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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二讲评•1.华光公司是一个年含税销售额在80万元左右的生产企业,公司每年购进的材料含17%增值税的价格大致在45万元左右。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公司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是17%;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为3%。该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请问该如何为此企业进行纳税人类别税收筹划才能使税负最低?•该公司的含税销售额增值率=(80-45)/80×100%=43.75%•该公司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因为其含税销售额增值率43.75%>20.05%(一般纳税人节税点),成为一般纳税人后的增值税税负会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可以节税2.61万元(5.08-2.47)。•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80÷(1+17%)×17%-45÷(1+17%)×17%=5.08(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80÷(1+3%)×3%=2.47(万元)•成为小规模纳税人节税额=5.08-2.47=2.61(万元)•2.黄埔建筑装潢公司销售建筑材料,并代顾客装潢。2002年11月,该公司承包的某项装潢工程总收入为120万元。该公司为装潢购进材料100万元(含17%增值税)。该公司销售建筑材料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装潢的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问如何为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工程总收人为150万元,则如何筹划?•.如果工程总收入为120万元,含税销售额的增值率为:•(120-100)/120×100%=16.67%•由于16.67%<20.05%(增值税节税点),故该项混合销售纳增值税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20÷(1+17%)×17%-100÷(1+17%)×17%=2.91(万元)•应纳营业额税额=120×3%=3.6(万元)•缴纳增值税可以节税=3.6-2.91=0.69(万元)•所以,如果该公司经常从事混合销售,而且混合销售的销售额增值率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小于增值税混合销售纳税平衡点的,就要努力使其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占其全部营业收入的50%以上。•如果工程总收入为150万元,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150-100)/150×100%=33.33%•由于33.33%>20.05%(增值税节税点),故该项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应纳增值税税额=150÷(1+17%)×17%-100÷(1+17%)×17%=7.26(万元)•应纳营业税税额=150×3%=4.5(万元)•缴纳营业税可以节税金额=7.26-4.5=2.76(万元)•所以,如果该公司经常从事混合销售,而且混合销售的销售额增值率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大于增值税销售纳税平衡点的,就要努力使其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占其全部营业收入的50%以下。•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的摩托车时共有三种价格,以4000元的单价销售50辆,以4500元的单价销售10辆,以4800元的单价销售5辆。当月准备以20辆同型号的摩托车与甲企业换取原材料。双方按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摩托车的价格,摩托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请做出企业购销方式的筹划决策。•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等,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如果企业直接换取原材料,则应纳消费税为:•4800×20×10%=9600(元)。•如果该企业按照当月的加权平均单价将这20辆摩托车销售后,再购买原材料,则应纳消费税为:•(4000×50+4500×10+4800×5)÷(50+10+5)×20×10%•=8276.92(元)•节约消费税税额为:•9600-8276.92=1323.08(元)•因此企业应选择先销售再购买原材料的方案。•2.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议定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1)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100万元。••(2)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3)由该厂自己完成该白酒的生产过程。•由本厂生产,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220万元。•根据以上资料,请做出筹划方案。(已知酒精的消费税税率为5%,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无论是哪种方案,白酒的从量税额是相等的,这里可不予考虑。由于三种方案的原材料成本及最终售价相同,因此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可不考虑增值税,只考虑从价消费税及加工费用即可,从中选择税费最少的方案。•(1)方案一:•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250+150)÷(1-5%)×5%×(1+7%+3%)=21.05×1.1•=23.155(万元)•白酒销售后应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1000×20%×(1+7%+3%)=200×1.1=220(万元)•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150+23.155+100+220=493.155(万元)•(2)方案二:•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250+220)/(1-20%)×20%×(1+7%+3%)=117.5×1.1•=129.5(万元)•将委托加工的白酒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缴纳消费税。•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220+129.25=349.25(万元)•(3)方案三:•白酒销售后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1000×20%×(1+7%+3%)=200×1.1=220(万元)•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220+220=440(万元)•由以上计算得知,第二种方案最优,第三种方案次之,第一种方案税费负担最重,因此应选择第二种方案。•5、某市一建筑公司中标承包某政府部门包括电梯、中央空调、土建及内外装修在内总造价为3000万元的某建筑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中包括电梯价款100万元,中央空调价款200万元,土建及内外装修的价款2700万元。现有两种方案供该公司选择:•(1)该公司同政府部门签订含电梯和中央空调在内的总造价为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该公司承担一切采购费用;•(2)该公司同政府部门签订包括土建及内外装修在内的总造价为2700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电梯、空调的采购合同由政府部门与购销单位签订,采购费用由政府部门负责。•请做出有关的筹划方案。•《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果采用第一方案,应纳营业税额为:•3000×3%=90(万元)•如果采用第二方案,应纳营业税额为:•2700×3%=81(万元)•第二方案比第一方案节省营业额9万元,因此应选择第二方案
本文标题:平时作业(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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