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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高科〔2011〕153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1--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形势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强大、民族振兴繁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职能,在教育事业发展中处于龙头地位。进入新世纪以来,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作出了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兴办高教园区、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改革、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举措,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协调发展的高等教育新格局,使我省成为全国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省区之一。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且逼近普及化的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比较好地解决了“上大学难”的问题。高等职业教育走在了全国前列。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成效显著,科技创新能力-3-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等教育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但是,对照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对照国内外发达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对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期盼,我省高等教育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不高,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缺乏;高等教育结构不够合理,人才培养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高校办学活力不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高;教育投入还不能满足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必须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大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从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打造特色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完善布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加快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浙江经济社会率先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4-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我省高等教育在全国省区中率先进入普及化阶段,成为全国高等教育水平、竞争力、国际化程度提升最快的省(区)之一,形成“规模总体适度、结构明显改善、质量显著提高、特色比较鲜明、服务不断增强”的高等教育体系,为高等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规模总体适度。到2015年,全省高校数量包括独立学院控制在100所左右,校均在校生规模基本控制在目前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平均水平,特色高校和学科专业建设、紧缺人才培养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构明显改善。到2015年,杭州、宁波、温州高等教育中心和其他设区市“一本多专”或“一本一专”格局和功能进一步完善,本专科教育和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研究生教育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大的发展,利用国(境)外资源建设高水平大学取得明显进展。——质量显著提高。教师队伍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一批重点学科和专业达到国内以至国际先进水平,若干所省属高校达到国家“211工程”高校建设水平,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特色比较鲜明。各类高校定位更加准确,特色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民办教育进一步巩-5-固发展。高职教育优势继续强化。——服务不断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学科、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更为密切,科研成果推广运用取得明显成效,毕业生对经济和社会的适应能力显著提高。附: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序号指标单位2010年2015年1在学总规模万人136151在校生万人1181332其中:研究生万人4.86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17.6:114:1其他本科高校17.3:115:13生师比高职高专院校17.7:116:14毛入学率%45565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留学生比例%1.12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比例%26.7506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比例%4470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2030其他本科高校%11.2187专任教师留(访)学3个月及以上比例高职高专院校%4.16三、主要任务(一)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1.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结构。根据国家、长三角地区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统筹全省高等院校设置和布局结构,强化杭州、宁波、温州高教中心功能,巩固发展设区市中心城市“一本多专”或“一本一专”高等教育格局;切实帮助欠发达地区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引导高等院校科学定位,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鼓励不同类别院校创特色、争一流,提升投入产出效益。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完善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机制。2.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做实一级学科,做强二级学科,构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新兴学科互为联系、互为促进、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瞄准国际学科前沿,突出国家战略目标,从服务我省发展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发,继续加强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争取打造若干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和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到2015年,争取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覆盖面有新增长,省属高校若干一级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建设水平。专栏1:学科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建设10个“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继续建设一批“重中之重学科”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规划建设300个省重点学科。其中省属高校规划建设230个省重点学科,浙江大学规划建设70个省重点学科。3.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发挥优势、强化特色,启动各专业设置标准建设,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形成专业动态调整机-6-制。根据我省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和高校分类发展趋势,着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在省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优势特色专业,力争有些专业水平达到国内以至国际一流。大力建设一批与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物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核电关联产业等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急需紧缺专业。-7-专栏2: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启动分门类专业设置标准建设和高校专业动态调整授权改革。重点建设一批省级优势专业。重点建设一批与浙江产业集群相对接的新兴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一批与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急需紧缺专业。4.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坚持以重点工程推进为抓手,通过政策扶持、资源优配、重点投入等举措,建设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大学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争取到2015年全省有5所左右高校综合实力达到国家“211工程”大学建设水平,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扶持一批本科高校跻身全国行业大学前列;积极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的高职院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引进和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8-积极创造条件,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二)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进一步明晰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优化各类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专业设置,丰富教学内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坚持不懈地推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大力提升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高校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和教师跨校应聘和兼课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教学质量巡视制度。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高度重视本科生教育,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切实加强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继续重点建设一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深入推进高校质量工程。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学校的中心地位。以专业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实施“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程”以及“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示范中心、示范性实训基地、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等项目。继续推进教学内容、课程(教材)体系、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实验平台建设及教学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改革。探索人才分类分层培养的新模式。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完善高校教学工作状态数据库建设,探索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高校教学绩效考核与财政拨款挂钩的机制,建立办学质量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相关联的调控机制,引导高校资源优先向教学领域集中配置。推进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以服务学生为中心,进一步提升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水平。-9-专栏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坚持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学条件建设的有机结合,以学科、专业为平台,推进精品课程、重点教材、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等项目建设,促进教育资源集中优化配置。继续做好“新世纪教改项目”,做大做强一批教育教学品牌特色项目。引导、支持高校从实际出发,创建有特色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40个综合性、示范性强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点。重点建设100个省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00个省级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并努力达到国家级水平。推动本科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重点建设10个省级本科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支持相关高校实施或争取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及“卓越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3.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快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营造教育创新氛围。着力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和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继续加强学位点建设工作。深化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到2015年,实现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比例达到1:1。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10-专栏4: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300个校企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资助3000项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4.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积极支持“政府主导、行业牵头、校企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实践。深入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地方政府统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职责,建立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服务地方或行业发展为出发点,优化专业结构,彰显办学特色,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办学水平提升;以校企合作共建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以“双师型”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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