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劳动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
1第一章劳动法:狭义得指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法律,即1994..7.5通过,1995.1.1施行的劳动法。劳动法上的劳动特征:为法律的义务之履行;为基于契约关系;为有偿的;为职业的;为在于从属的关系。劳动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它。(简答)劳工法的功能: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2、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3,、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4、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5、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关系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简答、论述)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2、劳动关系必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5、劳动关系以劳动力的给付为主要内容。劳动关系的种类:1、以用人点位的性质划分,可分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2、以劳动关系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动关系和涉外劳动关系。3、以劳动关系表现为标准进行分类,可分为标准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劳动关系。(选择题)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劳动服务关系、劳动团体关系和处理劳动争议关系劳动法的起源:现代意义劳动法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1、进一步缩短了劳动时间并扩大了使用范围;2、增加了改善劳动条件的一些规定;3、出现了工资保障法律;4、有了承认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5、出现了社会保险法;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特点:劳资关系相对缓和;劳资关系以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经济全球化对劳动法的发展形成冲击和挑战;信息化造成结构性影响。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经历了以下几个标志性阶段: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劳动立法;2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劳动立法;3、1957——1976年劳动立法的低谷时期;4、改革开放以来劳动法律体系逐步形成时期。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1905年伯尔尼国际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标志着国际立法的产生。国际劳工组织于1919年6月正式成立。1919至1939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1940至1945二战期间作为独立机构存在;1946年到现在,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市一个由各会员国组成的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特点是三方性原则。(必考多选)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国际劳工局(秘书处)。中国:1944年成为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1971年11月16日恢复席位。1983年到2010年9月,中国批准了25个国际劳工公约。分析说明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与内容: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动立法的形式: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的决议和会议结论;对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国际劳工立法的主要内容:关于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关于就业政策、职业介绍、职业保障方面的规定;关于最低工资、工资保障的规定;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简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原则;实行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律调节与“三方原则”对话相结合的原则(多选,大概有印象即可)这章还有个重要问题:“核心劳动标准”主要体现在八项国际公约中:结社自由与保护组织公约、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公约、强迫劳动公约、废除强迫劳动公约、就业歧视公约、同工同酬公约、最低年龄公约、禁止童工公约(选择)国际劳动公约和建议书是国际劳动立法最主要形式。(选择)通过三分之二(一般通过什么决定绝大部分都是三分之二,个人经验)(必考选择题)区别哪些是劳动关系(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家庭保姆、自然人用工不是劳动关系)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3范而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的特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劳动法律关系时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简答或者论述,这个比较重要,结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比较,相似,同时有可能出两者的区别)劳动法律关系要素: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亦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表现为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劳动法律关系的事实: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劳动法律关系分类:行为:是指劳动法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人的意志活动。事件: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多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全面履行劳动义务;不断提高劳动技能;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论述)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联系:1、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2、劳动法律关系不仅仅反映关系,而且当其形成后,便给具体劳动关系以积极的影响,使劳动关系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与不断完善。3、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律规范在指引、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区别: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建筑范畴。42、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之内。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定的权利义务。4、劳动关系的范围大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范围。5、劳动法律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关系不具有法律效果。6、劳动法律关系属于形式范畴,劳动关系属于内容范畴。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点:概念: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是劳动者参与劳动法律关系成为主体的前提条件。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以自己的行为参与劳动法律关系,实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它是劳动者左威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基本条件。(论述)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3、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要受到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4、劳动者在运用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实现劳动权利时,意见参加了一种劳动法律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第三章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简答)劳动就业特征:就业主体必须符合法定的就业年龄;就业的主体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就业必须是出自就业主体的自愿;就业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就业必须能够使就业主体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这题上次考试就出过,谨防(记住这三个词就行了,只会出多选)就业促进方针:一是明确劳动者自主择业,充分调动劳动者就业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促进天门发挥就业潜能和提高职业技能,依靠自身努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尽快实现就业;二是明确市场调节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明确政府促进就业,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5就业促进的义务主体:1、就业促进市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是就业促进的最主要义务主体。2、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相关的社会团体。就业促进的权利主体:就业权利主体不单指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包括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劳动报酬为目的的劳动法和并不需要通过建立劳动关系以获得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政府就业促进的主要措施一、建立就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二、建立就业共组目标责任制度三、建立较完整的就业促进的政策支持体系1、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产业政策;2、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财政政策;3、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税收政策;4、实行有利于就业促进的金融政策;5、实行统筹就业政策(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群体统筹);选择题6、实行有利于灵活就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7、实行失业保险就业促进政策;四、维护公平就业,禁止就业歧视1、政府维护公平就业的责任;2、规范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为;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4、保障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5、、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6、保障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的平等就业权;7、保障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8、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时的法律救济途径五、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方面的职责;2、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3、规范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4、建立失业预警制度;5、开展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工作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开展职业培训1、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总方针;2、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3、企业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4、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职责;5、、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七、实施就业援助1、就业援助的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2、就业援助的措施;3、对城市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64、对就业压力大的特定地区的扶持(选择)就业促进的目标:实现充分就业。第四章(重点)劳动合同概念: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简答)劳动合同特征:主体的特定性;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劳动权利义务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2007.6.29。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自208.1.1施行;2008.9.18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的种类:1、以合同期限为标准的分类,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根据用工形式的不同分类,分为典型劳动合同和非典型劳动合同。3、按照劳动和他的存在形式进行分类,分为书面劳动合同、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全日制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业可以采用口头协议形式。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对当事人全部或部分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
本文标题:劳动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5108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