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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扬尘控制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关于严格控制主城区扬尘污染的有关要求,保证本工程施工期间,防止一切影响重庆市蓝天工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特编制本扬尘污染控制方案。一、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2003)34号文件有关规定。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二期工程(2)、工程地点:xxxxxxx(3)、工程概况:xxxxxx工程为砖混结构,共分12栋,每栋六层,总建筑面积约两万平方米。三、扬尘污染防范措施1、施工现场采取全封闭施工施工现场采用围墙进行全封闭,确保严密、坚固、整洁、美观,其高度不低于1.8M。围墙部份采用240厚页岩砖砌筑,部份采用370厚页岩砖柱加彩钢围护。垂直防护安全网必须使用2000目以上的密目安全网。2、施工场地及道路地坪硬化工程的进出口、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材料堆场用100厚C20砼硬化,进场道路做法为250厚手摆片石,50厚碎石,200厚C20素砼)。工地出入口设置冲洗槽、沉淀池,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洗车后的污水经过沉淀后集中排放,使其有组织的汇入市政排水设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畅通排水沟渠系统,保持施工道路干燥坚实,场地内无积水、泥浆。3、预拌混凝土根据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重庆市主城控制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000平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此项目部将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以减少因现场搅拌混凝土而产生的粉尘、噪音和废水污染。4、烟尘控制施工场地禁止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禁止燃烧有毒的物品,不得再施工现场地洗石灰、煎熬沥青,工地生活燃料应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建筑垃圾、渣土应再指定地点清理;高空施工的建筑垃圾和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建筑垃圾必须通过楼梯或垂直运输机械进行转运,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5、运输车辆管理在工地从事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符合市政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市政环卫部门批准,方可使用。对进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卡和标志牌制度。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建筑工地,必须由项目部在登记卡上做好记录,登记卡由项目部保留。登记卡内容包括进出建筑工地时间、车辆牌号、车辆所属单位、运输货物以及是否符合文明运输的要求等。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由项目部提供标志牌,标明驶出工地名称和联系电话。驶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6、专人负责(1~2)人车辆冲洗及公路清扫专人负责大门处车辆登记冲洗工作、严禁带泥上路,若有污染派专人经常冲扫。
本文标题:扬尘控制专项方案_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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