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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人体器官发生病变或功能障碍后,能否象机器零件坏了更换零件一样,更换一个器官?这是人类自古以来的一种梦想,最早的传说是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给两个阴盛和阳盛的病人互换了心脏,恢复了阴阳平衡。直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科学家Murray第一个在同卵孪生子之间进行肾移植获得成功,并使之长期存活,才使人类的这一梦想变成了现实。为表彰他划时代的杰出贡献,他获得了1990年诺贝尔医学奖。每个人各有一条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的半型,因此,共有两条半型。两条半型的相对座位上的基因称为等位基因。按照遗传规律,子代和亲代之间总有一条单型是相同的,同胞之间HLA有1/2机会半型相同,1/4机会完全相同,1/4机会完全不相同。器官移植)是摘除人体的某一器官并把它置于同一个(自体移植)或同种另一个体(同种异体移植)、或不同种个体(异体移植)的相同部位(常位)或不同部位(异位)。器官移植是医学高科技发展的成果之一。器官移植由于供体器官来源短缺,器官难以长期保存,各种并发症难以预防,抑制免疫问题复杂,手术难度大等障碍,使得约有1/3心脏病人,1/4肺病患者因供体器官短缺而死亡,因此,解决供体器官来源问题已成为发展器官移植技术的首要社会和伦理问题。随着手术治疗更广和更深的发展以及免疫抑制剂的改进和医学美容服务的大量开展,近50年来各种器官移植手术和近20年来美容手术陆续实施,并成为医学领域最引人注目的进展之一,这使许多难以治愈的病人得以生存或康复或获得美好与幸福。但是,器官移植和医学美容也带来了许多伦理问题,给医务人员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器官移植的分类1.由尸体上移植2.推定同意3.胎儿供体4.异种移植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人体活器官是最佳的供体器官,而人体器官供体来源主要是以尸体为主,还有胎儿器官和活体器官。器官有成对的和单一的两种,如肾脏、肺叶是成对的,心脏、肝脏都是单一的。成对器官可以来自活体,也可来自尸体。但从活体上摘取单个器官无疑等于杀死或杀伤一个人去救另一个人,这必将被视为违法的行为,也是伦理原则所不容的。就我国的器官供体形势来看,至今仍以尸体器官为主。器官移植要求移植一个活的器官。但是,手术切取的、已没有血液供应的器官,在35-37℃的常温下(称为热缺血)短期内即趋向失去活力,肾脏的热缺血时间只有30-60分钟,肝脏的热缺血时间只有15-20分钟。因此,为了延长移植器官的存活时间,器官的保存必须遵循低温的原则,低温可以减少细胞对氧的需要,延长对缺血的耐受性,从37℃降至0℃可使细胞新陈代谢率下降到原来的1/12。但由于传统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伤毁,孝之始也”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捐献遗体器官的观念在很多公民中还相当淡薄,捐献遗体器官的社会风气尚未形成;同时由于捐献遗体器官尚未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从而缺乏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再加上我国未认定“脑死亡”概念,法律不允许从心还跳着的“尸体”上摘取器官,使器官供体来源更加奇缺,质量也不高。活体器官移植的途径其次为商品化这一方式。器官商品化可缓解一部分器官短缺的情况,但也带来了许多弊端。首先是器官的质量难以保证,受者往往不了解所买供者的器官之真实病况以及是否有遗传病史。其次会导致在生死前面出现了不平等,有钱人可以购买器官而获得再生机会,而贫穷人只能在绝望条件下去出售自己的器官。推定同意指不考虑死者及家属的意愿,由政府授权给医生,允许他们在尸体上收集所需要的组织器官,推定同意有两种方法,一是国家给与医生摘取尸体上有用的组织器官的权利,不考虑死者及家属的意愿。如奥地利、波兰、丹麦、瑞士、法国等国家都采取这种方式。另一种是法律推定,既不出现来自死者或家属成员的反对时,方可进行器官收集,如芬兰、希腊、意大利、挪威、西班牙、瑞典等国家采取这种方式。如果供体生前曾表示过捐献器官的意愿或家属同意捐献者,均可单独执行,对另一方则实行推定同意。要使器官移植获得成功,最理想的供体就是胎儿器官,因为胎儿器官占有一定供体上的生物学优势,尤其对以优生为原则而终止某些病态妊娠或处置有严重缺陷的新生儿以及社会原因引起的引产和流产,给社会和医学带来了大量的胎儿处理问题,这就在客观上提供了供体胎儿器官的可能性。在我国近年来的器官移植的实践也证明了供体胎儿器官不仅在技术上可行,而且在伦理上也没有遇到大的障碍。媒体报道,美国加州16岁少女亚拉刚刚过16岁生日,就被告知已患慢性骨癌,唯一有效的方法是进行骨髓移植,为救女儿,孩子的父母听从医生的建议决定再生下一个孩子,希望在仅有25%可能性中能幸运生下一个与女儿骨髓同型相容的孩子。结果如愿以偿生下了妹妹玛丽莎,骨髓与姐姐完全相同。当14个月时,医生用玛丽莎的骨髓为亚拉实施了骨髓移植。一年后,亚拉完全恢复了健康。目前,在英国大约有6000多名继续器官移植的患者,因无法及时得到所需器官而死亡的人数大约占90%以上。于是,出于从不同于人的其它动物身上获取类人的器官的设想,医学家们把主攻方向转向了以动物器官代替人类器官,与人类“同种同宗”的灵长类动物如猴子、狒狒、猩猩等成为首选目标。1963年美国一名患者移植了猴子的肾脏存活9个月。1968年在英国的一名心脏衰竭而垂危的男童的血液循环系统同狒狒的心脏相连,男童存活了16小时。1992年美国一位35岁的男性肝病患者移植了一头狒狒的肝脏,两个半月后,患者死于真菌感染。灵长类动物器官移植于人体相继失败,于是医学工作人员又把主攻方向集中在猪的身上。因为无论从体积、形态大小、血流量以及功能机理上看,猪的器官与人类最为相似,用猪的器官代替人体的器官,移植是可行的,有的科学家认为猪比灵长类更适合人类在1996年英国生物伦理学咨询机构推准给人移植猪器官,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以及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也准备颁布允许人畜器官异体移植的指导方针。我国有关机构在前期研究过程中以解决了异体移植的关键,即转基因猪的基因导入和猪卵核移植技术研究。但是,直至1997年由于猪器官移植入人体,再次引起国际医学界的严重关注。1997年1月英国政府为人体移植动物器官发出“红牌”,宣布暂时禁止这种手术。美国医学界也对这种手术提出了强烈批评。以英国著名医学教授肯尼迪为首的研究小组,对人体移植动物器官的得失进行了全面调查和论证。调查结果倾向于禁止这类移植手术。同时,英国癌症研究所近年来还发现猪身上的病毒可传递给人体。由于器官商品化,从而出现了一些以金钱为目的,残害人类生命的地下暴力集团,其中有的医生失去了医德和良心也成为其团伙。用不正当的手段摘取器官在一些国家时有报导,如菲律宾监狱的犯人可以通过出售器官来减刑;日本一些黑社会高利贷组织经常以逼债为由,强行摘去当事人器官作为抵债。在德国甚至出现了人体器官交易市场,肾脏最高售价为8.5万美元20世纪90年代印度班加罗尔市人体肾脏诈骗案震惊了全世界:生活困难并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维路应招去班市干建筑活,其中一位招工头建议维路先去卖点血维持眼下生活,只好答应。合格后,医生要他签字,然后带他到一房间,说给他抽血,不久他失去知觉,等醒后,发现自己腰部左侧缠着绷带,医生告诉他因血需要量大,不得不在腰部抽取,为此给他做了一个小手术。后来工头给了他一万卢比让其回家。回家后他感到不适,当他到诊所就医时,医生告诉他,他的一只肾已被摘除,维路大吃一惊,立即去班市找工头,两个工头矢口否认。更可悲的是,成千上万的穷人在印度为了生计被迫出卖自己的肾脏、眼球等。有个不足3000的人的村庄,竟有400人仅靠单肾艰难生存。尸体供器官移植的伦理难题首先是面临着传统观念的挑战,一些人害怕尸体毁坏,相信人死后有生命和能死而复生,担心签署器官捐献卡会不吉利等。因此,捐献死后组织、器官和遗体的阻力很大。我国一些领导人和医学家带头呼吁死后捐献器官和遗体,但格守全尸观念的旧习俗使响应者甚少。其次,当死者生前没有提出捐献遗体器官的意愿26岁的广西男子黄德(化名)在两岁时不幸被狗将整个阴囊和睾丸咬掉。2001年前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求医。因黄德没有兄弟,只能移植父亲的睾丸,对此,已做过数十例睾丸移植的人民医院泌尿科詹炳炎教授介绍,黄德移植父亲的睾丸后,有可能生育孩子。但孩子是喊黄德“爸爸”还是“哥哥”呢?有一个病人甲因多年酗酒,肝脏功能衰竭,急需移植肾。另一青年乙因抓歹徒被歹徒刺伤肝脏,也急需移植。正好有一肾可供移植,而且组织配型与这两位病人也正好相容。甲经济条件好,付得起肝移植费用;而乙是待业青年,无力负担一直费用。1、应该将这只肾移植给谁?有钱而酗酒治病的甲,还是没有钱而见义勇为的乙?2、应该不应该因病人酗酒致病而不给做移植?3、应该不应该因无力支付而不给做移植?器官移植的供体器官也可以从死囚身上获取,这也存在着伦理之争。赞同者认为,可以解决供体器官不足的问题,而且还是给予死囚一个机会,让他们赎罪;反对者认为,死囚很难做到知情同意,而且有些人使用囚犯的器官会产生一种心理负担,担心自己会变得像犯人那样容易犯罪。器官移植费用昂贵在发达国家,有条件的一般民众可以支付移植费用。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器官移植的高昂费用,一般民众是无法支付的,如肾移植约需要15—20元万人民币、肺移植需要30万元人民币、心脏移植需要50万元、肝移植需要60—70万元,术后还有一系列的护理及监护费用。其它应考虑的伦理问题其它伦理问题主要有:接受器官移植后的家庭价值和社会价值;接受移植后的生存率,以及之后的经济问题等。
本文标题:器官移植面对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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