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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垄断法律规制研究作者:王德全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单海鹏打破电信垄断,加强电信监管-环渤海经济瞭望2002,(4)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电信产业的拆分前后的比较分析,对拆分后的状况进行了评价,并通过对垄断的利弊分析以及对垄断的预防措施的探讨,对如何就我国电信引入竞争机制和防止垄断的发生提出了建议.一是引入更多的经营主体,二是加强监管.此外,还对入世后的电信发展前景作了简要分析.2.期刊论文程雪垠电信改革后的电信垄断-现代管理科学2007,(8)在2002年电信改革后,人们期待电信竞争会促进电信市场的福利改善.时至今日,电信市场是否变成了一个竞争性市场呢,文章对此进行了探讨.从集中度、市场分割和勒纳指数来看,电信市场仍旧是一个垄断市场.3.学位论文肖红义本地电信法律规制研究——以本地电信基础设施为视角2006由于技术和需求条件的限制,本地电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认为是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因此,长期保持法定垄断的局面,即由一家电信运营商垄断经营本地电信网络和本地电信业务。自上世纪巴八十年代以来,技术进步、需求增长等因素使本地电信自然垄断特征逐渐消失,本地电信具备了引入竞争的可能性,由此我国电信业先后进行了以拆分(不管是横拆还是纵向拆分)为标志的三次大的改革,概括来说就是联通公司的成立、第一次拆分重组、第二次拆分重组。而其中,本地电信的变革在三次改革中都有涉及,但与移动通信领域已经实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有效竞争相比,本地电信市场依然是一个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在北方是中国网通,在南方是中国电信)。因此,本文准备从不同于业务拆分的基础设施与经营业务分离的角度探讨实现本地电信有效竞争的新途径。本文共分三章:第一章,本地电信规制与竞争的基本理论。本章首先界定了一些与本文的研究密切相关的几个基本概念和理论学说,即本地电信、本地电信基础设施、规制、自然垄断。其次,文章对本地电信的自然垄断性做了一个判定,认为由于以下四方面的原因,本地电信业自然垄断的根基已经动摇,本地电信已经具备了引入竞争的条件:(1)电信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本地电信网络的投资成本;(2)从需求情况看,需求的变动特别是需求的快速增长会改变成本劣加性的存在条件,进而动摇本地电信自然垄断属性;(3)数网融合的出现为本地电信引人竞争提供了现实可能性;(4)本地电信业务品种的多样化使本地电信市场具备了引入竞争的条件,原因在于,一旦品种增加了,便会把原本一个自然垄断的大市场细化为一个个规模与技术经济特性不等且不断变化的子市场,新品种可以成为新厂商进入市场的有力武器,他们利用品种的差异性进行专业化生产可以与处于优势地位的电信运营商展开更有效的竞争。再次,本章针对本地电信基础设施的具体情况,不认为在基础设施领域也应该引入竞争,原因在于:(1)成本因素。虽然技术的发展已经大大降低了通信管道铺设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使重复的通信管道建设成为一种可能,但对于本地电信市场的新进入者,尤其在目前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情况下,有可能出现的民营企业新进入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2)经济因素。在电信、因特网、广电网三网融合的趋势下,现有的通信管道存量其实已经可以基本满足最近一个时期电信发展的需求,重新铺设管道,是个大大的浪费;(3)再次,地下空间,尤其是城市地下空间的有限性使无限制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具备可能性;(4)自建网络解决不了处于垄断地位的本地电信公司垄断和限制竞争的现状。接下来,本文分析了传统的政府规制手段在本地电信市场规制失败的原因和表现,其原因在于:(1)规制机构和被规制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传统的规制模式下,规制机构容易被收买;(3)对规制机构激励不足。规制失败的表现有:(1)进入规制导致了垄断经营者的劣质服务;(2)政府规制带来政企不分。最后,本文由此引入将本地电信业务分为竞争性业务和垄断性业务两个部分,本地电信服务属于竞争性业务,通信管道属于垄断性业务。对于前者应放松规制、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开放,把规制重点放在规范竞争上,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从事本地电信经营业务;对于后者则坚决实施管线分离,由专业的管道公司统一建设、经营通信管道并向本地电信经营者出租通信管道,从根本上解决本地电信市场的垄断问题,促进本地电信业有效竞争的实现。第二章,我国本地电信市场竞争和法律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章首先以本地电信业为重点简要回顾了我国电信业的三次大的改革,得出了改革后我国本地电信市场并没有实现有效竞争的结论,并分析了有效竞争缺失的原因。其次,本文阐述了我国本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分别在南方和北方地区拥有绝大多数得通信管道却为维护自身的垄断地位拒不向其他电信公司出租冗余空间,导致通信管道的大量重复建设;二是通信管道产权界定不清;三是通信管道的经营问题,不具备建设资格的主体投资建设了通信管道,相应地就产生了这些主体违法出租、出售管道的情况;当然也存在某些合法建设但没有网络元素出租、出售权的企业将本应自建自用的管道违法出售、出租的情况;以及某些合法租用通信管道的主体非法转租的现象,造成了对合法拥有并经营通信管道的主体的间接损害,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四是通信管道合法所有人权利受到侵害时举证困难。现在投资开发和建设通信管道的权利所有人,由于没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属于自己的权利没有被依法确认,其管道被占用、权益受到侵害时,在诉讼中却遭遇法律障碍,法院要求举证,权利所有人却提供不出属于自己的管道权属、面积、结构、形状、坐落、坐标、等级、用途等合法记载证明。最后,本章分析了在本地电信基础设施法律规制上存在的问题,即:(1)相关法律缺位,现存法规层次不高、覆盖面窄、体系混乱;(2)本地电信基础设施的产权问题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3)监管主体不清、监管乏力。第三章,本地电信法律规制的制度安排。首先,本文指出,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在本部分,本文分析了正在制定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法》对实现本地电信有效竞争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了现行电信法草案在立法体制、立法宗旨以及具体制度上的不足之处,由此提出必须对草案进行大的修改,不然颁布了《电信法》对实现电信行业的有效竞争也没有多大的积极意义。其次,本章以管线分离为前提讨论了解决现存以及新建本地电信基础设施垄断问题具体的制度设计,提出通过建设城市共同沟的办法彻底消除处于垄断地位的本地电信商的垄断基础,为实现有效竞争奠定基础,并就管线分离的现实条件、共同沟建设的历史、共同沟的作用及我国在建设共同沟方面立法和技术上的不足做了充分的分析。最后,本章就建立独立的本地电信法律规制机构进行了分析。提出由于电信行业政企分开不彻底、信息产业部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专业监管职能以及组成人员素质上的缺陷导致目前的监管乏力,并由此提出了建立独立监管机构的必要性、具体的构想及监管机构应具有准立法权、行政权和准司法权。论文的主要创新点论文的主要创新点是研究的视角。电信行业的经营及监管状况研究确实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的热点问题,但是,研究者众多不代表已经没有研究的必要,从反面来讲其实更代表研究现状的不令人满意,从我初步的阅读和比较来看,这些研究有四个重要的特点:首先,注重于宏观的理论上的分析,一般从垄断、竞争、管制的原理出发,应然性的认为应该如何如何,而且,对电信行业作为一个整体不加细分地来研究对策,几乎没有关于本地电信基础设施法律规制的专门文章;其次,一般注重对外国相关行业经验的介绍,并且不加分析的认为其应然性地使用于中国;第三,原理性、原则性的制度建构比较多,比如应该加强规制、进一步改革、促进竞争等,而少有如何规制、如何改革的措施,对电信行业已经存在的一些关键性难题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最后,研究电信行业规制或垄断问题的以经济学和管理学方面的研究者为多,法学文章较少,专门从法学的视角对本地电信行业基础设法律施规制进行研究的则几乎没有。不仅如此,不管是经济学文章还是法学文章,对电信垄断现状提出的对策多是加强管制、规范竞争、互连互通等。因此,本文试图从破除基础设施垄断的新视角来建构实现本地电信有效竞争的法律规制体系。4.期刊论文魏祥建关于我国电信垄断的几点思考-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16(z1)对电信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并对加强电信的反垄断措施提出几点思考.5.学位论文夏智敏民营企业进入电信垄断业务的策略研究2006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一份历史性文件,《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三十六条”)。“非公三十六条”的颁布意味着从原则上来说,民营企业可以进入电信、航空、铁路、石油等传统垄断行业参与竞争,也表明了国家将电信等传统垄断行业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决心。但是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受到冲击最大的国有垄断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必定会在改革的过程中给民营企业设置种种困难和阻碍。因此,垄断行业的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更需要民营企业自身的努力和尝试。民营企业一向以富有活力和冒险精神而著称。其实早在“非公三十六条”发布以前,在某些垄断行业的政策空白地带,民营企业就以新技术或新模式为起点,开始了打破垄断的艰难探索。为此,总结民营企业在探索期进入垄断行业的经验和教训,对民营企业更好地参与垄断行业的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电信行业这个典型的垄断行业为例。首先就垄断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政策,竞争战略和电信改革等方面理论进行整理和综述。在明确理论和知识背景之后,以电信行业为例探讨民营企业打破电信垄断的路径、成功关键因素和策略。在主体内容上,本文首先对电信行业的产业链进行分析,指出目前电信的垄断主要集中在电信运营业务,民营企业进入电信运营业务是民营企业参与垄断竞争的关键。然后针对民营企业进入电信运营业务这个目标,运用S.W.O.T模型,对民营企业进行分析,总结出理论上民营企业应该采取的策略。在理论分析之后,本文选取了陈氏兄弟的IP电话,UT斯达康的小灵通,泰龙通信的驻地网以及VOIP网络电话这四个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通过总结案例的成败的教训,提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或模式创新是民营企业进入电信运营业务的基础,与国有电信运营商结成利益共同体是生存的法则,建立持续竞争优势是成功的关键这个结论。6.期刊论文王程.朱盈盈电信产业垄断导致电信资费失衡问题的分析-现代商业2007,(36)中国电信业市场规模庞大、潜力无限,但同时面临行业垄断和行业主管部门垄断保护等问题.随着世界经济浪潮的冲击,国际问的竞争异常激烈,而中国电信业目前尚处于传统垄断阶段,这对其发展极为不利.本文对中国电信业垄断产生的原因以及垄断对国家、企业及消费者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打破垄断以促进中国电信业健康发展作了一些思考.7.学位论文夏冰中国电信业不对称规制研究2006电信服务的基础性、网络的完整性、固定资产的沉淀性以及电信运营的规模经济,决定了电信行业采取垄断经营模式的必要性,许多国家都通过法律、制度等形式确立了电信行业的垄断经营体制,并维持了相当长的时间。因为自然垄断的存在,使得电信市场缺乏竞争。在垄断的状态下,电信运营商有能力操纵价格,一方面会导致供给不足,造成社会福利的净损失。另一方面会使消费者剩余缩减。电信服务的基础性和公众性要求电信运营商必须承担起普遍服务的义务,并保证社会公众对电信网络资源的公平使用,所以必须对电信行业进行严格的规制。在电信行业的规制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难题,典型的有:融合与竞争的规制,何时放松规制,对称与不对称规制,融合挑战传统行业的界限,绑定与非绑定,基础设施竞争与重复建设,普遍服务违悖公平。而上述规制难题中,争论最为激烈的是规制方式的对称与不对称。本文的基本命题是中国电信市场的不对称规制是否达到政策设计的初衷。根据这个命题,本文在梳理有关电信不对称规制的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描述中国电信不对称规制的演进,并从电信市场结构,电信市场的企业行为、电信市场绩效等方面对实施不对称机制后的电信市场进行实证分析,进而解释相关理论和提出相关
本文标题:电信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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