材料”采用全省统一封面、统一目录、统一顺序、统一编码、统一装订的样式组织。封面与目录样式附后。对目录中的空缺件,在要件名称后面括号内标注明“无”、“待补”或“部分待补”等字样,不能将要件名称直接略去。3、为便于档案管理查询,申请材料应采用可自由拆装的文件夹装订。每项材料的首页用彩色分页纸,打印材料编号与材料名称,以英文大写字母编码,单独成页。4、“申请材料”装订后的封面和侧面分别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加注申请机构属地名称,如“济南”、“潍坊”、“省直”字样。5、首次上报的材料一律只报一份,同时市金融办和申请单位各自留存一份。6、如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是以英文书写的,应附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7、设立申请审批登记表和重新确认登记表,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电子申报的材料,需附带光盘。附件二:申请材料封面式样××担保公司设立(或变更)申请材料(青岛)申请日期:二〇一年月日附件三: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登记表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登记表一、基本情况机构名称机构组织形式机构性质拟注册地址拟申请经营地域范围拟申请经营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传真通讯地址邮编申报辅导机构二、注册资本金(万元)其中:国有资本:财政性资金:出资人(股东)出资额比例(%)三、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年龄职称学历学位从事银行或担保工作年限(年)联系电话四、从业人员情况姓名职务年龄职称学历学位从事担保工作年限五、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六、其它链接真实性声明郑重声明:呈交的所有材料均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章填表日期附件四: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范本XXXX担保XX公司章程范本(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担保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是经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股份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名称:××××××××(简称××公司)。本公司住所:本公司性质:邮政编码:第四条本公司营业期限:第五条XXX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本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或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本公司的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第八条本公司下设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的文件。第十条本公司遵守国家、山东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监管。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重点为当地企业、“三农”和个人消费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并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条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第十三条本公司业务经营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经省金融办批准,本公司经营以下融资性担保业务(或其中部分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第十五条经省金融办批准,本公司兼营下列业务(或其中部分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五)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业务。第十六条经省金融办批准,本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第十七条本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存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省金融办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第三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第十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应注明股份总数,每股金额)。第十九条本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或本公司以股东出资入股方式设立,……………)第二十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本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三)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四)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本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三)企业法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四)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入股前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五)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六)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七)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二十三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二十四条本公司成立后XXX日内,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等。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备置股东名册,主要内容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占比,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二十六条此项内容为界定大股东责任,保留此条款编码待补充。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五章股东
本文标题: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核要点及申报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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