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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1实验室电、气、水、火2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3微生物的危害及处理4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5紫外线辐射的危害及防护6废弃物的处理实验室电、气、水、火连线:仪器连线必须使用带有接地的三根线的护套线,不可使用普通的塑料绞线。电话线可用普通的塑料绞线。严禁私拉乱扯。接地: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提高仪器的稳定性及安全系数。维修:仪器出现故障时,应切断电源,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维修仪器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拆机修理。墙电:不得私自对墙电进行维修、改造,该工作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计划,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改造。检查:如遇线路老化或损坏应及时地更换。触电:断电或绝缘脱离急救电灯:进入实验室,有需要时打开电源开关、排气扇;离开实验室时若无人请关闭电灯及排气扇。空调:进入实验室,有需要时可打开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7℃;每天下班时实验室负责人将关闭空调。若在非上班时间内打开空调,离开时请关闭!实验室电、气、水、火搬运:搬运或转动钢瓶时,不得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使用:按气瓶的类别选用减压器,安装时螺扣应拧紧,并检漏。开启钢瓶:逆时针方向为开;先开总阀,后开减压阀。关闭钢瓶:顺时针方向为关;先关总阀,后关减压阀。气嘴保护:用死扳手夹紧气嘴后再开总阀。安全:气瓶内的气体不可用尽。惰性气体:应剩余0.05MPa以上压力的气体。可燃气体:应剩余0.2Mpa以上压力的气体。氢气:应剩余2.0MPa以上压力的气体。存放:分类分处存放直立放置时要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存一处。实验室电、气、水、火上水:水龙头或水管漏水时,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维修。下水:水池内不得倒入培养基、琼脂糖胶等凝胶物质;清洗废液缸时请注意将其中的固体物质倒入到垃圾桶后才能冲洗,特别是tip和eppendorf管。下水道排水不畅时,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疏通。冷却水:输水管必须使用橡胶管,不得使用乳胶管;上水管与水龙头的连接处及上水管、下水管与仪器或冷凝管的连接处必须用管箍夹紧;下水管必须插入水池的下水管中。纯净水: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取水时应注意及时地关闭取水开关,防止溢流。实验室电、气、水、火报警:119(说明火源、火情、单位名称、地理位置或明显标志)措施: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灭火:学会使用灭火器(一拔、二握、三瞄、四扫)沉着、冷静易燃固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带电物体着火时,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导线或电器着火时,应先断电,再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切不可用泡沫灭火器,此灭火器导电。衣服着火时,应尽快地脱掉衣服,并用水灭火。或就地滚动,切忌外跑。防火:火灾不能预期、不能杜绝、只能预防消除火灾隐患(电、火、气、试剂)备逃生四件宝(灭火器、绳、手电筒、防毒面具)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药品状态定口径,瓶塞取决酸碱性受热见光易分解,存放低温棕色瓶特殊试剂特殊放,互不反应要记清标识:自配试剂标签注明化合物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以及配制人姓名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试剂: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有毒化学试剂:以较小剂量进入人体而导致疾病或死亡的才被划为有毒物质。腐蚀性化学试剂: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都有及时清洗,如各种酸和碱、溴、苯酚等。强氧化性化学试剂:包括过氧化物和含有强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盐,如硝酸铵、高氯酸及其盐、重铬酸及其盐等。放射性化学试剂:同位素示踪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于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由于其特殊性,该种试剂不得带入公共实验室,在各自实验室进行专项管理或者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不相容化学试剂:一些化学试剂在储存和操作过程中不能与其他物质接触,否则就发生爆炸,这些化学试剂称为不相容化学试剂。如:叠氮化物通常用作溶液中的抗菌剂,由于轻微碰撞就可能造成叠氮化铜的爆炸,因此不能与铜接触(如污水管及管道设施)。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溴化乙锭(EB)一种强诱变剂(可能造成遗传性危害),直接接触有中等毒性。EB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因此应当避免一切与EB的直接接触。EB对皮肤,眼睛,口腔和上呼吸道系统有刺激性作用。应将EB安全密封,并密闭存放于干燥避光处。Trizol提取组织和细胞RNA的一种重要试剂,在提取RNA时一定要在通风橱进行。如皮肤接触Trizol,请立即用大量去垢剂和水冲洗,废液埋入地下。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二乙基焦碳酸酯(DEPC)RNA酶的强抑制剂,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操作时戴口罩,在通风橱中进行。沾到手上立即冲洗,废液通过废液道排泄。氯仿常用于DNA和RNA提取,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和腐蚀性,易损害肝和肾。操作时戴手套在通风橱里进行,废液收集后埋入地下。丙烯酰胺DNA测序、SSR及蛋白质分离等技术中作电泳支持物,具神经毒性,聚合后毒性消失。操作时戴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聚合后的聚丙烯酰胺凝胶没有毒性,可随普通垃圾一起扔掉,千万不要倒入下水道.。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二甲基亚砜(DMSO)一种既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常用作细胞的冻存液和配制AS。皮肤沾上之后用大量的水洗及1%~5%稀氨水洗涤。十二烷基磺酸钠(SDS)有毒,易损害眼睛。质粒提取时作裂解液破坏细胞膜和Southern杂交时的洗膜液中的去垢剂。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不要吸入其粉末。四甲基乙二胺(TEMED)强神经毒性,防止误吸,操作时快速,存放时密封。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二硫苏糖醇(DTT)很强的还原剂,散发难闻的气味。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当使用固体或高浓度储存液时,戴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中操作。苯甲基磺酰氟(PMSF)一种高强度毒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它对呼吸道黏膜、眼睛和皮肤有非常大的破坏性。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致命。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使用。在接触到的情况下,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或皮肤,已污染的工作服作为有害废物处理。TritonX-100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和灼伤。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害。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过硫酸铵(NH4)2S2O8对黏膜和上呼吸道组织、眼睛和皮肤有极大危害性。吸入可致命。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安全眼镜和防护服。始终在通风橱里操作,操作完后彻底洗手。叠氮钠(NaN3)毒性非常大。它阻断细胞色素电子运送系统。含有叠氮钠的溶液要标记清楚。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损害健康。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操作时要格外小心。Giemsa染液染料咽下可致命或引起眼睛失明,通过吸入和皮肤吸收是有毒的。其可能的危险是不可逆的效应。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里操作,不要吸入其粉末。微生物的危害及处理的法律法规世界大多数国家都是以致病微生物的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形成不同的实验室安全防护等级。我国一般以BSL-1、BSL-2、BSL-3、BSL-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动物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中国实验室生物安全法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是指《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第一类病原微生物名录(29种)类天花病毒、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病毒(新疆出血热病毒)、东方马脑炎病毒、埃博拉病毒、Flexal病毒、瓜纳瑞托病毒、Hanzalova病毒、亨德拉病毒、猿疱疹病毒、Hypr病毒、鸠宁病毒、Kumlinge病毒、卡萨诺尔森林病病毒、拉沙热病毒、跳跃病病毒、马秋波病毒、马尔堡病毒、猴痘病毒、Mopeia病毒(和其他Tacaribe病毒)、尼巴病毒、鄂木斯克出血热病毒、Sabian病毒、圣路易斯脑炎病毒、Tacaribe病毒、天花病毒、委内瑞拉马脑炎病毒、西方马脑炎病毒、黄热病毒、蜱传脑炎病毒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名录(51种)加利福利亚脑炎病毒、基孔肯尼雅病毒、多里病毒、Everglades病毒、口蹄疫病毒、Garba病毒、Germiston病毒、Getah病毒、Gordil病毒、其它汉坦病毒、引起肺综合征的汉坦病毒、引起肾综合征出血热的汉坦病毒、松鼠猴疱疹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艾滋病毒(I型和II型)、Inhangapi病毒、Inini病毒、Issyk-Kul病毒、Itaituba病毒、乙型脑炎病毒、Khasan病毒、Kyz病毒、淋巴细胞性脉络丛脑膜炎(嗜神经性的)病毒、Mayaro病毒、米德尔堡病毒、挤奶工结节病毒、Murcambo病毒、墨累谷脑炎病毒(澳大利亚脑炎病毒)、内罗毕绵羊病病毒、恩杜姆病毒、Negishi病毒、新城疫病毒、口疮病毒、Oropouche病毒、不属于危害程度第一或三、四类的其他正痘病毒属病毒、Paramushir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hPowassan病毒兔痘病毒(痘苗病毒变种)、狂犬病毒(街毒)、Razdan病毒、立夫特谷热病毒、Rochambeau病毒、罗西奥病毒、Sagiyama病毒、SARS冠状病毒、塞皮克病毒、猴免疫缺陷病毒、Tamdy病毒、西尼罗病毒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多种动物共患病病原微生物:低致病性流感病毒、伪狂犬病病毒、破伤风梭菌、气肿疽梭菌、结核分支杆菌、副结核分支杆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巴氏杆菌、致病性链球菌、李氏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嗜水气单胞菌、肉毒梭状芽孢杆菌、腐败梭菌和其他致病性梭菌、鹦鹉热衣原体、放线菌、钩端螺旋体水生动物病病原微生物: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马苏大麻哈鱼病毒、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病毒、锦鲤疱疹病毒、斑点叉尾鮰病毒、病毒性脑病和视网膜病毒、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真鲷虹彩病毒、白鲟虹彩病毒、中肠腺坏死杆状病毒、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毒、核多角体杆状病毒、虾产卵死亡综合症病毒、鳖鳃腺炎病毒、Taura综合症病毒、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黄头病病毒、草鱼出血病毒、鲤春病毒血症病毒、鲍球形病毒、鲑鱼传染性贫血病毒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标准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1)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2)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实验脊椎动物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其适用微生物范围与同级的一般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相同。生物安全实验室分级标准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3)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学实验除外)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BSL-4)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
本文标题:生物实验室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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