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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合伙企业法第一节合伙企业1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与清算2第三节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与债务清偿3第四节入伙与退伙4第五节法律责任5学习目标1.明确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明确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性质及与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的关系。2.了解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对外债务的承担及与无限合伙人之间的关系。3.掌握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及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责任性质。4.了解我国合伙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合伙企业的业务执行、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请思考:如果您个人资金有限,是否想过与他人合伙创办或经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业务执行、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我国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一节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特征(一)合伙企业的成立基础是合伙协议。(二)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三)合伙企业的人格同合伙人的人格不完全分离。(四)合伙企业的财产同合伙人的财产不完全分离。(五)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三、合伙企业的种类(1)以合伙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可将合伙分为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2)根据合伙的目的和法律地位不同,合伙可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3)大陆法系国家以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把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与隐名合伙;(4)在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把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四、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1.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伙。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三)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1.协商一致、书面合伙原则。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3.合伙人分别纳税原则。4.合伙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原则。5.合法财产及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五、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一)合伙企业具有团体性,是人和财产的集合,其人格具有相对独立性(二)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三)合伙企业民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第二节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与清算一、普通合伙(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三)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合伙解散的概念合伙的解散又称合伙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定原因的出现或全体合伙人的约定使合伙关系消灭。2.合伙解散的原因(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3.合伙解散的法律后果4.清算人的确定5.清算事务的执行6.清算程序及财产分配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二、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须有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2.合伙协议3.合伙人的出资4.企业名称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第三节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与债务清偿一、普通合伙(一)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1.合伙人的出资2.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3.财产份额的转让(二)合伙事务的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利2.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3.合伙事务的执行规则4.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5.合伙事务的决议6.竞业禁止7.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三)合伙债务的承担及清偿1.合伙债务的概念2.合伙债务的承担3.合伙债务的清偿4.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之间的关系二、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财产份额的转让(二)合伙事务的执行1.执行权2.有限合伙人滥用管理权的责任3.有限合伙人行为限制的放宽(三)合伙债务的承担及清偿1.合伙债务的承担2.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第四节入伙与退伙一、普通合伙(一)入伙1.入伙的概念及条件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合伙组织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2.入伙的后果(二)退伙1.退伙的概念退伙是合伙人在合伙组织存续期间退出合伙组织,消灭合伙人资格的行为。2.退伙的形式(1)法定退伙。(2)强制退伙。(3)声明退伙。3.退伙的效力(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3)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二、有限合伙的特殊规定(一)入伙(二)退伙第五节法律责任一、合伙人因登记不实产生的责任二、合伙人因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责任三、清算人的责任四、争议解决的方式五、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竞合思考题1.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什么叫法定退伙?什么叫强制退伙?什么叫声明退伙?3.合伙企业的特征有哪些?4.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5.合伙债务的承担及清偿有哪些法律规定?案例分析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务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3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需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由于业务蒸蒸日上,四人都得到巨额利润,丁于是准备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再同他人合作开展另一个运输公司,遭到甲乙丙的反对。甲提出要退伙,乙、丙、丁勉强同意,但只同意退给甲30万元了事,甲应允,并拿走30万元。半年后,甲妻见运输业务赢利可观,遂向乙、丙、丁提出不再退伙,并把30万元留给丁,三人表示等和甲谈后再说。3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车祸,亏损严重。甲、乙、丙、丁对如何分担债务发生争执。请问:(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合法?(2)丁在合伙企业之外另建新的运输企业是否合法?(3)甲的第一次退伙是否有效?(4)甲妻的行为是否可以恢复甲的合伙人地位?(5)甲对车祸损失应否承担责任?(6)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丁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而丁与某汽车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案例分析2.张某、王某和李某于2009年1月成立了合伙企业,经营客户的货物运输服务,经营效益一直很好。2011年5月,张某的母亲突发疾病,需要住院治疗,于是张某想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投资的8万元所形成的合伙份额转让,用来给母亲治病。张某的表兄谭某想受让其财产份额,张某表示乐意转让。于是在没有通知王某和李某的情况下,二人就完成了转让行为。在谭某要行使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时,王某和李某才得知张某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二人非常生气,不承认转让的效力,并表示他们愿意出同样的价格受让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是张某认为,自己是本人财产份额的权利人,他想转让给谁由自己决定,王某和李某无权干涉。于是,王某和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请求认定张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并将张某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们。请问:法院是否支持王某和李某两人的请求?为什么?本章小结合伙企业是典型企业的一种,是在公司企业之前产生的,由于合伙企业的灵活性特点,现许多国家依然将其作为一种主要的企业形式。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是指调整合伙企业在设立、经营、变更、终止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合伙企业的诸多制度如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及合伙事务的执行制度等都是具有自身特性的,需要认真的理解和掌握。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与清算,入伙、退伙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须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标题:第六章合伙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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