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 毒品犯罪形势和案件审理情况实证分析
1毒品犯罪形势与案件审理情况实证分析——以广州法院审理毒品案件为视角万云峰1,聂立泽2,钟育周3,张卫勇4(1.3.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中山大学法学院)毒品犯罪作为全球公害,不仅直接危害吸毒人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而且带来诱发犯罪、传播疾病等社会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严重刑事犯罪类型之一。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用单行禁毒立法来规制毒品犯罪的美国、英国、加拿大,还是采用刑法典与单行禁毒立法相结合形式来规制毒品犯罪的日本、法国及意大利,以严厉的法律手段惩治毒品犯罪分子已是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禁毒方法。但相对于其他犯罪,毒品犯罪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从犯罪原因来看,其他犯罪中犯罪主体人格特征对犯罪的发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贪财牟利、报复伤害等,被害人往往是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往往本身不会诱发犯罪,而在毒品犯罪中作为“被害人”的吸毒人员对毒品大量、长期需求则是重要诱因,因吸毒人员对毒品具有巨大的生理及心理依赖,并且相当一部分人员难以彻底戒除毒瘾,这也是根治毒品犯罪中面临的巨大现实问题。从犯罪特征来看,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具有一定特殊性,主要有被告人供述、作为吸食者和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缴获的毒品及作案工具等物证,一般没有被害人陈述,加之毒品犯罪的隐蔽化、联络方式多样化、犯罪手段集团化、智能化及基于毒品被吸食、流转造成物证缺失等原因,毒品犯罪证据相对缺乏。同时,特情介入、贴靠侦查及技侦手段等特殊侦查措施的广泛运用,直接导致侦查材料向法庭证据转化问题的出现,这都给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广州地区具有集毒品消费、制造、集散、过境“四位一体”的特殊毒品犯罪特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大,毒品犯罪类型多样,新的犯罪手段纷繁复杂,新型毒品率先出现。从我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市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一直居于高位,总体呈现增长趋势,且案件涉毒数量日趋增加,需要充分研究,以期从根本上扼制毒品犯罪高发的态势。本课题通过全面分析广州地区毒品犯罪形势及审判实践,分析犯罪主体特征、案件类型及犯罪原因,评估毒品犯罪态势、特点,剖析打击、预防毒品犯罪的现实困境,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打击毒品犯罪综合防范对策及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的司法建议,期希对全国特别是毒品泛滥地区预防、惩治毒品犯罪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2毒品案件及人数数量(图一)0100020003000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案件数量被告人人数第一部分广州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我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禁毒法律和政策,坚持依法严厉惩处严重毒品犯罪的方针,始终将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彰显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的气焰。经统计,2009年至2013年我市两级法院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1384件12802人,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2.80%和12.47%。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看,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从发展态势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及人数总体平稳中呈上升趋势。统计,2009年我市两级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1927件2239人,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1.78%和12.52%;2010年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529件2857人,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5.21%和16.24%;2011年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150件2408,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5.80%和17.06%;2012年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330件2592人,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0.38%和8.98%;2013年审结并已生效的毒品犯罪案件共计2448件2706人,分别占同期审理刑事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1.56%和13.63%(图一)。二、从案件类型看,涵盖罪名广,分布比例差异大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基本包含了刑法所规定的全部毒品犯罪罪名,但在具体罪名分布上却存在巨大差异,即主要集中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3非法持有毒品罪。经统计,2009年至2013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毒品罪为327件407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2.87%和3.18%;贩卖毒品罪为9404件10365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82.61%和85.79%;运输毒品罪161件225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41%和1.76%;制造毒品罪116件187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1.02%和1.46%;非法持有毒品罪765件887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6.72%和6.88%;其他毒品犯罪案件611件731人,占全部毒品案件数量及被告人总数的5.37%和4.06%(图二、图三)。从具体年度占比情况来看,2009年共审结走私毒品罪82件106人,贩卖毒品罪1569件1783人,运输毒品罪33件47人,制造毒品罪23件44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36件153人,其他毒品犯罪案件84件106人。2010年共审结走私毒品罪69件76人,贩卖毒品罪2120件2375人,运输毒品罪34件42人,制造毒品罪19件29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78件198人,其他毒品犯罪案件109件137人;2011年共审结走私毒品罪60件68人,贩卖毒品罪1780件1940人,运输毒品罪48件73人,制造毒品罪20件32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42件162人,其他毒品犯罪案件100件133人;2012年共审结走私毒品罪55件78人,贩卖毒品罪1942件2122人,运输毒品罪27件37人,制造毒品罪25件34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33件148人,其他毒品犯罪案件148件173人;2013年共审结走私毒品罪61件79人,贩卖毒品罪1993件2145人,运输毒品19件26人,制造毒品罪29件48人,非法持有毒品罪176件226人,其他毒品犯罪案件170件182人。毒品犯罪案件比例图(图二)走私毒品2.87%贩卖毒品82.61%运输毒品1.41%制造毒品1.02%非法持有毒品6.72%毒品犯罪人数比例图(图三)走私毒品3.18%贩卖毒品85.79%运输毒品1.76%制造毒品1.46%非法持有毒品6.88%4三、从判处刑罚情况看,重刑案件占比相对较高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过程中,我市两级法院始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根据案件事实、性质,区别毒品种类、数量,查清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做到因案而异依法判决,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深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毒品再犯、累犯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应该判处重刑甚至死刑。对于罪行较轻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于具有自首、立功、从犯、胁从犯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坚持依法从宽处理。经统计,2009年至2013年我市两级法院在毒品犯罪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211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6.52%。其中,2009年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432人,占同年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9.29%;2010年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463人,占同年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6.21%;2011年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406人,占同年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6.86%;2012年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367人,占同年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4.16%;2013年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为447人,占同年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16.52%(图四)。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人数及百分比图(图四)43246340636744719.29%16.21%16.86%14.16%16.52%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200920102011201220130.00%5.00%10.00%15.00%20.00%25.00%人数百分比5四、从户籍情况看,涉毒犯罪中外来人员所占比例高经统计,我市两级法院于2009年至2013年审结的12802名毒品犯罪分子中,本地人员为4500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35.15%,非本地户籍人员为830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64.85%,其中在外来毒品犯罪人员中,外国人(含无国籍人,下同)亦占有相当比例,共计455人,占外来毒品犯罪人员的5.48%,其他外来人员为7847人,占外来毒品犯罪人员的94.52%。2009年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为1634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72.98%,其中外国人为119人,外来人员(外市籍人,不含外国人,下同)1515人;2010年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170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59.68%,其中外国人96人,外来人员1619人;2011年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1408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58.47%,其中外国人82人,外来人员1336人;2012年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159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61.54%,其中外国人82人,外来人员1526人;2013年判处的毒品犯罪人员中,非本地户籍人员1960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72.43%,其中外国人76人,外来人员1943人。(图五)外国人及外来人员人数及百分比图(图五)119968282761423194316191705133672.98%72.43%61.54%58.47%59.68%0500100015002000250020092010201120122013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外国人外来人员人数非本地人员百分比6五、从犯罪主体经历看,前科、劣迹人员占有较大比例经统计,我市两级法院于2009年至2013年审结的12802名毒品犯罪分子中,毒品再犯为979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7.65%,累犯(不含毒品再犯,下同)为98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7.67%,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为2970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3.20%(表一)。其中,2009年,毒品再犯为116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5.18%,累犯为10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4.69%,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496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2.15%;2010年,毒品再犯为220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7.70%,累犯为200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7.00%,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63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2.12%;2011年,毒品再犯为233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9.68%,累犯为21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8.93%,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582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4.17%;2012年,毒品再犯为223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8.60%,累犯为213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8.22%,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54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1.03%;2013年,毒品再犯为297人,占全部涉案毒品罪犯人数的10.97%,累犯,为249人,占全部毒品罪犯人数的9.20%,罪犯本身即为吸毒人员的有715人,占全部毒品罪犯的26.42%。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人数占毒品罪犯百分比人数占毒品罪犯百分比人数占毒品罪犯百分比人数占毒品罪犯百分比人数占毒品罪犯百分比毒品再犯1165.18%2207.70%2339.68%2338.60%29710.97%累犯1054.69%2007.00%2158.93%2138.22%2499.20%本人吸毒49622.15%63222.12%58224.17%54521.03%71526.42%各年犯罪主体前科劣迹统计表(表一)7六、从涉案毒品类型看,毒品种类繁杂多样我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毒犯罪对象既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较常
本文标题:毒品犯罪形势和案件审理情况实证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751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