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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绪论一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工程力学是一门研究物体机械运动一般规律和有关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理论的科学,它包括静力学、材料力学、运动学和动力学的有关内容。建筑物中承受荷载而起骨架作用的部分称为结构。结构是由若干构件按一定方式组合而成的。组成结构的各单独部分称为构件。支承渡槽槽身的排架是由立柱和横梁组成的刚架结构;单层厂房结构由屋顶、楼板和吊车梁、柱等构件组成;结构受荷载作用时,如不考虑建筑材料的变形,其几何形状和位置不会发生改变。结构按其几何特征分为三种类型:(1)杆系结构:由杆件组成的结构。杆件的几何特征是其长度远远大于横截面的宽度和高度。(2)薄壁结构:由薄板或薄壳组成。薄板或薄壳的几何特征是其厚度远远小于另两个方向的尺寸。(3)实体结构:由块体构成。其几何特征是三个方向的尺寸基本为同一数量级。工程力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杆系结构。二工程力学的研究内容和任务工程力学的任务是研究物体机械运动一般规律和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问题。研究平面杆系结构的计算原理和方法,为结构设计合理的形式,其目的是保证结构按设计要求正常工作,并充分发挥材料的性能,使设计的结构既安全可靠又经济合理。进行结构设计时,要求在受力分析基础上,进行结构的几何组成分析,使各构件按一2定的规律组成结构,以确保在荷载的作用下结构几何形状不发生过度的形变。结构正常工作必须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强度是指抵抗破坏的能力。满足强度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不发生破坏。刚度是指抵抗变形的能力。满足刚度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产生的变形不超过允许范围。稳定性是指结构或构件保持原有的平衡状态的能力。满足稳定性要求就是要求结构的构件在正常工作时不突然改变原有平衡状态,以免因变形过大而破坏。按教学要求,我们主要研究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1)静力学基础。这是工程力学的重要基础理论。包括物体的受力分析、力系的简化与平衡等刚体静力学基础理论。(2)杆件的承载能力计算。这部分是计算结构承载能力计算的实质。包括基本变形杆件的内力分析和强度、刚度计算,(3)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这部分是静定结构承载能力计算和超静定结构计算的基础。三、刚体、变形固体及其基本假设工程力学中将物体抽象化为两种计算模型:刚体和理想变形固体。刚体是在外力作用下形状和尺寸都不改变的物体。实际上,任何物体受力的作用后都发生一定的变形,但在一些力学问题中,物体变形这一因素与所研究的问题无关或对其影响甚微,这时可将物体视为刚体,从而使研究的问题得到简化。理想变形固体是对实际变形固体的材料理想化,作出以下假设:(1)连续性假设。认为物体的材料结构是密实的,物体内材料是无空隙的连续分布。(2)均匀性假设。认为材料的力学性质是均匀的,从物体上任取或大或小一部分,材料的力学性质均相同。(3)各向同性假设。认为材料的力学性质是各向同性的,材料沿不同方向具有相同的力学性质,而各方向力学性质不同的材料称为各向异性材料。本教材中仅研究各向同性材料。按照上述假设理想化的一般变形固体称为理想变形固体。刚体和变形固体都是工程力学中必不可少的理想化的力学模型。变形固体受荷载作用时将产生变形。当荷载撤去后,可完全消失的变形称为弹性变形;不能恢复的变形称为塑性变形或残余变形。在多数工程问题中,要求构件只发生弹性变形。工程中,大多数构件在荷载的作用下产生的变形量若与其原始尺寸相比很微小,称为小变形。小变形构件的计算,可采取变形前的原始尺寸并可略去某些高阶无穷小量,可大大简化计算。综上所述,工程力学把所研究的结构和构件看作是连续、均匀、各向同性的理想变形固体,在弹性范围内和小变形情况下研究其承载能力。四荷载的分类结构工作时所承受的主动外力称为荷载。荷载可分为不同的类型。(1)按作用性质可分为静荷载和动荷载。由零逐渐缓慢增加加到结构上的荷载称为静荷载,静荷载作用下不产生明显的加速度。大小方向随时间而改变的荷载称为动荷载。地震力、冲击力、惯性力等都为动荷载。3(2)按作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恒荷载和活荷载。永久作用在结构上大小、方向不变的荷载称为恒荷载。结构、固定设备的自重等都为恒荷载。暂时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称为活荷载。风、雪荷载等都是活荷载。(3)按作用范围可分为集中荷载和分布荷载。若荷载的作用范围与结构的尺寸相比很小时,可认为荷载集中作用于一点,称为集中荷载。分布作用在体积、面积和线段上的荷载称为分布荷载。结构的自重、风、雪等荷载都是分布荷载。当以刚体为研究对象时,作用在结构上的分布荷载可用其合力(集中荷载)代替;但以变形体为研究对象时,作用在结构上的分布荷载不能用其合力代替。第一章刚体静力学基础第一节静力学基本概念静力学是研究物体的平衡问题的科学。主要讨论作用在物体上的力系的简化和平衡两大问题。所谓平衡,在工程上是指物体相对于地球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它是物体机械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一、刚体的概念工程实际中的许多物体,在力的作用下,它们的变形一般很微小,对平衡问题影响也很小,为了简化分析,我们把物体视为刚体。所谓刚体,是指在任何外力的作用下,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始终保持不变的物体。静力学的研究对象仅限于刚体,所以又称之为刚体静力学。二、力的概念力的概念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通过归纳、概括和科学的抽象而建立的。力是物体之间相互的机械作用,这种作用使物体的机械运动状态发生改变,或使物体产生变形。力使物体的运动状态发生改变的效应称为外效应,而使物体发生变形的效应称为内效应。刚体只考虑外效应;变形固体还要研究内效应。经验表明力对物体作用的效应完全决定于以下力的三要素:(1)力的大小是物体相互作用的强弱程度。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的单位用牛顿(N)或千牛顿(kN),1kN=103N。(2)力的方向包含力的方位和指向两方面的涵义。如重力的方向是“竖直向下”。“竖直”是力作用线的方位,“向下”是力的指向。(3)力的作用位置是指物体上承受力的部位。一般来说是一块面积或体积,称为分布力;而有些分布力分布的面积很小,可以近似看作一个点时,这样的力称为集中力。如果改变了力的三要素中的任一要素,也就改变了力对物体的作用效应。既然力是有大小和方向的量,所以力是矢量。可用一带箭头的线段来表示,如线段AB长度按一定的比例尺表示力F的大小,线段的方位和箭头的指向表示力的方向。线段的起点A或终点B表示力的作用点。线段AB的延长线(图中虚线)表示力的作用线。本教材中,用黑体字母表示矢量,用对应字母表示矢量的大小。4一般来说,作用在刚体上的力不止一个,我们把作用于物体上的一群力称为力系。如果作用于物体上的某一力系可以用另一力系来代替,而不改变原有的状态,这两个力系互称等效力系。如果一个力与一个力系等效,则称此力为该力系的合力,这个过程称力的合成;而力系中的各个力称此合力的分力,将合力代换成分力的过程为力的分解。在研究力学问题时,为方便地显示各种力系对物体作用的总体效应,用一个简单的等效力系(或一个力)代替一个复杂力系的过程称为力系的简化。力系的简化是刚体静学的基本问题之一。三、静力学公理所谓公理就是无需证明就为大家在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所公认的真理。静力学公理是静力学全部理论的基础。公理一二力平衡公理作用于同一刚体上的两个力成平衡的必要与充分条件是:力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同一直线上。即等值、反向、共线。可以表示为:F=-F/或F+F/=0此公理给出了作用于刚体上的最简力系平衡时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是推证其它力系平衡条件的基础。在两个力作用下处于平衡的物体称为二力体,若物体是构件或杆件,也称二力构件或二力杆件简称二力杆。公理二加减平衡力系公理在作用于刚体的任意力系中,加上或减去平衡力系,并不改变原力系对刚体作用效应。推论一力的可传性原理作用于刚体上的力可以沿其作用线移至刚体内任意一点,而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效应。证明:设力F作用于刚体上的点A。在力F作用线上任选一点B,在点B上加一对平衡力F1和F2,使F1=-F2=F则F1、F2、F构成的力系与F等效。将平衡力系F、F2减去,则F1与F等效。此时,相当于力F已由点A沿作用线移到了点B。由此可知,作用于刚体上的力是滑移矢量,因此作用于刚体上力的三要素为大小、方向和作用线。公理三力的平行四边形法则5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的两个力可以合成为作用于该点的一个合力,它的大小和方向由以这两个力的矢量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来表示。以FR表示力F1和力F2的合力,则可以表示为:FR=F1+F2。即作用于物体上同一点两个力的合力等于这两个力的矢量合。在求共点两个力的合力时,我们常采用力的三角形法则:从刚体外任选一点a作矢量ab代表力F1,然后从b的终点作bc代表力F2,最后连起点a与终点c得到矢量ac,则ac就代表合力矢FR。分力矢与合力矢所构成的三角形abc称为力的三角形。这种合成方法称为力三角形法则。推论二三力平衡汇交定理刚体受同一平面内互不平行的三个力作用而平衡时,则此三力的作用线必汇交于一点。证明:设在刚体上三点A、B、C分别作用有力F1、F2、F3,其互不平行,且为平衡力系,根据力的可传性,将力F1和F2移至汇交点O,根据力的可传性公理,得合力FR1,则力F3与FR1平衡,由公理一知,F3与FR1必共线,所以力F1、F2的作用线必过点O。公理四作用与反作用公理两个物体间相互作用力,总是同时存在,它们的大小相等,指向相反,并沿同一直线分别作用在这两个物体上。物体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同时出现,同时消失。可见,自然界中的力总是成对地存在,而且同时分别作用在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上。这个公理概括了任何两物体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不论对刚体或变形体,不管物体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都适用。应该注意,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虽然等值、反向、共线,但它们不能平衡,因为二者分别作用在两个物体上,不可与二力平衡公理混淆起来。6公理五刚化原理变形体在已知力系作用下平衡时,若将此变形体视为刚体(刚化),则其平衡状态不变。此原理建立了刚体平衡条件与变形体平衡条件之间的关系,即关于刚体的平衡条件,对于变形体的平衡来说,也必须满足。但是,满足了刚体的平衡条件,变形体不一定平衡。例如一段软绳,在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拉力作用下处于平衡,若将软绳变成刚杆,平衡保持不变。反过来,一段刚杆在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压力作用下处于平衡,而绳索在此压力下则不能平衡。可见,刚体的平衡条件对于变形体的平衡来说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第二节力对点之矩一、力矩的概念力不仅可以改变物体的移动状态,而且还能改变物体的转动状态。力使物体绕某点转动的力学效应,称为力对该点之矩。以扳手旋转螺母为例,设螺母能绕点O转动。由经验可知,螺母能否旋动,不仅取决于作用在扳手上的力F的大小,而且还与点O到F的作用线的垂直距离d有关。因此,用F与d的乘积不作为力F使螺母绕点O转动效应的量度。其中距离d称为F对O点的力臂,点O称为矩心。由于转动有逆时针和顺时针两个转向,则力F对O点之矩定义为:力的大小F与力臂d的乘积冠以适当的正负号,以符号mo(F)表示,记为mo(F)=±Fd通常规定:力使物体绕矩心逆时针方向转动时,力矩为正,反之为负。力F对O点之矩的大小,也可以用三角形OAB的面积的两倍表示,即mo(F)=±2ΔABO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矩的单位是牛顿•米(N••m)或千牛顿•米(kN•m)。由上述分析可得力矩的性质:(1)力对点之矩,不仅取决于力的大小,还与矩心的位置有关。力矩随矩心的位置变化而变化。(2)力对任一点之矩,不因该力的作用点沿其作用线移动而改变,再次说明力是滑移矢量。7(3)力的大小等于零或其作用线通过矩心时,力矩等于零。二、合力矩定理定理:平面汇交力系的合力对其平面内任一点的矩等于所有各分力对同一点之矩的代数和。证明:设刚体上的A点作用着一平面汇交力系。力系的合力。在力系所在平面内任选一点O,过O作oy轴,且垂直于OA。则图中Ob1、Ob2、…、Obn分别等于力F1、F2、…、Fn和FR在Oy轴上的投影Y1、Y2、…、Yn和YR。现分别计算F1、
本文标题:工程力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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