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十八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第一节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一、社会保障概述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确立的,对社会成员在生育、年老、伤残、疾病、失业、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者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面临生活困难时,以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提供物质帮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社会保险。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后的基本生活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其主要内容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例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遗属保险等。它是基本社会保障项目,是对劳动者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处于社会保障的核心地位。2、社会救助。又称为社会救济,它是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在公民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旨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保障水平低于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3、社会福利。从一般意义上讲,社会福利囊括了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之外的其他所有的社会保障内容,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福利待遇。4、社会优抚。它是针对部分社会群体而设立的,是国家或社会依据规定对法规定的优抚对象进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特定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1)普遍性与差别性相结合的原则。(2)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帮助公民抵御种种危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性、共济性、普遍性和保障性特点。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一)养老保险的含义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而失去工作能力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或社会给予一定收入补偿和提供物资帮助,保障劳动者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置的专项基金,由各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构成。从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的100多个国家来看,多数国家实行国家、雇主、劳动者三方共同出资,并以企业和个人为主的原则。(三)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从社会保险机构获得的多种物资帮助。按照现行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养老保险待遇分为三种:(1)离休待遇;(2)退休待遇;(3)退职待遇。三、失业保险法律制度(一)失业保险的含义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在法定期间内给予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置的专项基金。(三)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对失业保障对象因失业造成生活困难,为保障其基本生活而给予的各种物质待遇。四、医疗、疾病保险法律制度(一)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医疗保险,是指劳动者在非因公造成患病、损伤时,获取所需医疗费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疾病保险法律制度疾病保险,我国又将其称为“病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非因公造成疾病、损伤时,给予其生活上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是在劳动者因病而造成收入中断时,为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而给予的一种“收入补偿”性质的保险,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费用补助性质不同。五、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一)工伤保险的定义和特征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造成伤害、死亡或职业病后,对受到伤害者及其家属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措施。工伤保险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1)工伤保险既具有补偿性,又具有赔偿性。(2)保险费用的分担由企业或雇主缴纳,职工或者雇员无须缴费。(3)保险项目齐全,但常常与失业、医疗、疾病等社会保险相互交叉。(4)保险待遇标准普遍高于其它社会保险。(二)工伤的范围按照国际惯例,现代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既包括因工伤害,又包括职业病伤害。(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即职工因工造成伤亡或职业病时所获得的各种物质帮助。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职工治疗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住院费、药费、就医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假期,护理费,辅助器械费用。2、工伤津贴。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并享受本单位各项福利。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应经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情况给予相应的待遇。伤残人员凭工伤伤残抚恤证,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抚恤金,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安家补助费等。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六、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因怀孕和分娩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时,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具体待遇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服务、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生育期间的职业保障等。第三节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一、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指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包括:社会救济救灾救济扶贫救济二、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指国家以法定形式通过政府行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优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包括:抚恤、优待、养老、就业安置等。三、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发展各种社会、社会救助事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和恶化而制定的各种政策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如:住房、医疗、教育等
本文标题:第十八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275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