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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建设市场主体法律制度1、了解企业法律制度和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定。2、熟悉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3、掌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章重点:一、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概述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就是国家通过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建设活动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和批准,赋予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的建设活动的制度。建设从业资格制度具体包含从业单位资质制度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两个方面的内容。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从业单位资质制度法律依据法定要件《建筑法》第12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②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③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等级划分《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从业人员资格制度法律依据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二、执业资格管理企业资质实例从业单位资质审批资质动态管理从业人员考试注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证书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1993年10月,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建设工程工期由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从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工程仍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的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这期间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101.6万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5.6万元。案例案例点评:法院结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设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判定如下:1、原被告所订立的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3、被告偿付原告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原因:违反工程建设执业资格管理法规。建筑企业进行承建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被告负全部责任,承担工程质量的返工费,并偿还给被告多收的工程款。三、立法现状从业单位资质管理2000年1月25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2000年3月29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7月25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8月23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3月17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11修订)2005年10月12日,《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1月11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三、立法现状从业人员资格管理199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2008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9月1日,《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9年4月7日,《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8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5年2月4日,《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1月26日,《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5日,《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四、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从事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制度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均需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置和已完成的工程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审查,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发给相应的资质证书,确定其承担任务的范围,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一种制度。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五、从业单位的条件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4、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注册资本反映的是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也是判断企业经济力量的依据之一。六、从业单位的资质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工程建设从业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业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6.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含义: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法人的资格。(2)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3)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2000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资质标准、资质管理、违法处罚规则等做出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资质条件划分为一、二、三、四级共4个等级。各级企业资质标准如下:划分条件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不低于2000万元不低于800万元不低于100万元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年份5年以上3年以上2年以上1年以上3房屋建筑累计竣工面积,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近3年30万平方米以上近3年15万平方米以上近3年15万平方米以上——4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连续5年达100%连续3年达100%连续2年达100%达100%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划分条件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或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5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40人以上20人以上4人以上20人以上10人以上3人以上10人以上5人以上2人以上5人以上2人以上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划分条件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四级资质7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具有相应专业统计等职称中级以上中级以上中级以上初级以上中级以上初级以上统计员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遵守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6.2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1.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分类和分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序列,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划分3-4个资质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或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序列,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包括60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为1-3个资质等级或者不分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序列,划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等13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分为一级、二级两个资质等级或者不分等级。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3.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申请和审批建筑业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批部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为: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企业资质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总承包序列、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资质和劳务分包序列企业资质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审查合格的建筑业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4.企业资质证书的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5.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内容包括: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筑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年检制度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符合资质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下述13种行为的;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分级标准的80%,其他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上述13种行为的;技术骨干总人数未达到资质分级标准的80%或者主导工艺、主导专业技术骨干人数,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数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有下述13种行为的。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申请晋升资质等级、转为正式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资质的,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1、与建设单位勾结,或者企业之间相互勾结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2、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3、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的;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6、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制度7、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8、以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申请资质的;9、超越资质等级范围勘察设计的;10、转让资质证书的;11、为其他企业提供图章、图签的;12、伪造、涂改资质证书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四节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的资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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