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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就是犹太,也称为以色列,希伯来人的祖先原住在两河流域“迦勒底的吾珥”(今伊拉克南部),以亚伯兰(即亚伯拉罕)族长为首的部落以后逐步向西迁移,进入了迦南地(今巴勒斯坦西部)公元前十五世纪时的巴勒斯坦约前18-17世纪亚伯拉罕率族人从迦勒底的吾珥(位于今伊拉克南部)迁至迦南公元前17-13世纪定居埃及约前1220年前后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前1150~1028年士师时期前1028~933年以色列王国(所罗门)前933年分裂为北部的以色列和南部的犹太前722年以色列被亚述灭亡(遗失的十族)前586年犹太被新巴比伦所灭(巴比伦之囚)前539年后历经波斯、马其顿、托勒密、塞琉古、罗马的统治公元135年犹太人起义最终失败,流散异邦西方宗教的历史发展轨迹:原始拜物教→多神教→一神教犹太教诞生于公元前十三世纪摩西时期此后到公元前586年犹太灭亡为止是一神信仰的巩固和发展时期从公元前六世纪早期到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摩西五经定型,前四世纪后不再出现先知,犹太教最后形成。一神论:正义精神的人格化契约论:圣约的观念神选观:上帝的选民与救赎论犹太教的创举:将信仰与道德相联系希伯来法的形成与发展创始时期(前十三世纪-前十一世纪)“摩西十戒”和祭司司法成型时期(前十一世纪-前六世纪)《摩西五经》的形成发展时期(前六世纪到公元一世纪)“犹太公会”的判例法典编纂时期(“塔木德”时期,一到五世纪)《塔木德》(“密西拿”和“革马拉”)的编撰存续时期(公元六世纪后持续了一千多年)犹太社团内部司法,私人法典及注释摩西十诫1.除耶和华之外,不可信仰他神2.不可雕刻和崇拜偶像3.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之名4.第七日为圣安息日5.当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作假证陷害他人10.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和财物据说,这是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经过西奈半岛时,受上帝之命,独自一人登上西奈山顶,在山顶上住了四十天,听取上帝的教诲,并从上帝耶和华那里领来了两块刻有“十诫”的法版,山下的人群见摩西迟迟不归,就另立偶像,塑造了一只金牛犊向它膜拜,摩西下山后见到这幅场景,大发雷霆,盛怒之下砸碎了法版,但后来耶和华在摩西的祈求下,宽恕了犹太人,重新给了摩西两块法版,摩西再次下山时,他脸上放着光芒,令人们感到畏惧。摩西清晨起来,照耶和华所吩咐的上西奈山去,手里拿着两块石版。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宣告耶和华的名。耶和华在他面前宣告说,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摩西急忙伏地下拜,说,主阿,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们中间同行,因为这是硬着颈项的百姓。又求你赦免我们的罪孽和罪恶,以我们为你的产业。耶和华说,我要立约,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万国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围的外邦人就要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惧的事。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谨守。……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你要将这些话写上,因为我是按这话与你和以色列人立约。摩西在耶和华那里四十昼夜,也不吃饭也不喝水。耶和华将这约的话,就是十条诫,写在两块版上。摩西手里拿着两块法版下西奈山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华和他说话就发了光。亚伦和以色列众人看见摩西的面皮发光就怕挨近他。摩西叫他们来,于是亚伦和会众的官长都到他那里去,摩西就与他们说话。随后以色列众人都近前来,他就把耶和华在西奈山与他所说的一切话都吩咐他们。摩西坐着审判百姓,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摩西的左右。摩西的岳父看见他向百姓所作的一切事,就说,你向百姓作的是什么事呢,你为什么独自坐着,众百姓从早到晚都站在你的左右呢。摩西对岳父说,这是因百姓到我这里来求问神。他们有事的时候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两造之间施行审判,我又叫他们知道神的律例和法度。摩西的岳父说,你这作的不好。你和这些百姓必都疲惫,因为这事太重,你独自一人办理不了。现在你要听我的话。我为你出个主意,愿神与你同在。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将案件奏告神,又要将律例和法度教训他们,指示他们当行的道,当作的事,并要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这里,小事他们自己可以审判。这样,你就轻省些,他们也可以同当此任。你若这样行,神也这样吩咐你,你就能受得住,这百姓也都平平安安归回他们的住处。于是,摩西听从他岳父的话,按着他所说的去行。摩西从以色列人中拣选了有才能的人,立他们为百姓的首领,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他们随时审判百姓,有难断的案件就呈到摩西那里,但各样小事他们自己审判。《摩西五经》是希伯来的最高法律规范,包括五个部分:(一)《创世纪》(二)《出埃及记》其中第20章宣布的“摩西十诫”,被认为是希伯来法的“总纲”和“核心”。(三)《利未记》又称“先知法典”或“祭司法典”,其内容多涉及祭司的职责和权利、婚姻制度等。(四)《民数记》也译为《户籍记》。卷中数次提及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五)《申命记》申命即“重申法律”,以摩西所传律法的形式汇编而成据说,以色列最伟大的国王所罗门就是一名伟大的法官,年轻时上帝托梦让他选择一件礼物,他要求一颗明理之心以治理国家。一个著名的案件是这样的,两名妇人争夺一个婴儿,所罗门命令将婴儿一分为二,假的母亲说:“就这样吧。”真正的母亲叫道:“不,别杀孩子,把孩子给她吧。”于是真相大白。人民在所罗门身上看到“上帝的智慧在主持正义”。“犹太公会”是一个政教合一的统治机构,它由大祭司、贵族、学者和部族首领组成,共有71名成员,是整个国家的日常管理机构。在耶路撒冷和其它一些较大的城市设有中级犹太公会,有23名成员。最基层的是乡村犹太公会,只有三人。中级公会开庭时,23名成员围坐成小半圈,每位成员之前坐着他选定的三位助理,他们也围坐成小半圈,以随时替补空缺的法官职位。圈中心坐着主审法官,他的对面是原告和被告。《密西拿》主要是由前后几代人对现存判例进行整理汇集而成的,最著名的编纂者是曾担任犹太公会主席的希烈尔拉比,他是和耶稣同时代的人。公元2世纪,另一位主要的编纂者阿克巴拉比对汇编进行修改完善,2世纪末,《密西拿》最终定稿。在其后三个世纪里,在学院中对这些经文进行了大量讨论,在公元300年时,耶路撒冷出现了有关讨论的一个汇编,公元500年,巴比伦出现另一部汇编,这两部汇编被合称为《革马拉》。《密西拿》和《革马拉》就被合称为《塔木德》。像公元110年,北非的希伯来学者迈蒙尼提斯根据“塔木德”时期的文献,对古代希伯来的法律作了认真研究,完成了《希伯来法律及其传播》一书。从1200年到1300年,英国国王通过特许状授予犹太团体特殊地位,主要是允许犹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由犹太法庭自行审理,让他们实行司法自治。同时英国国王还设立了专门法院来审理犹太人与天主教徒之间的案件。中世纪时欧洲各地犹太人常常被迫居住在特定的隔离区域,许多职业都禁止犹太人从事,犹太人谋生之道甚为狭窄,而天主教是反对放贷的,所以天主教徒不方便从事这一职业,当然犹太教也禁止利息,但那只针对本族人,对外族人是允许收取利息的,于是犹太人就主要以放贷经商为生。《摩西五经》是希伯来的最高法律规范,包括五个部分:(一)《创世纪》(二)《出埃及记》其中第20章宣布的“摩西十诫”,被认为是希伯来法的“总纲”和“核心”。(三)《利未记》又称“先知法典”或“祭司法典”,其内容多涉及祭司的职责和权利、婚姻制度等。(四)《民数记》也译为《户籍记》。卷中数次提及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五)《申命记》申命即“重申法律”,以摩西所传律法的形式汇编而成摩西十诫1.除耶和华之外,不可信仰他神2.不可雕刻和崇拜偶像3.不可妄称耶和华上帝之名4.第七日为圣安息日5.当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作假证陷害他人10.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和财物第四条:“如上帝所命,当守安息日为圣日;不可在六天之外的第七天工作,此日为安息日,用来祭祀上帝。你,你的子女,你的仆人,你的家畜,居于你家门内的陌生人均如此;你的男仆与女仆如你一样休息。记住在埃及的土地上,你曾是仆人,耶和华上帝以其强有力的手和伸展是手臂将你带出埃及;因此上帝你的主命令你守安息日。”传统的希伯来法确认上帝对土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土地私有,土地一般不允许买卖。出让的田地果园和农村住宅应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否则到禧年要无偿归还原主,城市住宅如过了一年赎回期将永久为买主所有。男性奴隶役使期为六年,第七年要给他们自由。必须向上帝献祭,一般是牲畜增值部分和农产品收获部分的十分之一。“安息年”和“禧年”“安息年”七年一次,这年中不可耕种的田地和果园中所产的果实要全部分给穷人和寄居者。过7个安息年,即49年后,第50年即为“圣年”,又称“禧年”。每逢安息年和禧年,捐税一律豁免。订立契约的主要形式是口头盟誓。公元前6世纪,才出现书面契约形式。禁止对同族人利用金钱或实物借贷收取利息每逢安息年和禧年,对同族人的借贷及抵押一概豁免,债务奴隶也可获得自由。婚姻制度婚姻的成立以男方交付聘礼及女方父亲受聘为条件,订婚即为法定婚姻关系的开始同族联姻原则,禁止近亲结婚,但堂兄妹例外一夫一妻制,只有男子有离婚权寡妇内嫁制,防止家产外流,并给死者续后家庭制度以父权为核心的家长制,妻子儿女只有限制行为能力。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长子继承的财产比其他子女多一倍,继承的顺序是子、女、兄弟、叔伯和其他近亲。无子嗣者,财产由其女继承,但该女必须嫁与同一支派的男子。宗教罪是最严重的犯罪刑罚野蛮残酷同时使用血亲复仇和同态复仇,但有所限制广泛适用死刑,多用乱石砸死、焚刑、坠岩等,对严重的宗教犯罪,还实行株连、屠城、灭族等除死刑外,还规定有体刑、革籍、没收财产、罚金、赎命金、降灾警告、剥夺部分教权等。法律已将故意与过失加以区分,过失杀人者必须住在“逃城”中,以躲避复仇,只有遇上大祭司去世才可获得赦免。侵犯财产和较轻的犯罪处以罚金政治与宗教没有明确区分前十二-六世纪,国王拥有最高司法权其他时间祭司们掌握最高司法权强调证据的真实性,把“不可作假证陷害他人”作为“十诫”之一,并以同态复仇的方式惩治作伪证的证人;刑事案件至少要两名证人;民事案件采用誓证法拉比(律法师)担任法庭顾问,他们集祭司、学者和法律职业者于一身希伯来法的特点宗教性第一,宗教经典是最重要的法律渊源第二,祭司是主要的司法者民族性禁止与外族通婚;割礼、安息日等特定的民族标记希伯来法对后世的影响对教会法的影响:个人主义;什一税;法定证据;私生子的法律地位对伊斯兰法的影响:独尊一神,土地归神所有,强调圣洁,净身,禁食不洁净的食物如猪肉,禁止收取利息,教徒须捐献自己十分之一的财产作为宗教施舍等。前2500年,印度河流域开始出现城邦国家前1500年雅利安人入侵摧毁了哈拉帕文化前1000年起,雅利安人逐渐建立起城邦国家前324年,摩揭陀国难陀王朝统一恒河流域前324-236年,孔雀帝国公元一世纪,贵霜帝国公元四-六世纪,笈多王朝公元七世纪上半叶,戒日王朝公元七世纪下半叶-公元1206年,分裂状态公元1206-1526年,德里苏丹国公元1526-1857年,莫卧尔帝国印度的中心概念是永恒,是灵魂……个体的人通过在这个物质世界上的轮回,即灵魂不断演变,直至进化到理念世界与道义王国,即“法”(Dharma,达摩),印度的社会体制就建筑在这个概念之上,它的哲学也围绕着这种概念展开。它的宗教就是一种意图进入灵魂世界并成正果的愿望。它的艺术及文学也有同样的特点。它的整个法界就建筑在这种概念之上。印度文化的核心理念是“超自然中心”,它所向往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灵魂与某种超自然力量的合一。印度文化不重视历史和政治。印度文化是一种生活和信仰方式极其多样化的文化。前者说明印度文化对现实世界的虚幻感,后者说明其超越性极强。“印度民族心理之特别喜爱宗教,并在宗教中获得充分
本文标题:非西方法律文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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