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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080704(本版撰文新快报记者黄颖通讯员冯瑞清)近日,广州市物价局首次公布了《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讨论稿。广州住宅实行物业管理越来越普遍,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更是所有市民最为关注的,为此,讨论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更组织物业管理沙龙,邀请市物价局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业主和其他社会人士讨论该《细则》的可行性。其中争论点主要集中在物管费政府基准价定价标准高低、物管费基准价是否应区分带电梯和无电梯物业两个标准、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与原条例的衔接问题等方面。业内人士表示,该四点内容如果不能达到共识,未来极有可能引起新的物业管理纠纷。《细则》出台背景去年12月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公布了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作为对刚实行不久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配套法则,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2月中,广东省物价局和建设厅又公布了新的物业管理收费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至于国家和省地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由于考虑到给出一定空间让下属各市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标准,所以仅是粗线条地制定政策方向。为此,广州市作为物业管理市场的先行区,有必要尽早制定相关细致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据透露,该《细则》经过社会讨论后,将会尽快完善并在今年内出台。细读《细则》五项新规定一、不再为个盘定物管费讨论稿最重要的是改变了定价方式,以往,广州市的楼盘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费必须由市物价局制定并批准,但这一做法将被取消,而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进行调节。具体做法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包干制、酬金制和组合制形式约定物管费方式。在此基础上,讨论稿规定,实行包干制、酬金制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组合制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和高档住宅、别墅物业服务收费以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新增收费方式组合制组合制是根据广州实际情况制定的,指业主根据物业服务需要,分服务项目聘请管理企业并支付费用的管理模式和计费方式,是市场调节的一种做法。三、区别高档和普通住宅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的认定,按住宅建设项目审批所确定的住宅建设项目类别来确定。住宅建设项目审批位确定类别的,按单位建筑造价确定。单位建筑造价超过当时、当地经济适用住房造价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四、规定小区内配套学校、商用物业物管费标准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学校、商业办公配套的物管费。其中,住宅小区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物管费,按不高于该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的50%计收;住宅小区内的商业、办公物业,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的,可在高住宅小区物管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商业物业最高不超过150%,办公物业最高不超过100%。五、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收费向最终用户收取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收取上述有关费用,可向委托单位收取不超过委托收取总额3%的手续费。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子文)
本文标题: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讨论稿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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