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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的调查与思考——邵阳县“退二线”干部管理情况调查报告邵阳县2004-03-1208:43:35因年龄、身体原因而由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俗称“退二线”。这是机构改革过程中,优化干部资源配置的一种有效手段,是推行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激活了干部管理机制,形成了一种“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的良性互动机制。最近,笔者采取问卷、座谈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对邵阳县22个乡镇场、部分县直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退二线干部,就退二线干部的管理、退二线干部工作情况、身体状况及思想动态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一被调查对象的现状本次调查了全县22个乡镇场、45个副局以上县直机关,占全县县直副局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50%以上。同时调查了2001年以来的104名副科以上在编的退二线干部,其中副县级以上—2—退二线干部3名,占被调查对象的2.9%;其中曾任乡镇场、科局级主要负责人的18人,占被调查对象的17.3%;乡、局副职89人,占被调查对象的79.8%。退二线时提级干部的23人,占被调查对象的22%。被调查的“退二线”干部的情况是:(一)、年龄结构。被调查的104名退二线干部中,55—60岁的54人,50—55岁的41人,50岁以下的9人,分别占51.9%、39.3%、8.8%。(二)、文化结构。被调查的“退二线”干部中,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的39人,占37.6%;大专以下的65人,占62.4%;其中初中以下的11人,占10.5%。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6人,占5.7%,主要为农口系统的“退二线”干部。(三)、身体状况。104名退二线干部中,目前身体状况良好的37人,占35.6%;身体状况中等的50人,占48%;身体状况差的17人,占16.4%。其中有81人表示能坚持正常上班,愿意为党和政府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23人表示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坚持正常上班。—3—(四)、思想动态。“退二线”采取“一刀切”做法,总的政策框架具有稳定性、公平性和科学性。(1)、在被调查的对象中,有37.2%退二线干部表示愿意继续参加本单位的工作;有44.2%退二线干部表示只要单位需要,可以依然为单位干工作;有18.6%的退二线干部表示不想再参加本单位的工作。从调查过程中得知,乡镇和福利待遇差的单位“退二线”干部一般不愿意继续上班,县直机关特别是福利待遇好的单位“退二线”干部大部分愿意继续上班。(2)、在被调查对象中,仍然积极主动支持现在班子成员工作的73人,占70.1%;不支持也不反对的28人,占26.9%;设阻力、出难题的3人,占2.8%。这说明大部分“退二线”干部是支持现有班子工作的。(3)、从对单位领导、在职干部和退二线干部的调查中得知,认为“退二线”做法利大于弊的占78%,他们认为“退二线”,一是打破了干部用人常规,利于建立选拨优秀青年人才的机制;二是可以腾出岗位培养年轻干部,能激活青年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能让部分身体条件差、年龄较大的老同志适当休息,心理上有一个过渡期。认为“退二线”做法弊大利的占22%,他们认为这利办法,一是浪费了人力资源,50岁大部分身体条件好,正是一个人智慧、经历和阅历日臻完善和丰富的时期,特别是有农村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的干部,过早地离开了领导工作岗位,就是一种巨大损失;二是—4—不利于实现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有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他们有的从不上班,工资和其他福利、补贴等照拿。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退二线”应该“切一刀”,不能搞“一刀切”。因此,一部分人认为“退二线”应视身体情况和工作能力而定;少部分人认为“退二线”的年龄应为男52岁、女50岁;大部分人认为“退二线”的年龄应统一界定为55岁。二存在的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内退”(即退二线),是一项牵涉面广的组织人事工作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党在改革开放时期不断探索公务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公务员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的一个转折点。目前,我国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管理条例》,对退二线干部没有规范。在各级党委、政府文件里,对退二线干部的管理也没有明确规定。所以,退二线干部管理工作成为既无法律又无政策的“空档”。由于该项工作缺乏操作性,因此,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退二线干部对“内退”(即“退二线”)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区。—5—误区之一:“退二线”就是减轻负担有人错误的认为采取“内退”(即“退二线”)的办法,能减少单位财政压力。根据退二线干部中被调查对象的了解,48%的人认为其退二线不上班,经济待遇与在岗人员一样;32.7%的人认为其退二线不上班,经济待遇与在岗人员基本一样;19.3%的人认为其退二线不上班,经济待遇比在岗人员要低。所以,单纯地靠采取“退二线”的办法来达到减轻财政压力是不切实际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则来分析,按劳取酬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事实上,“退二线”干部仍为本单位编制内的人员,一些单位的干部“退二线”后不上班,以致出现了“占坑不拉屎”的现象。从对五丰铺镇、下花桥镇、塘渡口镇、塘田市镇、长阳铺镇、九公桥镇、黄亭市镇、郦家坪镇等几个中心镇的调查情况显示,情况较为严重。这些中心乡镇原属区公所所在地,科级干部本来就多,自95年撤区并乡以来的退二线干部累计达120人之多(2001年以来的退二线干部65人),其中57%以上原来担任过区、乡主要领导,属正科级干部。有80%以上的退二线干部从不上班、待遇照领。由于人手缺,乡镇领导只好从文化站、经管站、计生服务站等部门抽调或借用干部职工来驻村和参加中心工作。既耽搁了部门的工作,又挤占了乡镇有限的下乡、办公经费,确实有点—6—得不偿失。一位镇长隐隐作痛地道出了苦楚:现在乡镇驻村任务重,效益与工资挂钩,完不成任务要扣发工资。退二线干部不肯干,主要是怕完不成任务,怕领不到工资。而不干事反而待遇照拿,其乐而不为呢?受“编制”的限制,组织部门又不会进人。虽然“僧多粥少”,但为工作的需要,我们只好采取这个不得已的办法。总的来说,这种做法又增加了财政压力。误区之二:“退二线”就是放任自流有人错误地认为,“退二线”就是放任自流,喜欢做事就做,不想干事就不做。由于退二线干部原来都是领导干部,现任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对他们既尊重,又怕得罪。从对65个单位、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有53%的单位,特别是乡镇,领导的意愿要求退二线干部坚持上班;有27%的单位领导只要求退二线干部参加会议或集中学习;有20%的单位领导对退二线干部任其自然,没作硬性要求。由于对退二线干部实行“弹性”管理,导致一部分“退二线”干部心理上存在着较大的失落和贫乏。一些“退二线”干部认为自已既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人走茶凉,何必到单位“坐冷板凳”,也就没必要再钻研领导艺术、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等知识了。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参加集中学习往往心不在—7—焉,有的干脆将学习场所当作发泄场,随意讲一些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有个乡镇的一名副职退下来以后,思想“退步”,半年不交党费,甚至要求按农村党员标准缴纳党费。尽管这些例子只是个别现象,但却在不同程度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误区之三:“退二线”就是提前退休。有人错误地认为,“退二线”等同于提前退休。在被调查对象中,县直机关中有52.2%“退二线”干部一直坚持上班;有25.5%“退二线”干部间断性上班;有22.3%“退二线”干部从未到单位上班;而在乡镇“退二线”干部中,一直坚持上班的为32%,从未到单位上班的占55%,间断性上班的占13%。其中间断性上班和从未上班的退二线干部中,在家从事家务活动的占43.5%;参与钓鱼、旅游、打牌玩麻将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占23.4%;搞养花、种草的占27.1%;在家搞养殖、种植业和外出做生意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占6%。甚至个别“退二线”干部以“老干部”自居,错误地认为,“退二线”就是退休的预备期,领导又不好管得太严,悠哉游哉,自求清福。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退化”,领导不布置工作,自已绝不主动出击,随意迟到早退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干部则将“退二线”作为与组织讨价还价的筹码,千方百计找实惠或—8—提高政治待遇。二是工作退位。一些“退二线”干部认为自已政治上进步无望,对工作只求应付,而对外出兼职或工作以外的应酬娱乐则兴趣浓厚。这是当前对“退二线”干部缺乏针对性管理制度和受“官本位”传统观念的影响所形成的“痼结”。鉴于“退二线”干部大多具有一定影响力,种种问题和误区的存在,势必给在职干部和社会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同时不利于干部资源合理利用,也给干部人事工作的改革造成难度。由于“内退”(即“退二线”)的政策不明确、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特别是不少单位领导对“退二线”推而广之,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非领导干部,不管是科级干部还是股级干部,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工勤人员,不管是身体康健还是有病之身,不管是有技术还是无技术,只要达到了男满50岁,女满48岁,一律退居二线,甚至允许其回家休息。据了解,某乡学区共有9名工作人员,其中50岁以上闲居在家人员5人,在职人员仅4人。笔者在农林系统调查时,一位刚满50岁的站长说:“对‘退二线’政策我不反对,但我从事专业技术二、三十年了,好容易考上了高级职称,现在身强力壮,又不爱好娱乐活动,只喜欢自已的老本行,闲退下来,有时到办公室转一转,领导不安排事做,心里确实憋得慌”。—9—三建议与对策“退二线”干部管理工作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项新内容,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必须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怎样调动“退二线”干部的积极性,是新形势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定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条例》精神的具体体现。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管理、科学操作。县委、县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工作的规定》,作为“二次人才”开发的政策依据。根据调查情况,特建议:(1)、科级领导干部“退二线”年龄,原则上为男55岁,女52岁,同时视其身体情况和工作实绩,经单位研究同意,可提前退下来;(2)、明确“退二线”干部的职责、地位和作用,规定退下来的干部要正确对待,能上能下,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单位工作,接受单位管理,除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工作外,其他不参加单位的,需由本人申请,经单位研究同意方可;(3)、一般干部除身体原因“病退”外,可参照领导干部“退二线”年龄实行“内退”,原则上不得提前“内退”;对有专业技术的干部“内退”应作特殊情况处理,尽量让他们发挥专—10—业特长。(4)、“退二线”或“内退”后,如不上班,待遇应与上班的干部有所区别。工资福利一视同仁,其他的考勤费、下乡补助等应与在岗人员不同。这样,既能让“退二线”干部吃下“定心丸”,也使基层单位、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退二线”干部管理能有章可循,不再出现类似学区、农林系统等对干部“内退”(退二线)管理无序化的局面发生。严格依照《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达到工龄界限或身体状况不佳的,可以提前退休。对已退二线的干部故意出难题、设阻力的,应按党纪、政纪处理。在干部“退二线”时要“下”得稳妥,特别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统筹规划的原则。要根据一个单位的干部结构、干部编制等实际情况来决定“下”与“上”,不搞大规模行动,要错开进行,分步实施,做到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平衡,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综合,才能确保“下”与“上”之间前后工作的调配、衔接和干部队伍的稳定。二是灵活机动原则。在以年龄定“线”的大前提下,坚持“切一刀”但不“一刀切”。在具体操作时,要根据一个干部的身体条件、精神状态、工作业绩等其他非年龄因素,区别对待。三是注重情理相融原则。在决定一个干部的“退”时,由主管部门领导逐个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同时,针对一些闹情绪,并以此为要挟的临“退”干部,也应讲清政策,说明道理,严厉批评,用组织名义从严提出要求。—11—二是宣传引导、合理安排。“退二线”干部仍是在编在职的干部,组织上要一视同仁,严格管理,经常教育,绝不能把他们当成编外人员长
本文标题: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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