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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除和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排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重点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行为,对危险性较大和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施工、高大模板工程、悬挑脚手架工程等进行重点整治。二、排查和整治的主要措施。(一)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1、建设单位不得以赶工期等原因,对其各责任主体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2、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严格实施到位。加强对安全防范设施中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器具等检查、测试和验收,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场地,并严格上岗制度的落实。对项目的检查,做到企业每月一次,项目部每周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排除,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如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暂定施工,并上报监理(建设)单位及安监站,同时制订整改方案,按审批程序同意后实施。3、监理单位及项目监理机构应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责任,严格审查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并督促落实。对深基坑施工、高大模板工程和悬挑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及拆除、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和拆除等重要部位,应实行旁站监理。对各类安全防范设施,按要求严格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施工。在正常巡视、平行检查的基础上,监理单位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应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如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应责成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安监站报告。(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及维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要求,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应进行产权备案。安装单位在安装、顶升、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告知安监站;使用单位在按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符合要求的,核发《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明》(同时每次顶升后均应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未经产权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安装,未经使用登记或无《使用登记证明》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使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养单位应认真检查机械的各安全防护装置、限位部件、连接螺栓等,及时消除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主要是指:深基坑工程(基坑〈槽〉开挖深度超过5〈含〉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工程);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模架)。深基坑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进行编制、论证和审批,即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论证审查,根据论证审查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时报安监站备案后方可实施。(四)高大模板工程的搭设和拆除。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持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持系统称为高大模板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严格使用扣件式钢管支撑系统,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以保证其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高大模板工程施工完毕,在自检的基础上施工项目部、施工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应共同按批准同意的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知安监站进行监督检查,经安监站认可,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未经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混凝土施工。高大模板工程的拆除,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实施,同时通知安监站,安监站应对拆除条件和拆除顺序、方法、措施等加强监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全部或部分模板工程的构配件。(五)深基坑工程施工。深基坑工程的支护设计方案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同时应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专家论证并修改完善后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制定基坑土方开挖程序,控制施工进度,分段分层开挖,最大限度地限制支护体的变形和周边土体的位移和沉降。在基坑开挖中,应先撑后挖,严禁超挖,还应密切观测,防止边坡失稳、坑底隆起、桩基侧移等现象发生。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基坑开挖前2天通知安监站,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方案、规范进行监管,发现隐患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六)悬挑脚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附计算书及原设计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审核认定意见。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搭设完成后,在自检的基础上,施工项目部、施工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应共同按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通知安监站进行监督检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也不得进行与此相关连工程的施工。在使用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及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落实。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我市的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2、认真落实,保障经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通病,如施工临时用电缆的乱拉乱接、高处坠落防范措施不到位、移动脚手架制作不合理等现象,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的落实到位,要舍得在安全生产上的软硬件投入。3、务求实效,加强监管。对发现排查和整治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到位、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并视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通过深化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除和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的。同时提高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改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设施,提高防范水平,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的监管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报送制度依据建设部安委办《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安质监总站《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同时为掌握各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和报送制度。一.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各分公司,项目部均应建立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要加强领导,落实专人,明确责任,负责信息统计,认真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并开展统计分析,查找和解决个性跟共性问题识别宜列入企业治理计划的多发或重大隐患,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二.明确信息统计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中的“一般隐患”,是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通常因一般危险源(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失控造成的安全隐患判定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通常因重大危险源(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失控而又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判定为重大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工治理,且已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三.统计和报送工作要求1.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的报送工作,工地应针对现场施工的特点,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情况,并于每季度(即3,6,9,12月)的26号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详见沪安质监[2008]042号附表1)上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同时报送工地受监安监站。2.公司施工管理部应指导并督促所属工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所属工地隐患排查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发现多发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应全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治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公司施工管理部应将所属总承包工地的隐患排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详见沪安质监[2008]042号附表2),于每季度(即3,6,9,12月的30日前)报上级相关部门。4.各分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管理部要认真做好工作阶段小结和情况通报工作,每季度末在报表上报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给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总结经验,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利于建立和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安全隐患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表三施工总包单位工程名称形象进度天气情况监理单位检查日期检查性质□企业检查□项目部检查检查内容根据JGJ59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在内的安全管理和实物状况;以往日、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等;参加检查单位和人员带队检查负责人:序号存在隐患情况责任单位要求完成整改日期隐患责任单位签收整改复查结论隐患代号旧隐患内容已整改未整改日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123…企业对施工现场检查的评价和要求:填表人(并盖总包单位项目章或企业章):填表日期:注:1、本表由工地总包单位填写每周检查或节前、后检查和专项检查的情况,也作为工地总包单位所属企业对工地进行月度检查时使用。2、带队检查负责人须为总包项目经理或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当作为企业对工地每月检查时则为企业检查人员。3、隐患代号根据《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8]第042号)文件中1~6类隐患的代号(即:1管理: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等;2机械设备;3用电;4安全设施;5个人防护用品;6其他)。4、日、周检查中隐患整改不力的,则在“旧”栏中打“√”。4、总包单位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认,对整改复查结论栏中填写日期和对打“√”。隐患整改措施记录表附表四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隐患部位检查日期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及实施人:制定人:实施人:日期:年月日整改自查结论按时完成,整改到位□按时完成,整改不到位□原因:未整改□原因:隐患责任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总包单位验收人:日期:年月日填表人:填表日期:注:本表由隐患责任单位填写,完成后报总包单位验收并签字。本表由隐患责任单位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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