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一)
版权保留11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一一一一))))陈国基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2009年8月19日香港银行学会2第一部分壹、法律框架3一、国际公约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三、行业监管法律四、行政监管规定及指引备注:国际条约与本国(地)法律的关系4一、国际公约1.《联合国安理会决议》2.《反恐怖主义公约》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建议5(1)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2)“FATF”是“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的英文缩写有关FATF的讯息:(3)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一个国际组织,其宗旨在于发展与推广打击洗黑钱与恐怖主义筹资的政策,它是一个旨在成就各国内部法律改革的政策制定机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FATF)isaninter-governmentalbodywhosepurposeisthedevelopmentandpromotionofpolicies,bothatnationalandinternationallevels,tocombatmoneylaunderingandterroristfinancing.TheTaskForceisthereforeapolicy-makingbodywhichworkstogeneratethenecessarypoliticalwilltobringaboutnationallegislativeandregulatoryreformsintheseareas.版权保留27(4)FATF的历史出于对洗黑钱的强烈关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在1989年于巴黎召开的7国峰会时设立的。确认到洗黑钱对银行体系与金融机构的威胁,7国峰会领袖与欧盟领导人召开了“特别工作组”会议。Inresponsetomountingconcernovermoneylaundering,theFinancialActionTaskForceonMoneyLaundering(FATF)wasestablishedbytheG-7SummitthatwasheldinParisin1989.Recognisingthethreatposedtothebankingsystemandtofinancialinstitutions,theG-7HeadsofStateorGovernmentandPresidentoftheEuropeanCommissionconvenedtheTaskForcefromtheG-7memberStates,theEuropeanCommissionandeightothercountries.8“特别工作组”的责任是研究洗黑钱的技术与趋势、检讨国家与国际层次所采取的行动、以制定反洗黑钱的相应措施。TheTaskForcewasgiventheresponsibilityofexaminingmoneylaunderingtechniquesandtrends,reviewingtheactionwhichhadalreadybeentakenatanationalorinternationallevel,andsettingoutthemeasuresthatstillneededtobetakentocombatmoneylaundering.9在成立后不到一年的1990年4月,“特别工作组”发布了含40项建议的报告,提供了打击洗黑钱的相应方案。InApril1990,lessthanoneyearafteritscreation,theFATFissuedareportcontainingasetofFortyRecommendations,whichprovideacomprehensiveplanofactionneededtofightagainstmoneylaundering.10在2001年,“特别工作组”的目标加入了发展反恐怖主义筹资活动的准则。在2001年10月,“特别工作组”发布了8项反恐怖主义筹资活动的建议。In2001,thedevelopmentofstandardsinthefightagainstterroristfinancingwasaddedtothemissionoftheFATF.InOctober2001theFATFissuedtheEightSpecialRecommendationstodealwiththeissueofterroristfinancing.11日新月异的洗黑钱的技术驱使“特别工作组”在2003年全面修订该准则。在2004年10月,“特别工作组”发布了第9项建议,旨在加强经已认可的打击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筹资活动的国际准则,这就是现时采用的40+9的建议。ThecontinuedevolutionofmoneylaunderingtechniquesledtheFATFtorevisetheFATFstandardscomprehensivelyinJune2003.InOctober2004theFATFpublishedaNinthSpecialRecommendations,furtherstrengtheningtheagreedinternationalstandardsforcombatingmoneylaunderingandterroristfinancing-the40+9Recommendations.12在1991至1992期间,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成员由16个增加到28个。在2000年,其成员数目增加到31个,2003年33个,在2007年,增加到34个。During1991and1992,theFATFexpandeditsmembershipfromtheoriginal16to28members.In2000theFATFexpandedto31members,in2003to33members,andin2007itexpandedtoitscurrent34members.注:中国在2006年6月正式成为FATF成员国。版权保留313(5)FATF成员及观察员成员及观察员名单:二、特别行政区的反洗黑钱与反恐法律1.贩毒(追讨得益)条例(香港法律405章)(1989年制定及颁布,2002年修订)2.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香港法律455章)(1994年制定及颁布,2002年修订)3.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香港法律575章)(2002年制定及颁布)4.联合国制裁条例(香港法律537章)(1997年制定及颁布)15三、行业监管法律1.银行业条例(香港法律115章)2.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律571章)3.保险公司条例(香港法律41章)备注:可以在政府的《双语法律资料系统》下载香港的法律。四、行政监管规定及指引1.金融管理局:防止清洗黑钱活动的指引(a)2.证监会:有关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集资活动的指引(b)3.保险业监理处: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指引(c)4.联合财富情报组:汇款代理人及货币兑换商的指引(d)(a)金融管理局专员根据《银行业条例》第7(3)条发出的指引及补充文件(2000.12.22)、(2009.7.24)(b)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9条发出的指引(2005.10.)(c)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A条发出的指引(2005.7.)(d)联合财富情报组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4C(1)条及附表6制订17第一部分贰、接受举报洗黑钱的机关(法定《获授权人》)18一、联合财富情报组(JointFinancialIntelligenceUnit)在1989年成立,负责接收业内人士根据《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自1995年起实施)所指的可疑金融活动报告。2002年制定《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之后,亦负责接收有关处理恐怖分子财产的可疑交易报告。由香港警务处及香港海关人员组成。联合财富情报组不负责调查可疑交易,负责接收、分析和储存可疑交易报告的资料。版权保留419二、香港警务处(HongKongPolice)三、香港海关(HongKongCustoms)四、香港入境事务处(HongKongImmigration)*五、廉政公署(IndependentCommissionAgainstCorruption)**举报恐怖主义筹资活动20第一部分叁、执法机关21执法机关:警务处、海关、入境事务处、廉政公署警务处和海关还负责执行香港打击清洗黑钱的法例以上两个部门于1989年成立联合财富情报组,收集及分析可疑交易的报告,并交由适当单位接办调查工作22第一部分肆、检察机关23律政司是检察机关律政司受行政长官领导律政司在检控问题上与警务处和海关紧密合作24第一部分伍、立法机关版权保留5251.《立法会》是香港的立法机关2.立法会负责审议、修订、通过及废除香港的法律,例如,公司条例、银行业条例、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等3.根据《基本法》规定,香港没有行政立法权;行政机关提出法案及附属法规,由立法会通过4.所有香港法律必须经由行政长官签署及公告(香港政府宪报),才发生法律效力26第一部分陆、监管机构27在法律架构之外,香港的银行、证券、保险、期货、货币兑换和杠杆外汇业均已确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付清洗黑钱活动。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保险业监理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向其监管的行业发出反清洗黑钱指引,规定业界在备存记录、确定客户身分和举报可疑交易等方面,必须遵守有关指定准则和程序。指引并定期更新,以配合特别组织所提出的新建议及有关法例的修改。28对口监管机构海关及警务处货币兑换商及汇款代理6金管局杠杆外汇业5证监会金融期货4保险监理处保险业3证监会证券业2金管局银行业129第一部分柒、国际合作30《基本法》订明,香港原有法律、行政、金融和社会制度在一九九七年之后延续不变,香港并可继续参与国际组织。香港自1990年起加入打击清洗黑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织》(特别组织)香港也是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Asia/PacificGrouponMoneyLaundering)的创始成员之一。香港证监会是国际证券事务监督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的成员之一。版权保留631香港积极参与特别组织所有重要论坛,包括加入检讨《40项建议》。香港已着手进行连串准备工作,全面落实经修订的《40项建议》及《9项特别建议》。32第一部分捌、宣传及教育33保安局禁毒处自2005年起,每年都会与其他机构合作,为有关行业举办讲座。内容包括:最新清洗黑钱趋势与方法的研究、可疑交易举报、防止慈善团体被利用进行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做法和程序、国际间反清洗黑钱和打击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的最新发展,以及有关规管金融机构和指定非金融企业的事项。禁毒处同时为指定非金融企业和非牟利(赢利)机构举办相关活动。34保安局禁毒处与联合财富情报组合作,为地产代理中介、宝石、贵重金属交易商、会计师、律师、信托及公司服务供应商及其它行业,制作互动式教材。目的:向这些行业人士灌输关于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罪行的知识,并让他们了解到有需要遵从客户查证、备存记录和举报可疑交易的规定。35电视宣传短片、海报、单张:政府亦制作了宣传短片,说明清洗黑钱属违法行为,并鼓励市民提防和举报清洗黑钱罪行。政
本文标题:香港反洗钱法规与实践(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47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