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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法律责任与法律诉讼讲授内容…第二节外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四节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责任的措施第三节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一节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第一节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概述一法律责任与变化中的法律环境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剖析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引起的应由违法者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后果。构成法律责任的两个要素:它以一定的义务存在为前提;出现了违反此种义务的事实。一法律责任与变化中的法律环境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过失、欺诈或违约而导致客户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损失,由此而承担的法律后果。20世纪80年代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变化(一)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大量增加。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家估计,由于法律诉讼和赔偿金额的激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诉讼的直接费用支出占其审计收入的20%。(二)扩大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利益集团或人士(非签约第三方)的责任。(三)扩充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内涵。不但要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表达意见,而且对查找被审计单位的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也负有重大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1)被审计单位的原因1.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2.经营失败法律责任被审计单位1、错误、舞弊和违反法规行为防止或发现错误与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还是错误导致。保证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和发现违反法规行为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当、也不能对防止被审计单位违反法规行为负责,但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可能是遏制违反法规行为的一项措施。2.经营失败•任何一个企业,经营失败的风险总是存在的•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宏观环境上的原因,或经营管理上的原因等,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到期无法归还贷款、管理出现混乱、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等这样一种状况。•经营失败常常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经营失败会使一些利益相关者遭受损失,他们要通过法律途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往往成为被控告的对象之一。•经营失败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与注册会计师无关。但一般公众不理解经营失败和审计失败的区别,故当公司发生经营失败时,报表使用者通常会归罪于审计失败,尤其是近期签发的审计意见是无保留的、表明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反映是公允的时。•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提出了错误审计意见的情形。•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与审计失败的转化:在通过审计未能发现重要错报因而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时,在法律方面要考虑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如果审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没有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那么由此导致错误的审计意见就属于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2)注册会计师方面原因1.违约2.过失3.欺诈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当行为:违约、过失和欺诈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违约违约:指注册会计师未能达到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如未能按期出具审计报告、泄漏商业秘密等。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就要负违约责任。由违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过失定义: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谨慎,招致了工作失误的后果。由过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判断标准:以其他具备专业素质的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程度为标准。过失的分类:通常将过失按程度不同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也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即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即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准则的要求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问题:注册会计师如何从重要性角度来区分普通过失与重大过失?重要性是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重要因素。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查出会计报表中重大的错误与舞弊,注册会计师不可能查出会计报表中所有的错误与舞弊。具体地说:①如果会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常规审计程序通常应予以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很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②如果会计报表有多处错报事项,每一处都不算重大,但综合起来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却较大,也就是说会计报表作为一个整体可能严重失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认为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因为常规审计程序发现每处较小错报事项的概率也较小。共同过失定义:对他人过失,受害方自己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而蒙受损失。例证:被审计单位未能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所必要的信息,后来又控告注册会计师未能妥当地编制纳税申报表,这种情况可能使法院判定被审计单位有共同过失。在审计中未能发现现金等资产短少时,被审计单位可以过失为由控告注册会计师,而注册会计师又可以说现金等问题是由缺乏适当的内部控制造成的,并以此为由来反击被审计单位的诉讼。欺诈与推定欺诈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为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不予以披露或作出不实的证明,而导致相关第三者受损。由欺诈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推定欺诈”,又称“涉嫌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两者的区别:因为后者不包含带有故意欺骗性质的陈述。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被视为推定欺诈。特别是近年来有些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注册会计师过失或欺诈责任界定参考图(注意重要性、内部控制及动机的作用)错报没有查出重大吗?是内部控制有效吗?否运用了实质性测试程序么?否没有过失否是控制测试应当揭示出来吗?否普通过失是是是否有欺诈动机?欺诈是否重大过失错报事项没有查出不重大没有过失重大内控是否有效有效一般不会查出应能查出普通过失未予实施重大过失后果与欺诈同推定欺诈有证据表明欺诈行为无效实施测试对比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3)报表使用者的原因对报表信息的错误理解不能正确地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审计期望差距法律责任使用者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会计责任:•财务报表是由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编制的,因此它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负责。•由此构成了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首先的和基本的会计责任。因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有充分的权力来选择会计原则,决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什么和如何披露。•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的会计责任还包括:–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在整个审计过程中都要让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认识到自己的会计责任审计责任:•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同样,这种审计责任要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把这种信息也要传达给使用者。审计业务约定书甲方:源实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海星会计师事务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200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一、业务范围及目的……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财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甲方的义务是:……审计报告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期望差距审计期望差距是指社会公众对审计作用的理解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界自身对审计业绩的看法之间存在差异。社会公众认为审审计是对财务报表的担保或保证注册会计师不可能查出企业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类型定义行政责任•指注册会计师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指注册会计师因违反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使他人蒙受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指注册会计师造成对社会经济的严重危害而应受到刑法制裁的义务。一般来说,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负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行为,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对于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消等。第二节外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对委托人的责任二习惯法下对第三者的责任三成文法下对第三者的责任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习惯法下民事责任成文法下民事责任对委托人的民事责任合同责任民事侵权责任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直接受益人.应预见的受益人可预见的其他第三者对违约负责对过失负责任取得与客户同等地位对过失负责对重大过失、欺诈负责证券法证券交易法应预见的第三者对过失负责可预见的其他第三者对重大过失、欺诈负责对欺诈负责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一对委托人的责任审计业务中对客户承担的责任一般包括:未能发现客户的员工舞弊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未能发现财务报表错报而导致决策错误等。对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不当行为包括:违约和过失一对委托人的责任•典型的诉讼案涉及指控审计师由于审计过程中的疏忽而未能发现雇员的舞弊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在被客户提起法律诉讼时,通常采用以下四种理由之一或同时采用几种理由进行辩护:–没有义务–无过失行为–共同过失–缺少因果关系二习惯法下对第三者的责任•如果非签约的第三者由于信赖了令人误解的财务报表而遭受损失,会计师事务所可能要对第三者承担责任。•第三者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股东、供货商、银行、其他债权人、雇员和顾客。•当一个供货商无法从一个已破产的客户那里收回一笔货款时,就会控告会计师事务所。厄特马斯案例•1931年发生的厄特马斯公司对杜罗斯事务所案是具有指导性的案例。被告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对一家经营橡胶进口和销售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其后不久这家公司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这家公司的债权人,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曾给予它几次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以未能查出应收账款中有70万元系欺诈为由,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过失。•法庭认为,会计师确有疏忽,但判定会计师不应因无意过失对超出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第三者负责,除非第三者是合同的主要受益人•主要受益人被解释为是在实施审计之前已告知注册会计师的人(称为“已知第三者”)•厄特马斯主义的含义:犯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不对未曾指明的第三者负责,但如果注册会计师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应当对未指明第三者有责任。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院扩大了厄特马斯主义的含义,判定注册会计师对可以合理预期的第三者负有责任。但第三者有举证的责任。•习惯法下对第三者责任曾有过不同的观点,目前对于第三者的责任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这也是习惯法法律体制的一大特点。三.成文法下对第三者的责任•《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三节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一.《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二.《公司法》的规定三.《证
本文标题:第四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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