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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PA《经济法》考点汇总(比例篇)比例篇:比例要点0.1%(1)每一股票帐户认购发行公众股不超过0.1%(2)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付本息的按日0.1%支付赔偿金0.5%(1)个人申购量上限为发行后总股本的0.5%1%(1)职工按照个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2)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3)企业设立登记费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1%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2%(1)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以后随经济发展作适当调整(2)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2.5%(1)用设备对外投资价值额的2.5%交汇回利润保证金5%(1)对外用资金投资的金额交投资额的5%作为汇回利润的保证金(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上述期间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3)持股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述办法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4)机构申购量的上限为发行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6%(1)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2)上市公司配股的,三个会计年度中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7%(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不得低于7%8%(1)外汇8%9%(1)上市公司配股的,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9%10%(1)一个基金用于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不超过净资产10%(2)持有10%股份的股东要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公司超过10%净资产损失时为重大事件应公告(4)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有外汇资产占风险资产不低于10%(5)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创汇利润达税后利润额的10%,其净资产税后利润为10%(6)企业应当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10%的数额,作为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7)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8)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职工集体福利的公益金(9)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10)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11)上市公司配股的,上市超过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12)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13)证券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其余额,经纪类证券公司达到注册资本的10%,综合类证券公司达到注册资本的20%,可不再提取。14%(1)从成本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15%(1)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2)中资企业具备条件的允许保留外汇的最高限额为年进出口总额的15%。(3)自然性异常情况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15%以上证券公司或营业部或交易席位不能正常交易,或是不可抗力事件使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不能进行。20%(1)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2)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须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2(3)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5%(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对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3)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25%(4)外资金融机构其实收资本低于注册资本的每年应从税后利润提取25%补充(5)公开发行股票的社会公众持有股票不低于公司发行股本总额的25%(6)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30%(1)外资金融机构投资总额不超过其实收资本加储备金的30%(2)外国银行分行其注册资金的30%以生息资产形式存在(3)对一个企业放款不超过实收资本加储备金的30%(4)国有企业股份制前一年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5)股份制改组设立,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6)上市公司配股的,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0%,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项目、技改项目的不受此限。(7)内幕消息: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35%(1)在募集设立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0%(1)外资金融机构在境内吸收存款不超过其总资产40%(2)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负债总额(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不得超过净资产的8倍,流动资金的余额不得低于流动负债的余额,拨付给分公司或者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40%50%(1)外资金融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2)企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50%(4)公司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以上,不再提取(5)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交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6)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额50%以上的认股人出席(7)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如进入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制企业的净资产50%,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60%(1)经营外汇的银行其外汇资产要大于外汇负债的60%65%(1)新股比率不低于65%70%(1)发行可转换债券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75%(1)收购要约期满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80%(1)一个投资基金用于股票、债券不低于总资产80%(2)封闭式基金3个月内募集达80%即告成立。(3)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其拨付给分公司或者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80%90%(1)收购人持有90%时,其他持股人以其要约条件出售给他时,收购人应当购买150%(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婚丧假期间、依法参加选举和工会活动等社会活动期间都应发给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原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个人独资)200%(1)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原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个人独资)一、各类时效1、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2年;(2)特别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包括下列4项:①、身体受到伤害;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④、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3(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4)保护时效: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票据时效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10日到期日起2年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自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1)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3、撤销权行使时效章节撤销权撤销权的时效第一章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六章对破产企业放弃自己的债权等5种行为(1)如该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清算组有权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2)如该行为于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则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第八章可撤销合同(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九章赠与合同的撤销(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二、各类期限1、出资期限普通的出资期限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兼并价款的支付方式一次付清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应当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分期付款的前提条件经审批机关批准取得担保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金额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总金额的60%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价款不得低于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分期付款的总期限注册资本:出资期限50万美元以下:1年内缴齐50-100万美元:1年半内缴齐100-300万美元:2年内缴齐300-1000万美元:3年内缴齐不得超过1年(按实际缴付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且在付清全部购买金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超过3年2、债权申报期限(1)、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予以公告,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的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2)、公司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清算时,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的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破产债权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保证期间(1)根本未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3)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宽限4期届满后6个月)。(4)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①如果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②没有约定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起6个月。4、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作品的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至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其他单位的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
本文标题:CPA《经济法》考点汇总(比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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