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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市心广场第1页共4页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浙江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地址:绍兴县柯桥街道笛扬路1338号华联国际商贸城5幢24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沈冬云电话:0575-84782568乙方(承租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绍兴县柯桥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绍兴县蓝天·市心广场幢室内部分区域,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租面积平方米,但最终应以产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产权证记载的面积如与本条约定面积存在差异的,甲方并不因此构成违约。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甲方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第二条租赁用途乙方将在该房屋内设立办公室,经营项目;经营品牌;乙方如需变更经营项目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变更经营项目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或提前解除合同。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甲方逾期交房的,则租赁期限按交房逾期天数相应顺延;如果乙方无正当合法理由拒绝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接收该房屋,则视为乙方已在该交付日接收该房屋,租赁期限不顺延。第四条租赁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第五条租金及物业费1、该房屋年租金为:每一个租赁阶段起止时间、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金额及其支付时间如下表:租赁阶段每个租赁段起止时间租金(元)租金支付时间第一租赁阶段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2、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方式。蓝天·市心广场第2页共4页3、租金的支付时间:以本条第1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时间为准。4、物业服务费按租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计算,采取“先付后用”的方式,支付方式与租金的支付时间一致。物业服务费含所有公共部分电费、水费、卫生等,物业服务费由蓝天·市心广场的物业公司统一收取。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遵守所在物业的业主规约。5、租赁保证金元,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计息,合同终止并在乙方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在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时,甲方可从该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水、电押金由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收取。第六条乙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1、因经营需要装标牌、广告牌的,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在事先征得甲方和蓝天·市心广场物业服务公司的同意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2、期限内,乙方如需要改造租赁房屋结构、设施、设备(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的。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租赁结束必须恢复原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改造的,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在租赁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不应当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第三方的正常经营和权利;否则,乙方应立即整改,并赔偿因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5、乙方应保证装修过程中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造成财产毁损、人员伤亡的由乙方负责赔偿。6、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关于物业装修的各项规定。7、装修所产生的水费、电费、装修垃圾的清运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出售该房屋,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乙方,并且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抵押该房屋,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抵押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同意按抵押权人要求相关资料。乙方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2、甲方应当按时交付该房屋。3、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回该房屋。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违法而遭到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应自负费用对该房屋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保养。对于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在租赁结束后,乙方应立即自行拆除并在拆除后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拆除且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交付该房屋。4、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缴纳的有关税费及其他费用。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6、该房屋内如发生危及甲方、乙方及其它第三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故,造成财产损毁、财产被盗、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租赁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租赁交付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十条维修养护责任1、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蓝天·市心广场第3页共4页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租赁期间,对于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严格执行当地有关部门及物业公司的规定,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第十一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2、燃气费;3、空调费;4、物业服务费;5、营业所产生的税费等应该由乙方支付的费用;6、/。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二条租赁期满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搬离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的物品并将腾空后的该房屋归还给甲方,逾期仍未搬离的物品,视为乙方废弃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租赁期届满2个月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十三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3、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壹个月以上的;4、拖欠物业费时间累计达壹个月以上的;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壹个月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该房屋内存放有毒、易燃、易爆、辐射等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的;9、无故拖欠水费、电费30天以上的,经催缴仍不缴纳的;10、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的。第十四条提前终止合同1、“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城市规划,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第一个租赁阶段的年租金的万分之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解约时该年度的年租金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任何一方无正当合法理由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解约时该年度的年租金的50%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蓝天·市心广场第4页共4页5、乙方未按约归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按最后一个租赁阶段的日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租金。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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