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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NGXX-XXXX1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理要求及考核指标、评价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与职责、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管理事项、依法治企、工作贯彻与协作、考核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各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法律风险管理的考核、评价、评级工作。各子集团、直管单位内部成员单位开展此项工作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3694风险管理术语《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事部1997.3.12人发[1997]26号3术语和定义GB/T2369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法律风险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单位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单位造成损害的可能性。3.2法律风险管理单位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3.3总法律顾问Q/CNGXX-XXXX2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注:企业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负责。3.4执业法律顾问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3.5重要成员单位在境内外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并由各子集团和直管单位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下属重要经营单位。列入重要成员单位的企业资产总额或利润总额的合计占子集团或直管单位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4管理要素4.1概述管理要素由7个A级要素和23个B级要素组成(见表1)。采用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实现各子集团和直管单位法律风险管理的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全面提高单位法律风险管理的能力水平。表1管理要素序号A级要素B级要素1目标与职责目标责任制2制度建设基础制度专项制度3组织建设机构人员条件保障4管理事项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知识产权保护其他事项5依法治企法律风险管理意识的培育与提高守法经营6工作贯彻与协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信息报送业务协作7考核评价自查考核激励与责任追究整改后评价4.2目标与职责4.2.1目标Q/CNGXX-XXXX34.2.1.1单位应制定明确的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并围绕目标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应满足:a)形成文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并得到贯彻实施;b)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上级要求,并与单位的法律风险相适应;c)与单位其他目标具有同等重要性;d)法律风险管理六个体系目标(法律风险管理标准体系、法律工作制度体系、法律事务组织体系、法律审核体系、法律诉讼维权体系、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体系)应明确、具体;e)应涵盖各重要成员单位。4.2.1.2针对法律风险管理目标,每年度有具体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计划。a)有量化指标并便于实施;b)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或重点工作安排;c)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4.2.3责任制4.2.3.1一般要求单位应按照“业务工作谁主管,法律风险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级人员在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职责。4.2.3.2领导层4.2.3.2.1主要负责人a)是单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接受总法律顾问有关法律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汇报,保证总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机构人员职责行使,使其能顺利开展工作;b)就有关法律风险解决管理方案及措施的实施等依照权限范围做出决定;协调处理涉及法律风险防范的重大事项;c)与各重要成员单位签订法律风险管理目标责任书(或体现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内容的相关文件等);d)决定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评价与奖惩等;e)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汇报;f)其他应由主要负责人履行的职责。4.2.3.2.2总法律顾问a)全面负责单位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单位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涉及法律风险的相关事务,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b)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c)对重要规章制度进行审查或指导法律顾问进行审查;d)总法律顾问应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安排的总法律顾问述职;e)总法律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向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汇报;Q/CNGXX-XXXX4f)总法律顾问应对法律意见书进行审查;g)其他应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4.2.3.3中层管理者a)中层管理者应掌握本单位业务范围内涉及的法律风险管理事项;b)认真落实关于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时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c)其他应由其履行的职责。4.2.3.4全体员工a)应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b)熟悉本岗位相关法律风险,履行本岗位法律风险管理职责。4.3制度建设4.3.1基础制度4.3.1.1单位应建立健全下列法律风险管理相关基础制度:a)法律风险管理制度或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至少应包括法律事务的组织机构、法律顾问的职责权限、重要事项的法律风险管控等内容;b)总法律顾问制度,该制度至少应包含总法律顾问任职条件、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4.3.1.2单位应对法律风险管理相关基础制度进行宣贯。4.3.2专项制度4.3.2.1单位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专项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制度:a)合同管理制度;b)诉讼管理制度;c)法律审核制度(或法律审核内容散见于经济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管理、重大事项管理等相关制度中);d)授权管理制度;e)知识产权管理制度;f)法律风险管理考核评价制度。4.3.2.2单位应对法律风险管理相关专项制度进行宣贯。4.4组织建设4.4.1机构4.4.1.1单位应设立独立行使法律风险管理职能的法律事务机构,专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工作。4.4.2人员4.4.2.1单位应设立总法律顾问,按照不低于总经理助理级别进行管理。所属重要成员单位也应设Q/CNGXX-XXXX5立总法律顾问。4.4.2.2单位总法律顾问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持证上岗。不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领导兼任总法律顾问的,应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副总法律顾问。不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不应被提拔、聘任为总法律顾问。4.4.2.3单位应配备专职法律顾问,专职法律顾问配备不应少于一人。其中,工业企业不少于人员总量的1‰;科研院所不少于人员总量的2‰;流通、金融、服务类企业不少于人员总量的4‰,规模较小、人员总量较少的单位可为1人(总法律顾问兼职的,不包含在此人数统计范围之内)。4.4.2.4单位法律顾问应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4.4.2.5单位应执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26号),承认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法律顾问获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4.4.3条件保障4.4.3.1单位应为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提供法律风险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业务学习、培训和工作资料购买、日常必需的工作协调与沟通、课题研究、聘请专家及相关的研讨费用、评比奖励以及其他特殊需要的支出等。4.4.3.2专项经费不包含诉讼费用、办案的奖励提成等。4.4.3.3专项经费应单独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工作需要足额列支。单位应制定专项经费使用办法,总法律顾问应对专项经费的支出予以审查,保证经费的规范使用。4.4.3.4法律风险管理专项经费按照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安排预算额度:a)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以下的,专项经费不低于5万元;b)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亿元到10亿元之间的,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c)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到20亿元之间的,专项经费不低于15万元;d)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以上的,专项经费不低于20万元;e)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专项经费不低于30万元;f)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专项经费不低于50万元。4.5管理事项4.5.1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4.5.1.1重大事项4.5.1.1.1单位应制定完善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与议事规则,制度中应包括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保证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应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审查意见完备可查。4.5.1.1.2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单位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一般包含:a)投融资;b)大额资产处置;Q/CNGXX-XXXX6c)改革改制;d)招标、投标;e)公司同其他企业进行合资、合作、联营;f)对外提供担保;g)制定规章、制度;h)知识产权保护;i)商业秘密保护;j)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k)其他。4.5.1.2审核要求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核要求:a)在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中,应保证法律顾问享有知情权;b)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应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调查工作应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全面了解可靠真实的决策信息,以便初步做出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判断;c)法律顾问应参与涉及法律风险管理事项的决策进程,把握与决策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找出可能出现法律风险的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风险防范控制的建议和方案,有关领导和部门应认真考虑和落实有关建议和方案,确实无法落实改进的,应由相关领导和部门出具说明,并报决策机构决定;d)单位涉及法律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应由总法律顾问或执业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应对所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及决策程序等问题进行严格审查;e)法律意见书应符合集团公司的规范要求;f)总法律顾问应对法律顾问的审查分析意见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4.5.2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4.5.2.1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或程序规则,制度中应包括对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内容,法律审核率应达到100%,审核意见完备可查。4.5.2.2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要求:a)单位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的相关管理办法健全,法律审核应嵌入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工作流程;b)法律顾问应把握与规章制度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的建议和方案;c)法律顾问应对规章制度的制定、发布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作出提示。4.5.2.3单位规章制度需要进行修改时,也应进行法律审核。4.5.3合同管理Q/CNGXX-XXXX74.5.3.1一般要求单位应做好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明确的合同管理原则、合同制度建设以及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保证合同的法律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管、合同救济等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4.5.3.2合同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原则如下:a)单位应坚持合同统一管理原则;b)单位应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手段,鼓励和推广合同法律风险防控系统软件的应用,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c)合同专用章应集中统一管理。4.5.3.3合同的法律审核合同的法律审核要求如下:a)合同签订前,应对客户资信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包括客户经营资格、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资金、信誉和担保方面的情况。其中,重大合同还需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参与合同的起草、谈判;b)合同签订前应对客户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质量保证等履约能力进行专业评审;c)合同应经法律审核,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审查意见完备可查。合同未经法律审核,不签订、不用印;d)法律顾问提出审核意见的,合同经办人应按反馈的法律意见与对方进一步商榷并修订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经风险评估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决策;e)合同变更、解除也应进行法律审核。4.5.3.4合同订立合同订立要求如下:a)合同应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内部审批,经审批通过的合同,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正式订立合同;b)合同有多页的,在加盖
本文标题:法律风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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