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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T文档系列(PPT可编辑版)第二章标准化与食品标准制定•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标准化方法原理与标准分类•第三节食品标准的制定第一节概述•一、基本概念•二、国外和国际标准化管理及机构概况•三、中国标准化基本情况•四、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念标准•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的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注: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注1:上述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注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1、国际标准化(internationalstandardization)所有国家的有关机构均可参与的标准化。2、区域标准化(regionalstandardization)仅世界某个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内的国家的有关机构可参与的标准化。3、国家标准化(nationalstandardization)在国家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4、地方标准化(provincialstandardization):在国家的某个地区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5、安全(safety):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6、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standard)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7、区域标准(regionalstandard)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发布的标准。8、国家标准(nationalstandard)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发布的标准。9、地方标准(provincialstandard)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发布的标准。10、产品标准(productstandard)规定产品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11、过程标准(processstandard)规定过程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12、合格(conformity)产品、过程或服务达到了规定的要求。13、要求(requirement)表达应遵守的准则的条款。14、合格评定(conformityassessment)有关直接或间接地确定是否达到相应的要求的活动。15、规程(codeofpractice)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二、国外和国际标准化管理及机构概况(一)国外标准化管理世界上第一个国家标准化组织是英国工程标准委员会,它成立于1901年。(二)标准化国际机构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其中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于1946年,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有权威的国际标准化专门机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成立于1906年,成员国有61个,占世界人口80%,消耗的电能占全世界能耗的95%。ITU:国际电信联盟1865年成立“国际电报联盟”,1932年改名“国际电信联盟”,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国际计量局(BIPM)•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卫生组织(WHO)•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等。•世界标准日的庆祝始于1970年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已经成为世界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动向性活动。三、中国标准化基本情况(一)中国的标准化管理•新中国成立以前,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于1931年制定了工业标准委员会简章,同年5月3日由行政院公布实施,并于12月正式成立了工业标准委员会。•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成立了中央技术管理局设置标准规格处。1950年重工业部召开了首届全国钢铁标准工作会议。1952年发布了我国第一批钢铁标准,同期化工、石油、建材、机械等部门也开始发布标准。1957年成立国家技术委员会时下设标准局。1958年国家技术委员会颁布了第一号国家标准。1962年国务院发布了《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1963年召开全国第一次标准化工作会议,制定了1963-1972年标准化发展10年规划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标准化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仅仅发布国家标准400项。1978年5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国家标准局。1979年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1988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并于1989年4月1日开始施行。1990年4月6日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开始在全国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99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成立•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1999年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成立2001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职能主要是: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计划;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负责管理标准化研究经费。(二)我国标准化管理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1988年标准化的管理实行的是:“政府主导、计划控制、强制实行”。标准均为强制性的。第二阶段:1988~2001年1989年4月1日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第三阶段: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提出了“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以适应入世要求进行一系列改革。提出了提高、加快、接轨的标准化工作任务目标。四、《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1、发布实施日期:1988年12月29日发布。1989年4月1日开始实施。2、总体结构:5章26条3、立法宗旨:发展商品经济,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适应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对外贸易需要。(一)制定标准的范围《标准化法》第二条规定,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①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②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③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⑤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⑥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二)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我国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三)制定标准的原则要求★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第二节标准化方法原理与标准分类•一、标准化方法原理•二、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三、标准的分类一、标准化方法原理1、简化原理(predigestingprinciples)★具有同种功能的标准化对象,当多样性的发展规模超出了必要的范围时,即消除其中多余的、可替换的、低功能的环节,保证其构成的精炼、合理,并使整体功能最佳。(1)简化是社会生产的客观需要通过简化这种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标准化方式来抑制产品的过度膨胀是客观的需要。(2)简化的一般原则①对客观事物进行简化时,既要对不必要的多样性加以压缩,又要防止过分压缩。②对简化方案的论证应以确定的时间、空间范围为前提。③简化的结果必须保证在既定的时间内满足一般需要,不能因简化而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④对产品的简化要形成系列,其参数组合应尽量符合标准数值分级规定。2、统一原理(unifyingprinciples)★统一原理是指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他技术特性所确定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功能等效。统一性的一般原理是:1.等效是统一的前提条件,只有统一后的标准与被统一的对象具有功能上的等效性,才能替代。2.统一要先进、科学、合理,也就是说要有度。3.统一要适时进行。过早统一,有可能将尚不完善、不稳定、不成熟的类型以标准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更优秀的类型出现;过迟统一,当低效能类型大量出现并形成定局时,要统一就比较困难,而且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4.统一又分为绝对统一和相对统一。绝对统一不允许有灵活性,如编码、代号、标志、名称、单位等。相对统一是出发点和总趋势统一,这种统一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情况区别对待。3、协调原理(harmonyprinciples)★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使标准化对象内外相关因素达到平衡和相对稳定的原理。协调性的一般原理是:(1)标准内部系统之间的协调。(2)相关标准之间的协调。(3)标准之间的协调。4.优化原理(optimizingprinciples)★优化原理是指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相互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优化原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标准化对象应在能获得效益的问题(或项目)中确定,没有标准化效益问题(或项目),就没有必要实行标准化。②在能获得标准化效益的问题中,首先应考虑能获得最大效益的问题。③在考虑标准化效益时,不只是考虑对象的局部标准化效益,而应该考虑对象所在依存主体系统即全局的最佳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二、标准化活动的基本原则1.超前预防的原则2.协商一致的原则3.统一有度的原则4.动变有序的原则★国家标准一般每5年修订一次,企业标准一般每3年修订一次。5.互相兼容的原则6.系列优化的原则(某系列皆可适用)7.阶梯发展的原则8.滞阻即废的原则三、标准的分类(一)中国食品标准的分类1、《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的级别分类制定标准的机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企业标准2、按性质分类根据《标准化法》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性质可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代号是“GB”•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代号是“GB/T”,字母“T”的表示“推荐”的意思;•推荐性地方标准的代号如陕西省地方标准的代号为“DB61/T”。★我国强制性标准属于技术法规的范畴,其范围有五个方面,即:“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推荐性标准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转化成强制性标准,具有强制性标准的作用:①被行政法规、规章所引用;②被合同、协议所引用;③被使用者声明其产品符合某项标准。3、按内容分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食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包装食品工业基础标准及相关标准等4、按形式来分类①标准文件用文字表达的标准。(包括纸介质和电子介质)②实物标准包括各类计量标准器具、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按其权威性可分为a.内部标准样品b.有证标准样品5、按标准的作用范围来分类(1)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之为技术标准。(2)管理标准(administrativestandard)对标准化领域或者企业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之为管理标准。管理标准主要是对管理目标、管
本文标题:食品标准与法规-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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