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综合 >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9年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这些政策规定和申请办法介绍给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认真了解这些资助政策,有些资助项目是所有学生都能享受的,有些是家庭特别困难学生才能享受,希望你们详细了解这些资助项目的实施范围。同时我们希望你们在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大力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关心和支持资助工作。衷心希望各位家长把助学金用到孩子的学习、生活中,培养孩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让他们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回报家庭,感恩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政策(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7号)实施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资金直接打入学生资助卡。申请资助条件:(1)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2.残疾学生;3.低保户家庭学生;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2(二)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政策依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鄂财明电[2016]1号)实施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包括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收费低于此标准的按“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进行免除。温馨提示:随县一中符合免学杂费政策的学生,开学请带好相关材料即可免交900元学费!二、学生资助评审程序1、学生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申请)。2、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7个工作日)。3、县级复核(教育局复核汇总名单,财政局审批)。4、资金发放(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分学期发放)。三、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随县一中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722-33391930722-4572557随县一中学生资助中心2019年7月3日
本文标题: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19年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1161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