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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一、税收的概念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对纳税人强制无偿征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2、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税法的概念1、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2、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税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生效的税收基本法律和税收其他法律。税收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条例(国务院94年1月1日起实施工商税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制定生效的税收法规。税收地方性法规;税收地方性法规是指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会制定的适用本地区的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税收规章包括两种:一种是税收部门的规章,是由国务院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另外一种是税收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总则2、纳税人(纳税主体)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征收主体:税务机关、财政机构、海关3、征税对象4、税目;是各个税种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5、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我国现行税率大致可分为4种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定额税率;又称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的数额大小划分若干等级;(个人所得税,教材143页)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等级;(土地增值税)6、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一次课征制;在商品流转全过程中只选择某一环节课征;例如“消费税”多次课征制;在商品流转的全过程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征。例如“增值税”7、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例如: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不能按照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8、纳税地点9、减税、免税;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减税免税类型有(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10、罚则;罚则是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罚则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纳税人必须按期足额缴纳税款11、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比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四、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概念: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根据税法规定形成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关系。2、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主题是由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等代表。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人,包括社会组织和个人纳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征纳活动中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见教材118页倒数第十行)五、我国现行的税种体系;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税行为税和资源税五类22种1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财产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4特定行为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年开始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筵席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维护建设、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5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第二节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1、征税对象: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2、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基本规定应税劳务进口货物(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混合销售;是指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见教材121页)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二、增值税的纳税人1、纳税人的基本规定;为加强增值税的增收管理,可以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照购入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准予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2、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凡年应税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均为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也可以认定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外),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并且年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应按各自的增值税销售额分别申请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4、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并进入辅导期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性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提出申请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三、增值税的税率1、基本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除以下例举的外,税率均为17%3、低税率;税率为13%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机零部件除外)、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率也为13%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一般规定是:商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适用征收率为4%,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6%另外,有以下规定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行销售死当物品,征收率为4%拍卖行受托拍卖的增值税货物,向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4%纳税人销售旧货物,无论其是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4%四、增值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项额*税率2、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税款抵扣制,其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税率3、销售额的确定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确定折扣销售,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无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减去折扣额以旧换新;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除旧货物的收购价格(见教材125页案例3.1)还本销售(见125页倒数第五行)以物易物(见125页倒数第一行至126页)5、价税合计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6%或者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6%或者4%)(见教材126页案例3.2)例如: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4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1170000,则当月计税销售额为=300000+1170000/(1+17%)=13000006、包装物押金的处理(见教材126页)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为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售额。其中逾期以1年为期限的,对收取1年(含1年)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乘以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根据运输费结算清单(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例如:购进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为51000元此例不允许抵扣3、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而不足抵扣的情况,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纳税人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六、应纳税额计算及举例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见教材128页案例3.3和教材129页案例3.4)例如1: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7月因外购货物,准予扣除进项税额1600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通过认证),当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0元,销售的货物适用税率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该企业7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2000000*17%=340000当期进项税额=1600007月份应纳税额=340000-160000=180000例如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5月向农业生产者购进一批免税农产品,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买价为2000000元,该企业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为4520000销售的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计算该企业5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进项税=2000000*13%=260000当期销项税=4520000/(1+13%)*13%=520000(1+13%)不含税5月份应纳税额=52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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