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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指从事电、水、气、热力供应的企业依约定将相应数量的电、水、气、热力的所有权连续地转让给使用人,使用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一、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共同特征1、标的物的特殊性2、履行时间的连续性3、合同相对人的广泛性4、合同形式上的格式性二、供电人的基本义务1、按规定和约定供电的义务违约责任、侵权责任2、中断供电时事先通知的义务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提前7天通知、供电设施临时检修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3、及时抢修的义务某肉联厂与某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该合同规定:供电局为肉联厂长期供电。双方还就供电方式、质量、时间等作了详细规定。关于违约责任条款:由于供电方责任造成未按计划指标向用户供电时,供电局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并给予赔偿;由于用电方违约责任造成的后果由用电方承担;用电方超计划用电,供电局除扣除超用电量外,并征收违约金;如给其他用电方造成限电、停电后果,除付给供电局违约金外,还应酌情赔偿其他用户。五一前夕,供电局领导来肉联厂看看,因肉联厂领导未领会其要过节了的潜台词,结果供电局领导拂袖而去。7月9日,肉联厂所在地区暴雨成灾,造成多处停电,肉联厂亦不例外。肉联厂向供电局作了反映。10日,其他断电地方相继来电,唯独肉联厂被洪水冲坏的电杆直到三天后的上午才修好。由于几天不能供电,致使肉联厂冷库里的猪肉全部变质,直接和间接损失巨大。肉联厂认为,供电局最后才给自己供电是为了报复五一之事,其本应考虑用户需要和实际情况,先给肉联厂抢修电杆,及时供电,至少不能拖到最后,遂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一九九八年夏天,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受洪涝灾害。某省电视台和民政部门共同举办了一台以赈灾为目的的专题晚会。在晚会上,许多单位都口头上表示要捐赠多少多少钱。然而,后来过了三个月,有少数单位不肯信守诺言。民政部门欲准备起诉到人民法院解决拖欠捐赠款的问题。如果民政部门通过诉讼渠道向这些没有兑现捐赠的单位索要捐款的话,民政部门能否胜诉?返回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赠与合同的基本内涵1、从意思表示的角度看2、从主体考察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赠与吗?3、从客体考察同问题:我能把别人的东西赠与给第三人吗?什么东西才能赠与?二、赠与合同的性质1、是无偿合同。2、一般是单务合同。3、是一种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相结合的合同张三表示要将自己的一台CD机送给李四,李四欣然表示同意.双方约定一周后交付。但在这期间两人发生矛盾,张三就不愿意把CD机送给李四了,张三故意将CD机摔碎,然后告诉李四CD机摔碎了,送不成了。1、李四能否向张三提出赔偿请求?2、如果两人发生矛盾后,张三表示拒绝赠与该CD机给李四,后张三故意将CD机摔碎,李四能否向张三提出赔偿请求?返回1返回2三、赠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一般在交付赠与财产时生效。案例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案例13、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完手续时生效。案例24、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按约履行义务时合同生效。下页钱某办了一个副食品加工厂。陶某是钱某的侄子,他受钱某的邀请为钱某的加工厂帮忙。由于陶某工作积极肯干,深受钱某赏识。钱某觉得陶某对自己工厂贡献很大,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套二居室住房送给陶某,双方订立了书面的赠与合同,合同还约定陶某必须在加工厂工作十年以上。合同订立以后,钱某将房子的钥匙交给陶某。后来由于陶某经常带异性到房子里鬼混,引起钱某极大的不满。钱某就向陶某索要钥匙,遭拒绝。钱某在没有同陶某商量的情况下,就将房子卖给了卢某。钱某只是告诉了卢某,房子是由其侄子暂时借住,并向卢某展示其作为户主所持有的房产证。卢某对房子是钱某这一事实深信不疑,就向钱某支付房款十万元;钱某为卢某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陶某得知此情后,立即与钱某交涉,但没有结果。陶某遂以钱某为被告,以卢某为第三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卢某与钱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返回某年五月,某生产微波炉的企业在某大商场搞促销活动。商场承诺,凡是在五月份前100名购买微波炉的顾客将会得到商场赠送的价值二百元的电饭煲一个。顾客张某在购买微波炉时得到了一个电饭煲。商场在向张某开具的发票上只载明了微波炉的价格,并在发票的背面注明赠一个电饭煲。一个月以后,张某拿着电饭煲找到商场,声称电饭煲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发生故障,要求商场进行修理。商场同意进行修理,但必须按价收费。张某不同意商场的意见,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商场免费修理电饭煲或者更换新的电饭煲。商场在答辩中辩称电饭煲是商场无偿赠与给张某的,商场不应当承担也修、包换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返回四、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案例22000年8月2日,王某为了表示和刘某的友谊长存,打算把自己的一幅价值4000元的字画赠送给刘某,刘某也表示同意。第二天王某把字画交给刘某。2001年11月13日,二人发生冲突,刘某将王某毒打一顿,致使王某头部受伤住院,但当时意识清醒。11月20日开始昏迷。2001年12月5日,王某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儿子强烈要求刘某承担责任。另外,因为王某的父母亲年岁已高,一直对他们隐瞒,直到2002年1月22日他们才知道此事。问题:1、2001年11月13日,哪些人可以要求撤销王某对刘某的赠与?2、11月20日,哪些人可以要求撤销王某对刘某的赠与?3、2001年12月5日,哪些人可以要求撤销王某对刘某的赠与?4、王某父母有无撤销权?如有,如何计算存续期间?F五、赠与合同的撤销(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指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思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A、受赠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害行为B、受侵害人为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C、侵害行为达到严重侵害程度案例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有抚养义务、有抚养能力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上述三种情形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此情形赠与人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6个月)A、受赠人实施有违法行为B、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C、受赠人的违法行为与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间有直接因果关系案例六、赠与的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不具有溯及力)借款合同教学目的和要求:1、了解借款合同的特征和种类;2、了解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3、了解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4、明确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一、概念和法律特征指贷款人将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的协议。(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二)标的只能是货币(三)诺成合同或者实践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借款合同有效吗?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书面的呢?二、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借款人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额收取借款2、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3、按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问题:1、逾期还款是违约吗?怎么办?2、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怎么办?3、能否提前还贷?如能,如何处理?算违约吗?(二)贷款人的主要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借款问题: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交付本金时扣除吗?如扣除了,如何处理?2、应当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但对依法查询者除外。案例下页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约定:银行向甲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100万元,年利率6%,期限1年,甲公司以其房产抵押。但银行在向甲公司交付贷款时,预先扣除了1年的利息6万元,实际提供94万元。问题:甲公司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回三、借款合同的展期1、借款人的展期申请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提出2、签订书面展期协议返回三、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1、合同形式:口头、书面2、利息约定
本文标题:供用电合同 、赠与合同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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