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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二、怀特的理论行政学思想《西方行政学说史》第三小组组员:刘遥段婷陈鸿浦第一讲、马克思·韦伯官僚制理论官僚制产生背景官僚制理论分析MaxWeber(1864-1920)生平简介生平简介P69•生于1864年,德国图林根的一个富有家庭,其父为一位法学家兼市议员,家庭背景对其影响巨大。•1882年进入海德堡大学攻读法律,还兼修中世纪史、经济理论、哲学、神学等,其学识渊博,阅历丰富,知识面广,这些为其理论体制的创建奠定了基础。•1894年担任弗赖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896年任海德堡大学经济学教授,1918年担任维也纳大学社会学教授,作为威玛宪法起草委员会的顾问,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1919年担任慕尼黑大学社会学教授。•1920年因肺炎逝世,终年56岁。产生背景•19世纪,德国的工业化进程是十分迅速的,但是在很大程度却受到强大的封建容克政权的束缚。德国正处在以旧的、家族为基础的企业制度向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迅速兴起的十字路口上。•当时在德国的教会、国家机构、军队、政府、经济企业和其他各种团体中,大规模的组织都在飞速增长,而传统型的组织结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组织发展的需要。一、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二、官僚制及其特征三、官僚制的优点与缺点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P71权威结构理论与组织类型分析韦伯认为,尽管社会组织在不同发展时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质,但是权威和控制是各类社会组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他指出,任何一种组织都是以某种形式的权威作为基础的,权威能消除混乱、带来秩序,没有权威的组织是无法实现组织目标的。他认为有三种合法的权威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即“神秘化的组织”、“传统的组织”和“合理化—合法化组织”。三种组织形态比较比较项神秘化组织传统的组织合理化—合法化组织权威魅力型权威Charismaticauthority传统型权威Traditionalauthority法理型权威Rational—legalauthority权威的基础领袖个人的超凡魅力(人格取向的权威)传统的习俗与惯例组织内部的各项规则(制度取向的权威)稳定性“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当领袖死后,而组织的权威必须继续时,就会产生权威的继承问题。组织往往会由于领袖人物的死亡而分崩离析)介于两者之间(权力的实施必须以被统治者习惯上服从的程度以及心理上的承受的限度为限,否则就会引起反抗)稳定性较强(非人格化秩序的确立,使管理的任何步骤源于法规,摆脱了长官意志,保证了体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官僚制及其特征“官僚”一词的起源“官僚”的定义“官僚制”的定义官僚制的基本特征“官僚”一词的起源(1)•在我国,“官僚”一词在早期的封建社会就存在。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许许多多的封疆大吏和王孙贵族们都时兴豢养门客,称之为幕僚,也就是在幕后出谋划策的助理人员和跟班的随从。•这些幕僚们才华的光辉在辅佐他们的主子的政务的过程中时有闪现,每每引起皇帝或上级官员的注意和赏识,被直接授以官位,进身成为他们从前的主子的同事,谓之同僚。•因而“僚”这一词就不但有下属的意思,如僚属,僚佐,幕僚,等等,也有同事的意思,如同僚。“官僚”一词的起源(2)•在西方,“官僚”一词起源于14世纪的法国。当时的法国皇帝派遣税收审计大员到各地巡查,所到之处有地方的行政官来参见。参见设有专室,这种专室就称之为Bureau(官局)。•久而久之,所有吃皇粮,为皇家办事,不必靠市场买卖支持的部门都被称之为官局。而在官局供职的人员就被称之为Bureaucrat(官僚)。“官僚”的定义“官僚可以被定义为正式成立的,以获取最大管理效益为目的的各种组织。当然,毋庸置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种不同的社会因素会干扰官僚组织的理想运作。——彼得·保罗“官僚制”的定义在韦伯看来,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它是一种高度理想化的组织结构的“理想类型”。官僚制特征12345678合理的分工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依照规章办事的运行机制形式正规的决策文书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可预见性官僚制的优点及缺点优点:•严密性——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合理性——专业技术知识居于中心地位•稳定性——非人格化秩序可摆脱长官意志•普适性——适用于公共与私营部门缺点:将人固定在一个框框中,限制人得发展,将人作为一个机器,阻碍了创新,与现在以人为本相背离。官僚制理论的历史意义•社会政治意义。推崇管理的理性化和制度化,强调以知识和技能进行管理,因应了工业社会的现实诉求。•学术意义。“组织理论之父”,提出三种权威划分的理论框架和组织形态的划分;系统论述了官僚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管理原则,奠定了现代社会官僚制的制度基础;基于威尔逊的传统,提出官僚制组织目标就是要最大限度地追求行政效率。官僚制理论的历史局限性官僚制理论以普鲁士官僚行为作为高度抽象的结果,是一种纯“理想的行政组织”,与现实生活相距甚远。官僚制理论过分偏重于组织的静态研究,过分强调机械的正式组织的积极功能,忽视了它的反功能以及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官僚制理论偏重于对组织内部形态和管理的结构、功能的分析,缺乏对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探讨。官僚制理论过分强调了专业分工和职能权限划分的意义,忽视了宏观协调以及消除本位主义的问题。官僚制理论过分追求组织的稳定性,不利于激励组织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行政管理缺乏回应性,不利于改善服务质量。总结马克思·韦伯所倡导的官僚制理论,从整体上可以看作是一种理想型的组织设计状态。韦伯提出的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理论在组织中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他强调的组织劳动分工体系、调节成员关系和行为的规范秩序、对个人自利追求的激励和制裁体制不管是在发展经济还是在政府机制中都有重大意义,但是他又过分看重层级节制体制、组织效率、职能权限划分、非人格化的追求等方面使他的理论又成为纸上谈兵。因此,在今天的组织中我们不仅要借鉴韦伯官僚制理论中的优秀元素,又要把握好尺度,扬长避短,辩证的看待、借鉴、应用、发扬。
本文标题:马克思・韦伯官僚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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