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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首经贸大教发[2005]4号为适应建设全国一流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要求,构建我校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使之更加适应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现就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执行。一、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要主动适应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为先导,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中心,以整合课程内容与优化课程体系为重点;要适应学分制管理的需要;要有利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要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要符合我校从教学型到教学研究型的转变和建设一流财经大学的要求,要充分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根据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校学科、专业特点(大部分专业为应用型、服务型专业)我校培养的本科学生不但应该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能力,而且还应该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大发展潜力。培养目标定位是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2.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注意研究各门课程在培养目标中的作用,进一步理清各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和联系。按照继承、摒弃、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对课程内容进行增、删、加、改式的整合,科学确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在课程设置上,要按照加强通识教育,拓宽专业面向,实施分类培养,注重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原则,优化课程体系,注重经、管、文、法、理、工等学科间的相互渗透。3.强化实践教学。应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内容、途径和方式。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按照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原则,对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精心设计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充分论证各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4.注重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要通过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的共同作用,它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道德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的综合培养,把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理念和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思想贯穿、体现在各教学环节中。5.因材施教,多渠道培养人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根据学生的基础条件、特点和个性发展的需要,探索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模式,给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三、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各教学单位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认真研究和论证,必须经过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的审批。应当尽可能研究和借鉴国内外著名大学相关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教学计划中所设置的每一门课程必须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坚决杜绝因人设课。3.在制定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人才培养目标的文字表述要精炼,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要准确规范,课程学分、开设时间要科学,总学分、各类课程学分、各教学环节学分、各学期的学分分布等要符合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总体要求。4.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要充分利用教学研究成果,及时将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物化”到人才培养方案之中。一些我校重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符合创建“品牌”专业的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精品课程”建设、“精品教材”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工作,要与教学基本建设相结合。5.明确课程归属,一门课程只能归属于一个教学单位。6.进一步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各专业都要开设双语课程,要把双语教学课程明确地列入教学计划当中。特别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国际通用性强的专业,要求开设1门以上双语课程。7.工商管理学院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专业,会计学院的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经济学院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贸易经济专业及城市学院的相关专业等,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按照按大类招生要求(1、2年级不分专业,3年级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前两年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打通,后两年再按各专业特点进行课程设置。8.在一个专业目录下,分专业方向进行招生和培养时,要按目前已开设的专业方向,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四、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1.课程类型全校各专业课程按修读性质分为“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2.总学分、分类学分及学期设置(1)课堂教学学分计算:按标准学期(16周),每周上课1学时计1学分。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为0.5。总学分(学时):经、管、文、法类专业为2400~2600学时,约150~162.5学分;理、工类专业2600~2800学时,约162.5~175学分。[注]其中: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任选课的比例为7:2:1公共基础课:990~1120学时,约62~70学分学科基础课:416~512学时,约26~32学分专业课:288~400学时,约18~25学分专业选修课:480~544学时(实选),约30~34学分,建议设置:600~680学时任选课:约240学时,约15学分(2)实践教学(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最小学分:34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按周计算学分,每周计1学分。各专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少于25周,即:25学分。其中:军训3周,认知实习3周,专业实习3周,毕业实习8周,毕业论文(设计)8周。实验课学分计算方法与课堂教学相同。计算机基础实验2学分,应用数据库实验2学分,学校鼓励各院(系)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开设其它实验课,实验学时及学分自定后,由学校审核。第二课堂与创新学分5学分[注]经、管、文、法类专业取各分类学分、学时的下限。(1)德智体综合考评5学分(2)学期设置一学年为52周,其中放假11周(寒假5周,暑假6周)。学校实行两学期制,第一学期一般为21周,第二学期一般为20周。每名学生一学期原则上最多安排2门任意选修课。每学期安排的课堂教学总学分一般应控制在20~25学分。1.修读要求对于任意选修课程,经、管、文、法类专业的学生,应至少选修4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应至少选修4学分的社会科学类课程。本科生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最长可延至6年,最短3年。标准学制4年,各专业在编制教学计划时要按标准学制进行。每学期安排的考试课程最多不超过5门。2.课程规范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要统一编码、规范名称、明确归属。统一编码:学校开设的任何一门课程均应编写课程代码,为保证课程代码的唯一性,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对于分学期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设置不同的代码。课程编码规则由学校制定,各院(系)应严格按编码规则的要求,对本单位所属课程进行编码。规范名称:按教育部规定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课程名称,内容相同的课程名称必须统一。明确归属:现行由两院(系、部)以上的教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通过协商或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五、教学计划的编写格式本科各专业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其顺序如下:×××专业本科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1.培养目标2.专业培养要求3.学制与学位4.总学分一览表5.学时分配表6.实践教学环节一览表7.教学计划表六、课程设置要求1.各单位在编制教学计划时,其表格格式、字体、字号等一律不准变更,要按格式规定编写。2.公共基础课设置公共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课、数学课、体育课、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等。此类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研究确定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时间安排等。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的公共基础课设置,请相关各专业按规定所列课程情况设置公共课,其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一律不准变动。其它学科类别所属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参照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的公共基础课设置公共课(数学课可适当增减学时或不开设)。3.学科基础课设置各相关专业要按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科基础课要求,设置学科基础课。法学、外语、理工等其它学科门类学科基础课由各院(系)参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要求自定。4.专业课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由各院(系)自行研究确定。5.专业选修课按专业性质设置,课程设置要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由各院(系)自行研究确定。6.任意选修课学校设置三个选修课模块,即:自然科学课程模块,社会科学课程模块,跨专业或专业提高课程模块。任意选修课由各院(系)上报学校统一安排。建议各院(系、部)开设1学分的学科专题课。
本文标题:关于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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