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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规与标准FOODREGULATIONSANDSTANDARDS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吴存荣Email:cunrongw@126.com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节食品生产经营的其他法律法规第六节食品违法处罚与程序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法规与标准2本章内容:《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内容违法处罚程序及案例分析课时安排:7学时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法规与标准3本章学习重点:2.1.1《标准化法》的立法意义(一)为什么要制定《标准化法》?为了运用标准化手段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善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解决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深入改革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通过立法手段来调整各方面的关系,故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食品法规与标准4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由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88年12月29日讨论通过,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二)《标准化法》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属于基本法以外的法律。《标准化法》规定了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标准化体制等。它是国家推行标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食品法规与标准5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三)颁布《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颁布《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是:①《标准化法》是制定标准,推行标准化,实施标准化管理和监督的依据。《标准化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标准化工作进入了法制管理的新阶段;②标准化是组织专业化生产的技术纽带。《标准化法》的颁布,有利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③标准是科研、生产、交换和使用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法》规定,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于那些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强制执行,违反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标准化法》的颁布,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食品法规与标准6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1.2《标准化法》的主要内容(一)基本框架《标准化法》分为五章二十六条,其主要内容是:确定了标准体制和标准化管理体制,规定了制定标准的对象与原则以及实施标准的要求,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办法。(二)主要内容1.我国标准级别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将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级。食品法规与标准7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我国各级标准的制定发布部门《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目前国家标准的发布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食品法规与标准8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3.国家标准的对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基本原料、燃料、材料的技术要求;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工农业生产、工程建设、信息、能源、资源和交通运输等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重要技术要求;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和工程建设的通用技术要求。食品法规与标准9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4.各级标准的备案制度行业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的产品标准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食品法规与标准10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备案”的作用:①可以了解标准的制定情况,特别是便于检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制定了标准。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既没有国家标准,又没有行业标准,也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就可以监督、帮助企业尽快制定企业标准。②便于发现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是否遵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如果发现有违背的情况,可以及时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相应的标准。③对于企业的产品标准来说,当供需双方由于产品贸易发生争议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仲裁和检验。这个企业标准,应该是已备案的标准,而不是企业随意选用的标准。食品法规与标准11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5.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类《标准化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它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手段赋予其强制执行的属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是“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是“GB/T”。食品法规与标准12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6.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对象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药品、食品卫生、兽药、农药和劳动卫生标准;产品生产、贮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及劳动安全标准;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标准;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方面的标准;有关国计民生方面的重要产品标准等。《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食品法规与标准13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7.推荐性标准的属性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任何单位均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犯这类标准,不构成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应当指出的是,推荐性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食品法规与标准14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8.产品质量认证的规定《标准化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申请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合格的,由认证部门授予认证证书,准许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认证标志。已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以及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产品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认证的依据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食品法规与标准15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9.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标准化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为什么由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原因在于:①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行使监督的职能部门。相对于一个产品来说,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既不是生产方,也不是使用方,而是国际上通称的第三方。因此,由他依法进行监督,具有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②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标准和熟悉标准,并具有相应的检验手段和检验人员,具备正确行使监督职能的条件。因此,由他依法进行的监督,具有科学性。食品法规与标准16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0.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已经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认证部门撤销其证书。第二十二条: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处罚款。食品法规与标准17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1.3《标准化法》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系企业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与《标准化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比如: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标准生产,对产品检验要遵守统一的检验方法,要有统一的包装、运输方式。也就是说,没有标准,企业就无法组织好生产,生产的产品也无法更快更好地进入市场,也就不可能获取更多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还要受到处罚。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信誉和产品的竞争能力,按《标准化法》规定,可以申请认证。认证是国际上通行的贸易管理制度。取得贸易合格认证的产品,就能得到用户的信赖。食品法规与标准18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1.4《标准化法》与消费者的关系在科学技术、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我们都离不开标准,标准是制定产品质量的依据。人们经常接触的食品、饮料、服装、鞋帽、电冰箱、收录机、种子、农药、化肥以及信息产业、高科技产品等,都有标准问题。《标准化法》的颁布与实施,为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食品法规与标准19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1.1《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2009年6月1日实施。立法宗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法理念:“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监管理念: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重在源头。消费理念:消费者制衡。经济理念:加大违法成本。食品法规与标准20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食品安全法》立法的三个阶段。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的是食品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到60年代国务院制定了《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82年11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4年启动《食品卫生法》的修订工作,直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期间是怎样的历程?经过哪些修改?我们可以通过梳理《食品安全法》产生的历程,管窥一部食品法律诞生的过程。食品法规与标准21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起草和初审阶段2004年4月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成为“修订食品卫生法”的直接动因。全国各地连续出现了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国务院的高度关注。9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立了“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2007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食品法规与标准22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
本文标题:食品法规与标准-第二章-中国食品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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