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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6月12日2014年1-5月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情况通报成都市安监局2014年6月12日32014年1-5月,全国共发生9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省外7起,省内2起),导致35人死亡、52人受伤。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69%。尤其进入4月份以来,已发生5起较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一、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山东滨州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一2014年1-5月全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省外)安徽亳州康达化工有限公司“1.9”中毒事故二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三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公司“4.8”爆炸事故四江苏南通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燃事故五山西临汾永鑫焦化公司“4·26”煤气爆炸事故六辽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4•24”中毒事故七(一)山东滨州滨阳燃化公司“1.1”较大中毒事故2014年1月1日23时20分,山东滨州阳信县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由石脑油储罐向重整装置送料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泄漏时间从22时30分至23时40分,泄漏量约240立方米),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一)山东滨州滨阳燃化公司“1.1”较大中毒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维护人员为防冻防凝拆开倒罐管线上的一处法兰排水后未及时复原,在向生产装置送料(经事故后检测,硫化氢含量在3800ppm)时,操作人员错误开启倒罐阀门,造成石脑油泄漏,在处置泄漏过程中,现场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致使人员中毒。(工人违章作业,现场监管缺位的问题)事故时误打开阀门事故时处于打开状态的法兰应该打开阀门8(二)安徽亳州康达化工公司“1.9”较大中毒事故2014年1月9日9时许,安徽省亳州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非法违法较大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9事故直接原因是:异丙醇溶剂泄漏到泵池内,其中溶解副产物硫化氢、氰化氢气体逸出,聚集在泵池内,技术人员未经过进入受限空间审批程序、未做任何气体检测直接进入泵池内作业,造成中毒,其余3人未佩戴防护用品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非法生产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问题)10事故泵池内部墙壁内为异丙醇溶剂罐墙壁内为一空罐甲硫醇钠罐(三)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2014年1月18日14时20分左右,通化市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甲醇工段水洗岗位供水泵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轻伤。事故现场稀醇罐稀醇罐近景事故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打开净醇塔底部去精醇工段阀门后,未同时开启稀醇罐的补水阀门,导致净醇塔底部稀醇液位低于300㎜的控制线,净醇塔底出料管口暴露在塔内高压(12MPa)气体中,高压气体沿着出料管线窜入常压的稀醇罐,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将罐顶掀开,净醇塔至稀醇罐的管线断裂,大量工艺气体(氢气约占75%)释放到泵房,达到爆炸极限,由于高压气体在释放过程中产生静电引发爆炸。(和管理薄弱、设备缺少自动化控制等问题)事故装置流程图稀醇罐顶被冲开后此管线断裂去精醇工段阀门开补水阀未开16(四)内蒙古乌海泰和煤焦化公司“4•8”爆炸事故2014年4月8日10时45分,内蒙古乌海市泰和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化产车间脱硫工段在罐顶动火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7事故后的循环罐顶部泵房房顶事故后清液输送管道人孔1818事故后循环罐周边情况19事故直接原因是:脱硫液中挥发出来的氨气充满罐顶上部,在罐顶附近清液管道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引起罐内爆炸,导致事故发生。(动火管理问题)(五)江苏如皋双马化工公司“4•16”爆燃事故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硬酯酸造粒塔发生爆炸、起火,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其中3人危重)。。造粒塔倒塌全景造粒塔倒塌全景23事故直接原因是:在未停车清理情况下,在造粒塔下料斗处动焊加装敲击锤过程中,焊接高温引起造粒塔内硬酯肪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装置坍塌。(动火管理、正规设计正规施工问题,粉尘爆炸)气锤腹板安装动火焊接点设备示意图造粒塔底部料仓造粒塔内部因外部焊接出现的高温痕迹内部出现焊接高温痕迹27(六)山西临汾永鑫焦化公司“4·26”煤气爆炸事故2014年4月26日12时30分左右,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28煤气管道装盲板处29事故直接原因是:盲板安装错位,并且未完全紧固,煤气渗漏,检修作业现场(密闭厂房)煤气富集,作业监护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但未引起重视,检修过程中机械作业产生的火花引爆煤气。因3项检修作业同时进行,致使伤亡较大。(盲板管理和预警管理、检修组织问题)30(七)辽宁灯塔北方化工有限公司“4·24”中毒事故2014年4月24日11时左右,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北方化工有限公司配套污水处理站在安装污泥泵的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31厌氧池(带封盖)3232厌氧池内部(从上往下看)厌氧池出入口支撑33事故直接原因是:厌氧池底污泥中含有硫化氢,致使硫化氢在厌氧池中聚集,在没有对厌氧池进行完全置换、未对厌氧池内气体含量进行检测、未履行进入受限空间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员工进入厌氧池内工作晕倒,其他员工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进入受限空间管理和科学施救问题)2014年1-5月,我省危险化学品及化工事故连续发生,不到5个月时间发生6起事故,死亡6人,其中2起较大事故,分别死亡3人;较大事故起数已超过了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1起)的100%。死亡人数已达到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给我省控制指标(8人)的75%,严重超过了目标进度。二、全省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攀枝花天亿化工公司“3.1”泄漏着火中毒较大事故一广元市天森煤化有限公司“5.2”爆炸较大事故二2014年1-5月全省危化(化工)较大事故(一)攀枝花天亿化工公司“3.1”泄漏着火中毒较大事故2014年3月1日15时50分,四川省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2号冶炼炉发生泄漏着火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现场38事故直接原因是:当班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未注意到炉底温度升高(正常操作时,温度在1300℃-1500℃,该公司炉底温度检测仅靠当班操作工人手持红外线温度检测仪现场检测,每班两次;温度控制靠人工操作加热电极的升降实现),导致炉底被烧穿,造成此次事故。(硬件和管理问题)(二)四川广元天森煤化有限公司“5•2”爆炸事故5月2日14:50许,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辖区内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在污水池进行焊接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事故现场图41事故直接原因是:天森公司污水处理池中污水所含有机物挥发,可燃气体集聚,作业人员在未经动火审批,没有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引爆可燃气体,导致事故发生。(动火管理问题)2014年1-5月,我市相继发生了加气站天然气泄漏、化工企业火灾、废品回收站残余危险化学品塑料桶燃爆、压缩天然气运输车辆侧翻等4起事故,这些事故均发生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三、全市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事故大邑县晋原街道废品回收站“3.18”燃爆事故一成都建北加气站“3.22”天然气泄漏事故二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5.9”火灾事故三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5.12”交通运输事故四2014年1-5月全市危化(化工)事故(一)大邑县晋原街道废品回收站“3.18”塑料桶燃爆事故2014年3月18日上午11:10左右,大邑县晋原街道五斗街20号五斗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门前,一辆废品收购箱式货车车厢内的塑料桶发生燃爆,造成1人受伤,车厢厢门炸飞20余米,周边房屋玻璃门窗严重损坏。爆炸现场去年以来,市政府安办、市环保局对加强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安全监管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清洗、废弃处置、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这次事故,反映出我们在抓整治重复使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二)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公司建北加气站“3.22”天然气泄漏事故2014年3月22日21时23分,成都创意压缩天然气公司建北加气站员工在卸气过程中,开启管束小阀准备读取压力时,高压气体冲脱堵头,导致管束车内天然气发生泄漏。泄漏量达到3000立方米。消防洒水稀释天然气直接原因: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带压进行接气作业。间接原因:一是该管束车在装气时未发现小阀门内漏,导致堵头被冲脱,无法通过小阀及时切断天然气泄漏;二是加气站未配备针型阀关闭工具,泄漏发生后只能到母站调用,致使泄漏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此次事故主要原因系该企业对重点工序生产作业管理缺失,导致员工不按管理制度行事。去年,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明令禁止企业违章作业等行为,但该单位仍置若罔闻,不学习、不贯彻、不熟悉规定,致使事故发生。同时,也反映出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宣传贯彻上存在漏洞和死角,安全监管缺位等问题。(三)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5.9”101车间火灾事故2014年5月9日16时20分左右,成都丽凯手性技术有限公司101车间因电气火花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经大邑县消防、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及时处置,17时30分火势扑灭。事故造成车间过火面积20余平方米,部分设施设备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1万元。101车间电气火花发生点移动风机过火罐体及管道此次事故原因系企业合成车间电气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导致可燃物燃烧引发火灾事故。该事故说明企业根本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存在走过场、治理不彻底的现象。特别强调的是这家企业生产属危险化学品中试,部分生产工艺不成熟,加上设施设备老化、自动监控未发挥作用等问题,发生事故存在必然。(四)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5.12”交通运输事故2014年5月12日15时20分,成都通能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一辆CNG管束车在三环路天府立交出城匝道上发生侧翻事故。该起事故造成天府立交桥交通在下班高峰时段中断达5小时之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影响。下午16:30消防喷水降温,检测是否发生泄漏下午17:30商定抢险处置方案下午18:30通过三次倒罐转移侧翻管束车中的天然气晚上21:00剩余天然气排空晚上22:00天然气排空完毕,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取证晚上23:00两辆吊车开始吊装作业次日凌晨00:30吊装作业完成事故车辆离开现场现场抢险处置完毕直接原因:驾驶员超速驾驶,临场处置不当。间接原因:一是通能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二是通能公司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驾驶员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恣意妄为;GPS监控平台和随车押运员形同虚设,对驾驶员的超速行为熟视无睹、习以为常、见惯不怪。三是通能公司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差,装备和物资配置不足,应急救援演练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存在走形式现象。晋济高速“3.1”特大燃爆事故调查新闻视频晋济高速“3.1”特大燃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6月10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批复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晋济高速“3.1”特大燃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1.杜涛一,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2.刘瑞禄,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3.郭新明,河南省孟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4.陈利钧,山西省高速交警三支队八大队大队长;5.王锦,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晋城路政大队大队长;6.岳劲涛,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管理科科长;7.高春宝,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副科长;……晋济高速“3.1”特大燃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1.刘润民,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
本文标题: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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