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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一无二的法律适用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域名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规则研究作者:高田甜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相似文献(5条)1.学位论文刘培国论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2007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调查制度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是在进口贸易中对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的两条主要途径。随着2004年对外贸易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修订,我国已初步构建了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从而强化了进口贸易中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然而,由于相关规定比较粗疏,而且缺乏具体的配套措施,我国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以致在实践中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对于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研究,无论是从保护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角度,还是从保护我国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学等优势知识产权资源的角度来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通过对欧美等发达国家相关制度的研究,分析了我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找到完善有关制度的思路与方法。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在当今,知识产权与进口贸易的关系非常密切,同时侵害知识权的进口贸易又对国际贸易与各国的外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世界各国尽管立法目的不尽相同,但对于进口贸易中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是基本一致的。第二部分论述TRIPS协议对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保护对象上,TRIPS协议关注的是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保护标准上,TRIPS协议统一并提高了知识产权标准,并且强化了知识产权的执法措施;在保护方式上,TRIPS协议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了WTO多边贸易体制范畴。第三部分论述美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进口贸易中的知识广:权调查制度——337调查以及海关保护制度。美国337调查制度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自洽性与可操作性,调查时限非常紧迫,救济措施具有极强的威慑性。从法律性质上看,尽管337调查制度具有程序上的表面公正性,但无法掩盖其实质上存在的不公正。美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重点突出,对于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简洁而有效。第四部分题为欧盟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其主要内容包括欧盟对于各成员国知识产权国内执法的要求及其海关保护制度。欧盟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近年来不断加强,保护范围广泛,并且具有明显的超TRIPS保护趋势。第五部分探讨我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及其完善。该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两种主要制度,即知识产权调查与海关保护。我国进口贸易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知识产权调查制度方面,存在着调查申请人不明确、调查要求较高、调查程序不具体、不具有操作性、救济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在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制度方面,主要存在着保护范围狭窄、权利人负担重、程序严格、海关主动保护力度不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上述两项制度的具体措施。在知识产权调查制度方面,主要是界定申请调查的主体与要求,细化调查程序与救济措施的相关规定;在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方面,主要是扩大海关保护的范围,减轻权利人的负担,增强海关主动保护职能等。2.学位论文张雪忠TRIPS协定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对策2007本文对TRIPS协定对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对策进行了探讨。文章指出,根据TRIPS协定,主要药品生产商可以禁止他人“制造、使用、标价出售、销售、或者进口”专利药品或通过专利方法制造的药品。另外,TRIPS协定第39.3条还保护秘密信息免于“不正当的商业使用”。面对自身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在今后的谈判中采取一致的立场,坚持对TRIPS协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此之前,发展中国家也应尽量利用TRIPS协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中存在的空间,采取对公共健康的解决最为有利的法律措施。3.学位论文刘旻杰TRIPs协定第22-24条分析2006本文对TRIPs协定第22-24条进行了分析。第一章谈的主要问题是TRIPs协定第22-24条的不足之处,WTO在世界知识产权协定达成方面是失败的,TRIPs协定所具有的矛盾不仅仅是源自于WTO成员国自身贸易政策的考虑,而更多的是来自于对知识产权理解的冲撞。第一章主要分析了TRIPs不足所在,而这个分歧主要是来自于欧盟和美国对地理标志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定位之间的分歧。本文第一章的第一部分首先会对TRIPs第22-24条进行介绍,紧接着在前文论述的背景下,作者分别从立法和执行两个层面来对TRIPs第22-24条规定的不足之处进行论述。第二章是对TRIPs协定第22-24条不足之处所产生的原因进行的论述。在本章中,作者首先会对地理标志进行定义,接着介绍了在TRIPs协定之前国际上对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多边试探。在前面论述的背景下,主要是从介绍欧盟和美国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概况来试着解释TRIPs第22-24条产生不足的原因,第一节介绍了美国和欧洲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的起源。第二节介绍了欧盟和美国有关地理标志的法律制度。第三章,提出了解决现在地理标志保护窘境的方案。一个是以“注册体系形式,另一个是以“利益表”的形式。第四章阐述了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策略选择,第一节主要回顾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状况,第二节是将我国地理标志的立法与TRIPs进行了简略的比较,并论述了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应以《商标法》为主要形式。本章的第三节论述了TRIPs协定第22-24条的不足之处对我国的影响,本章的最后一节主要是关于我国我国参与地理标志相关国际谈判的策略选择。4.学位论文李艳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协调态势及其对我国的影响2006近年来,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传统知识在经济、科学和商业等方面都表现出了巨大的价值。传统知识价值的不断增强,引发了复杂多变的伦理、法律以及公共政策等问题,因此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高科技化的今天,对传统知识不正当利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拥有大量宝贵传统知识的民族、社区和国家要求用法律保护传统知识的呼声越来越高。然而,大多数传统知识都具有其自身独特的特点,并且其产生的年代久远,属于集体创造和口头传播,很难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其进行保护。那么如何保护传统知识,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国际组织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为了使传统知识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应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协调和保护就显得日益重要。这不是靠某一个个人、某一个国家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各个国家,整个国际社会不断加强沟通,不断进行协调来努力实现。本文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简要介绍了传统知识保护国际协调的背景;第二章论述了传统知识保护国际协调的兴起,具体介绍了有关国际组织为促进传统知识保护所做出的贡献,并且分析了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传统知识保护问题上存在的分歧以及解决这些分歧的有效途径;第三章着重分析了传统知识保护国际协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进展情况,并详细探讨了传统知识保护的目标和方法问题,为更有效的保护传统知识奠定了基础;第四章阐述了我国应对传统知识保护国际协调的对策,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应该采取何种对策既能保护我们所掌握的传统知识资源,又能为国际上保护传统知识贡献一份力量。5.学位论文徐海筠论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强制许可机制2007本文对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强制许可机制进行了研究。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对国际药品专利保护制度以及公共健康危机和药品可及性问题进行了考查,通过国际上各相关条约对药品专利保护的规定和公共健康保护的规定的介绍,突显出药品专利保护与公共健康保护在一定范围内的冲突。第二章通过介绍TRIPS体制下对药品的专利保护制度,详细分析2001年的多哈宣言和总理事会决议在此问题上取得的进展和局限,全面介绍和评析TRIPS框架下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一个总体架构。第三章从介绍两个有关强制许可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案例出发,同时通过比较分析的办法介绍加拿大、巴西和印度这几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立法,致力于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有效利用TRIPS的灵活性条款为自己创造有利的国际国内环境,以使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利益达到更好的平衡。第四章则侧重介绍了我国在公共健康问题上所遇到的挑战,以及我国现有立法体制对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通过结合TRIPS在这一问题上的发展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规定,评析我国立法中尚存在的不足,同时简要介绍和评价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9bf8dde5-a106-46c9-8093-9dea006dc61d下载时间:2010年9月7日
本文标题:独一无二的法律适用规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域名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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