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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本课件与教学设计文稿于2007年在辽宁省(沈阳与大连市)进行过辽宁省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班演示,并且进行过师生合作公共观摩课录像展评.列入岳麓版新课程全国培训中心精品资源之一.罗马的金戈铁马彪雄称世,抹去战争的硝烟,留下的却是一部永恒的法律。在古罗马神话中,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天平象征公平裁判,宝剑象征维护正义的力量与权力,如若违法则决不姑息;双眼蒙布,象征自我约束,不被外界所干扰“为了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1818-1892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耶林《罗马法精神》“辉煌属于希腊!宏伟归于罗马!”TheGloryisGreece!TheGrandnessisRome!斗兽场遗迹,斗兽场在其最光荣的时期,带给了罗马辉煌壮观的一面。即使延续几个世纪后的今天,斗兽场仍然令罗马深引为豪,并使游客无不叹为观止!今日此罗马之摇篮,藉着考古挖掘,得以重见天日。即便是废墟,亦足以清晰地饱享那举世无双的景观:神庙、市场、剧扬、宫殿。那用智慧头脑安排的绝妙装饰以及那真正迷人的风景,把我们带进了罗马神秘的政治历史。古罗马元老院意味着什么?古罗马广场废墟这里是罗马广场遗址,是罗马公民行使主权的地方。对罗马意味着什么?古罗马圆形剧场古罗马万神殿帝国的强盛罗马角斗士造型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深圳市翠园中学孙曙光程进第七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深圳市翠园中学孙曙光程进导言人类迈进现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为国家政治的必然趋向。但是,两千多年来中央集权专制的积重难返,使人们深感缺少“法治”的血脉正是中国政治传统的最大症结之一。思想家们注意到西方自由民主宪政制度的进步,随着思考的推进,我们把目光转向宪政的古代起源——罗马法(ROMANLAW)与希腊城邦小国寡民政治体制不同,罗马人的金戈铁马列征服了地中海,建立了雄霸欧、亚、非三洲大帝国。一方面,它从不像希腊人那般吝啬,而把公民权扩充到帝国境域所有自由人,体现出罗马人明智的宽仁与道义;另一方面,它又以灵活务实的态度摸索出一套治理国家的成熟经验,即制定出古代世界最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求得社会纷争的和谐与安宁……既然世界上许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礼仪与法律条文,为什么惟独罗马法成了现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渊源呢?“世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浑朴,繁丽,畅达,古典,舒适,奇崛,壮观,肃穆……。只有一个词,它们不会争,争到了也不受用,只让它静静安踞在并不明亮的高位上,留给那唯一的城市。这个词叫伟大,这座城市叫罗马。”——余秋雨《行者无疆》思考:你认为罗马“伟大”有哪些重要表现呢?其中最“伟大”的应是什么?为什么?博大缜密的罗马法律所向披靡的罗马军团气势磅礴的建筑艺术横跨三洲的帝国版图一、从共和国到帝国1、贵族共和制2、帝国君主专制古罗马共和国政治制度王权:两名执政官,掌管国内事务,指挥军队作战。一年一任,不得连任。由百人议会中选出。两名执政官权力平等,如遇非常时期,设独裁官(又称狄克推多)代替二执政官,任期仅为半年,独裁官有24名扈从,肩扛插有战斧的一束木棒,此权标就是法西斯的来源。贵族:所有提议案要经元老院批准,所以元老院是实权机关,300名终身职的元老是贵族势力的坚实堡垒,他们掌管着国库的运作和一切的对外事宜。平民:前494年设立的保民官一年一任且必须由贫民中选出,初为2名,后增至10名。此官职是为保护平民的利益而设的,凡是不利于平民利益的行为、法令等,保民官都有权力予以否决,保民官的人身与其否决权神圣而不可侵犯,其权利以后又进一步扩大。元老院废墟由平民选举产生,监督政府行为保民官执政官:最高行政官职两名由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元老院:国家决策机构,由全体贵族共商政事,少数服从多数。公民大会:平民参加,选举公职并通过元老院提案。保民官:平民争夺民主权利而设官职6至10名,有权否决元老院决议。思考1:罗马共和制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个人专权、协调贵族与平民的利益?结论:古罗马共和国具备民主建制: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被视为现代议会制度的古典渊源。凯撒奥古斯都(屋大维)屋大维公元前27年(公元前1世纪后期),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屋大维成为执政官、大祭司和保民官,享有“祖国之父”的称号。他又接受了元老院奉给他的“奥古斯都”的尊号。“奥古斯都”在拉丁文中是“神圣的”、“至尊的”意思。他又成为西方帝王的一种头衔。屋大维还被授予“元老院首席公民”(即“元首”)和元帅的荣誉称号,独揽了罗马的行政、军事、司法和宗教的大权。“元首”这个词,从此就正式在世界各国使用了。当时他才三十六岁。恺撒的个人独裁→屋大维的个人独裁和元首政治的建立。元首制是从共和政体向君主政体过渡的中间环节,其实质在于共和政体形式下的君主专制。元首政治时期,元老院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形同虚设,实际权力由元首操纵。大约从公元3世纪后期开始,元老院逐渐退出政治舞台,元首政治随之过渡为君主政治。思考2:罗马共和制是如何转变为元首制的?元首制具有什么特点?古罗马的政制君主制—贵族共和制—皇帝制(元首制-君主制)执政官(行政)元老院(决策)公民大会(监督)保民官屋大维确立实质:君主专制元老院被控集大权一身戴克里先:公开的君主专制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二、从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1、罗马法的雏形——十二铜表法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从共和国到帝国的发展过程中3、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习惯法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注意罗马共和国对外不断扩张,对内贵族压榨平民,贵族垄断行政、军事、宗教大权,把平民排斥在外,甚至禁止平民与贵族通婚。经济上,贵族强占公有土地,使平民普遍陷入沉重的债务之中。引发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十二铜表法——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是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十二铜表法(LawoftheTwelveTables)是古罗马在约前450年制定的法律,是罗马法的重要基础,因各表系由青铜铸成上,故而得名《十二铜表法》。这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颁布之后,就成为共和时期罗马法律的主要渊源。上图为后人描绘的罗马市民围观和议论罗马法的场景。资料回放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摘编自《十二铜表法》古罗马最早的法律《十二铜表法》产生内容评价(作用)民法刑法诉讼程序。习惯法的汇编。规定债务奴役制,维护贵族利益。强烈要求长期斗争,第一部成文法典对平民而言:一定程度上的胜利。对罗马而言:罗马法的渊源,基本法。根本目的:维护奴隶主的统治思考3:《十二铜表法》颁布的原因?内容?成果?原因: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烈要求。内容:保护债务奴隶制和家长制,维护贵族利益;成果:成文法按律量刑,贵族不能按习惯法欺诈平民。结论:这是第一部由贵族、平民两个阶层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把贵族压迫的隐蔽特权变成了法律约束,体现了贵族的德性与妥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民。这是第一部自然法,体现出法律的均衡、约束与道义。探究一:十二铜表法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你受到什么启示?答案提示:十二铜表法的出现是共和国内部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结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结果,其实质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罗马共和国。启示:1、平民斗争的坚决;2、贵族妥协的明智与开明;3、平民政治的成熟;4、法律建设的超越性的清醒克制和宽宏大量(这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从而保证了罗马人最终成为世界性大帝国的原因)。公元117年的罗马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作为内海的大帝国。从罗马建国(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称为公民法。公民法罗马公民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则不够完善注重形式,程序烦琐,缺乏灵活与变通《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范围:操作3、代表1、定义2、特点(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所以统治起来困难至极”思考:版图扩大后的统治阶级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万民法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简洁灵活、实用有效在不改变原有公民法的前提下,广泛借鉴了外邦人的法律,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与公民法的最大不同)1、背景: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社会不断对外扩张,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原来的公民法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万民法体系。范围:内容:操作:2、特点(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项目公民法万民法时间适用范围内容形式结果公民法和万民法的比较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公民罗马境内各族人民侧重国家事务偏轻私法规范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注重形式、缺乏灵活简洁灵活、实用有效万民法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自然法1、概念: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人人平等、公正至上)。2、提出:西塞罗(“自然法之父”)3、地位: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3、何谓“自然法”?(1)定义:(2)时间、人物:(3)意义: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观念。(如,人人生而平等、公正至上)共和国晚期、西塞罗①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思想基础和指导原则……;②……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小测试:①《十二铜表法》属“公民法”还是“万民法”?②最初的“公民法”是成文法还是习惯法?③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什么?我认为法源于自然,而“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赋予所有人“法”;自然界存在一些普遍的法则,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这些原则永恒不变,这些原则也必须体现在法律中。—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影响: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的积极性较好的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力。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成熟。1、公民法:2、万民法:3、自然法:查士丁尼及廷臣罗马法整理提炼阶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和皇后狄奥多拉《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篆》、《查士丁尼新赦》《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2、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思考4《查士丁尼法典》由哪四部法典组成?为什么说集罗马法之大成?如何评价它的历史地位?③成果与评价:罗马法是帝国境内自由人的“国际法”,它注重调解贸易、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国家公法与民间私法具备,尤其是私法是罗马法的核心内容,适用于帝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民法大全以广泛的适用性与灵活的实效性,最大限度地理顺了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有助于巩固帝国政权并促进社会稳定及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①组成:《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和《新敕》②内容: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公法)、人物、继承、契约、民事诉讼法规(私法)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发展演变内容备注早期习惯法未被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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