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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信息来源:同安乡发布时间:2009-3-13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时限:常年公开责任部门:同安乡党政办为确保全面、准确、高质量地搞好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切实做好今年的征兵工作准备,根据县征兵办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兵役登记工作指示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为指导,按照县征兵办《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指示》要求,围绕省政府征兵办、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关于做好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赣征〔2008〕6号)文件精神,提高兵役登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兵役登记工作扎实有效。二、组织领导成立由乡人武部部长姚小军为组长,乡人武部副部长王雪华、干事张乐平副组长,各村民兵连长成员的兵役登记领导小组,负责兵役登记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三、时间安排2月25日前,对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10年毕业生班学生的专业和数量及参军意愿普查情况摸底;3月1日至4月30日,结合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择业进行兵役登记;5月1日至6月30日,确定预征对象,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预定一批兵员;7月1日至7月5日上报预征对象数质量等情况。二、登记对象为2009年年底满18岁(即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男性公民,特别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10年毕业班学生,往年未登记的19岁至22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应进行补登。三、登记内容一是对全体公民进行国防和兵役义务教育;二是摸清适龄男性青年的人数、政治情况、文化程度和身体状况,填写《兵役登记表》;三是对适龄青年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四是对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预征对象;五是发放《兵役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四、几点要求(一)认真搞好摸底登记。对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均依法实施兵役登记,往年漏登的要进行补登,已登的要按规定搞好核对。全面摸清和掌握适龄青年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外出去向、现实表现及家庭成员等情况,为选定预征对象提供可靠依据。重点对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10年毕业班学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其在校表现、身体状况、家庭和思想动态等。把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和2010年毕业班学生作为重点,要做到一个不漏地进行兵役登记。2008年,我乡征兵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征兵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有的村对兵役登记工作不够重视,认为平时准备好坏对兵员质量影响不大,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估计不到,没有相应的对策办法;二是有的村宣传教育力度不大,未能充分调动适龄青年特别是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参军热情,造成送检任务完成困难、合格率不高,征兵任务完成不了;三是有的村对预征对象管理教育力度不大,动态情况掌握不准,造成预征对象流失,等等。对此,各村务必站在对军队建设负责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清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征兵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的思想,克服人少事多、抓不过来的畏难情绪,切实把兵役登记工作作为09年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搞好统筹协调,科学计划安排,妥善处理与其它工作矛盾。明确职责分工,真正把今年征兵的平时准备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下大力抓好末端工作的落实。(二)严密组织兵役登记。加强兵役登记的宣传和教育,是搞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是各村要紧贴适龄青年思想实际,坚持从源头抓起,综合运用横幅、标语、板报等传统手段,采取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形式,积极普及兵役法规知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各村要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应届毕业生“四个优先”的征集政策及江西省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大力宣传在地方经济建设中有作为的转业退伍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的现役军人典型,主动介绍军队现代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增强宣传教育的感召力,激发他们参军报国的热情。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动员组织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专武干部、民兵干部,深入适龄青年家庭上门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把宣传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努力营造好“依法服兵役光荣、逃避服兵役可耻”的社会氛围。二是要规范兵役登记。乡武装部设置兵役登记总站,各行政村设兵役登记分站。兵役登记工作展开前,乡武装部将结合召开民兵干部会议时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区分层次,抓好业务培训,使民兵干部熟悉今年兵役登记业务培训。三是要把握农忙季节、高考将结束、大中专毕业生即将毕业回家择业等有利时机,抓好农村适龄青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兵役登记工作,提高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各兵役登记站要对今年高考落榜生和大中专毕业生要做到一个不漏地进行兵役登记,一个不漏地进行初检、初审,合格的一个不漏地确定为预征对象,在登记方式上,要把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本人登记与亲属代登记、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发函登记与电话登记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保证兵役登记的数量和质量。(三)择优确定预征对象。根据县征兵办的通知要求:今年与去年一样,主要征集对象为高中以上学历的青年或在校学生,特别是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乡武装部为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参军将提供“绿色通道”,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减化办事程序。给予“优先报名、体检、政审、审批定兵以及优先挑选部队方向、优先安置”等征优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应届毕业生应征参军的积极性。对其他适龄青年,由村摸清适龄青年的身体、家庭病史和现实表现,并进行目测,村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到乡(镇、局、场);乡组织公安、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对推荐的适龄青年进行初检、初审,初定预征对象,上报县人武部;乡人武部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本年度预征对象,并将结果通知预征对象本人及所在村。各村在选定预征对象时,必须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对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一个确定一个,不受预征对象名额限制。切实将政治思想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适龄青年挑选出来,优先确定为预征对象。预征对象确定后,各村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严格预征对象管理。要采取跟踪管理措施,加强对预征对象的跟踪管理教育,了解掌握预征对象身体和现实表象等变化情况,发现不符合预征对象条件者,及时调整。要重视加强对外出预征对象的跟踪考查,与其家庭、个人和打工单位和乡派出所解其在外表现,切实做到去向明、情况清、招得回。对在位预征对象,要加强管理教育,劝其在征集前尽量不要外出打工经商,对不符合预征对象条件的,要及时调整,确保质量。
本文标题:2009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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