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谢某,个体商贩,1998年开始贩卖假烟,后被群众举报,县工商部门根据群众反映派人上门检查。谢某但不予配合,反而将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打伤.此事在当地群众中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也己经立案,准备拘捕谢某。谢某知道这下闯了祸,很害怕,不知怎么办。此时亲戚中一个稍稍知道点法律的“聪明人”指点他说:可以先到外面躲躲,因为法律规定,经过一定年限后,司法机关就可以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了。谢某听后,就立即收拾行装,连夜逃往海南。10年后被抓获。第十九章刑罚消灭制度第一节概述第二节时效第三节赦免第一节概述一、概念刑罚消灭,是指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制刑权、求刑权、量刑权和行刑权哪一个消灭了?二、刑罚消灭的法定原因1、超过追诉时效的2、经特赦免除刑罚的3、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4、判处罚金,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的第二节时效(一)概念和种类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罚请求权或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分为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行刑时效,则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对判处刑罚的犯罪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我国刑法仅仅规定了追诉时效二、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5、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注意3点:1.不满5年、不满10年不包括5年、10年本数。例如,刑法第293条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某甲犯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追诉期限是多少?是5年还是10年?正确答案是10年2.“法定最高刑”的理解。指的是罪行应该适用的法定刑幅度的最高刑,不一定都是条文的法定最高刑。例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在考题中如果出现“时间”的,可能涉及以下问题:(1)追诉时效;(2)刑事责任年龄;(3)累犯;(4)刑法的溯及力。三、追诉期限的计算1、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计算(1)即成犯,其从犯罪之日起计算(2)连续犯和继续犯,犯罪行为终了之日2、追诉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限归于无效,法律规定的事由一旦消失,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的制度。法定事由:又犯新罪不管新罪的性质和应受的刑罚处罚例如,甲某1995年1月5日犯一个盗窃罪,盗窃数额较大。其法定最高刑为3年,其追诉期限为5年,自1995年1月5日起计算。在某甲在1998年6月3日又犯有寻衅滋事罪,其追诉时效是10年。假如在2002年将某甲抓获归案,如何对其处罚?假如在2006年将某甲抓获归案,如何处罚?3、追诉时效延长指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使得对犯罪分子的追诉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制度简单说,就是说发生了某种事实以后,不再计算时效。意味着这种事实不消灭,那么永远都能追诉。法定事由:(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注意:立案即可,不必同时需要侦查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指逃跑或者隐匿,一般的串供或毁灭证据行为不是(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注意:任一机关即可,不管有无管辖权1.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1998')A.在人民法院受理了齐某自诉汤某伤害案件以后,汤某离家沓无音信;B.丛某因出国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对钟某侮辱案提出控告;C.薛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薛某说话颠三倒四,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D.秦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遂逃离居住地藏匿。答:B2.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5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2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1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1辆,价值1800元。在追究张某和许某刑事责任时,张某和许某分别对下列何种数额负责?(1999')A.张某盗窃合计31800元;B.许某盗窃25000元;C.张某盗窃30000元;D.许某盗窃12500元。答:B、C第三节赦免一、概念和种类是指国家对于犯罪人宣告免于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法律制度。分为大赦和特赦:所谓大赦,通常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不特定犯罪人,一概予以赦免的制度。大赦的主要特征为:(1)适用主体通常是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2)适用的对象最广泛。凡在某一时期内犯一定罪的,都可以适用,而不以特定的人为限。至于具体赦免范围则由大赦令确定(3)赦免的效力最大。大赦不只是免除刑罚的执行,而且使罪和刑都归于消灭(4)适用的依据通常在于宪法的规定。所谓特赦,是指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对已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大赦和特赦的区别:1、对象范围不同2、效果不同(二)我国的特赦制度我国现行宪法只规定特赦,而没有规定大赦特赦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颁布实施(宪法第67、80条)case被告人黄某因女友石某向其提出终止恋爱关系而对石某怀恨在心,蓄意报复。1999年9月25日下午,黄某打电话约石某到其房间面谈,并随即准备了一瓶容量约300毫升、浓度为95%的硫酸。当晚8时许,石某如约来到黄某的房间,黄某又向石某提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即赴石某不各,将事先准备的一瓶硫酸全部泼到石某的面部等处,致使石某的面部、颈部、躯干、四肢等处被严重烧灼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case9月26日公安机关将黄某逮捕。在公安机关的讯问过程中,黄某还交待了其如下犯罪事实:1982年4月2日,从市柜机厂仓库份出4台电动机,当时销赃得1200元(实际价值1800元)。问:对该盗窃行为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参照刑法第264条Case被告人朱某于2001年2月因琐事殴打邻居齐某,致齐某轻伤。齐某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公安机关以互相斗殴为由不予立案。齐某此后多次向县公安局提出立案要求,公安机关都未予理睬,2005年4月,朱某因故意伤害同事王某致其死亡被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朱某在公安机关的讯问过程中,交待了其殴打齐某的前述犯罪事实。?:是否应追究朱某殴打齐某的刑事责任?1、甲犯某罪,应处3年有期徒刑,法定最高刑为7年,对甲的追诉时效是()A、5年B、10年C、15年D、终身答案:B2、甲于1992年3月5日犯A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1996年11月21日张某又犯B罪,B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那么A罪的追诉期限的结束时间为()A、2007年3月4日B、2011年11月20C、2006年11月20日D、2002年3月4日答案C3、赵某歧视前妻的女儿,在1973年将12岁的女儿掐死并沉尸水库中,致使其母在寻找孙女时被车撞死,其妻因恋女变成间歇性精神病人。1997年,赵某酒后向其妻说出实情,被邻居听到告发,现要对赵某追诉,须报请()核准。A、当地人民法院B、当地人民检察院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D4、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A、追诉期限延长1倍B、追诉期限延长2倍C、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D、追诉时效中断5、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或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着手实行犯罪时算起D、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6、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A、时效延长B、时效继续C、时效中断D、时效中止7、刑法上的时效种类有()A、时效延长B、时效中断C、行刑时效D、追诉时效
本文标题:第十九章 刑罚消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146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