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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直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市直部门单位实际,现就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重点任务把扎实开展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载体,围绕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重查找解决以下问题:(一)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对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学习不够、领会精神不深不透,造成落实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全面,工作中,涉及到部门工作的、合部门意的就执行、与工作关系不大的就简化执行,没有从整体、全局角度考虑,贯彻落实精神打折扣;对中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思想重视不够,学习理解一知半解,认识不深、不透,没有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第一位的任务,认为市直机关部门单位都是党员干部,不是重点维稳区域,抱有侥幸心理,存在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警惕性不高、观念不强;对当前开展的“一反两讲”宣传工作意义了解不深不透,面对社会上、网络上涉及有损党和政府言论,不能站出来予以制止;一些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宣传教育方法单一,停留在口头宣讲,没有完全入脑入心,效果不佳;对民族分裂主义危害性认识不高、了解掌握舆情信息关注度不强,传谣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放弃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立场,对算命、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明里不信暗里信;平时不注重学习党的宗教基本常识、政策不掌握,当遇到非法宗教言行、活动时没能力批驳、没能力管;抓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工作不到位,政治理论素质不高,在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时不能敢于发声亮剑,在面对信访处突矛盾时不能敢于迎难而上;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能够积极站出来制止、纠正等问题。(二)着力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落实机关效能有关方面的制度不到位,执行力不强,机制不健全,抓得不实、管的不严,不能把市委政府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本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去;部分干部职工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不进状态,精神萎靡不振,上班迟到早退、上班串岗、逛淘宝、办私事;一些领导干部参加市委政府重大会议睡觉;在区、州进行的机关效能暗访抽查中,机关干部玩游戏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不认真研究部门单位业务和上级有关政策,对市委的有关规定政策,不认真研读,吃透精神实质,不结合工作实际想管用办法措施,而是习惯于按排给下属制定相关的措施办法,造成脱离实际、操作性不强,影响全市的中心工作,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一些机关干部思想观念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自我感觉良好,在一个工作岗位时间长了,习惯按老办法、老经验办事,工作照搬照抄,墨守陈规,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部门单位整体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创先争优的精神不强;一些领导干部平时重工作安排,与干部职工交流思想不够,干部职工集体荣誉观念淡漠,没有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班子成员之间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精神不够;对基层工作存在细则多、检查多、评比多、档案多等“四多”现象;落实部门单位包村进社区工作职责不到,对所包村和社区入户走访不深入,基础情况了解不深不透等问题。(三)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市委政府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不深、班子成员研究不透,执行力不到位,不能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创造性加以贯彻执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群众观念淡薄,见基层上门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冷淡、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需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不关心,想办法少;“懒政”现象突出,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不愿意深入基层一线问计问需,坐等上门、图安逸;一些部门单位作风不实,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满意度不高;一些党员干部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对自己的问题看不见,对别人的成绩看不上,过去怎么做现在还怎么做、别人怎么做自己就怎么做;党务、政务、财务没有按照市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采取选择性公开,该公开的未公开等问题。(四)着力解决部门单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一些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当座右铭,在实际工作中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成部门和为部门、个人谋私利的工具,执行上级和市委政府政策时首先想到的是部门单位利益、小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忘记、忽视群众的第一位利益,表现为对部门单位有利的工作、事就抢着干、争着干,没利、费精力、人力、财力的事,找原因,想办法推脱和绕着走;下基层跟踪服务指导不到位;在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时,讲排场、比阔气或采取变通等办法使公务接待由“公开”转“地下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接送亲朋等现象时有发生;落实市委关于婚丧嫁娶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不够重视,执行规定不到位,在婚丧嫁娶、乔迁、满月、戴耳环、割礼等事宜中,党员干部超标准、大操大办等问题。(五)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对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理解、民族宗教政策学得不深不透,干部职工中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思想界定不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少;部分干部认为,学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是分管领导、从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干部和少数民族同志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能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不能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思想教育工作,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不够、工作私下里随意发表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在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工作中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开展创建活动,检查验收时,轰轰烈烈抓创建,创建命名成功后,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时紧时松,被动应付;对开展民族团结工作中,口号喊得多,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思想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对影响民族团结的言行不纠正、不制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等问题。(六)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不足、警惕性不高;对“落实稳定长治久安抓发展”思想上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部门单位抓工作落实定位不准;对区、州、市关于维稳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措施的落实不到位,对做好维稳工作重要性,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大局意识,市委政府重视,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麻痹松懈,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上被动应付;一些部门单位在落实“维稳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不到位,不具体,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带班领导、值班人员重视、坚守岗位,其他时段就有所放松,领导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部分干部对做好维稳工作,落实值班有关制度有抵触情绪,在岗不履职,不盘查、不登记,值班流于形式等问题。(七)着力解决市直机关党建基础工作不实的问题。一些部门单位在安排落实党建工作中,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一些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力;一些党组织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缺乏创新,活力不足;个别党务干部还存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少数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党性观念弱化,忽视党性锻炼,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在认真梳理解决好以上共性问题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进一步研究梳理出个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实施的步骤和方法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部门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坚持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开展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共三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坚持时间服从效果、进度服从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月上旬-5月中旬)1、抓好思想发动。市直部门党(工)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要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任务目标要求、重点解决的问题和措施、步骤。活动方案经市督导组审定后,方可召开动员会。动员会由党(工)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市督导组组长讲话,向党员、干部讲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要解决的突出问题。2、做好民主评议和专项测评。动员会议结束后,在督导组审定的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坚强专项测评,民主评议表可提前发放,会前收回,专项测评表会后测评,所有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收回汇总。3、督导组进行谈话。民主评议结束后,督导组要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督导组根据谈话范围、口径进行个别谈话,按要求发布谈话预告、整理谈话要点。4、精心组织学习。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关于全面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及区、州、市党委改进作风的相关规定;通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等学习资料;学习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和自治州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州党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市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张春贤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区、州、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学习先辈先进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制教育,开展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五好干部怎么做“三大专题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政治纪律、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市直部门单位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专题讨论不少于3次。党(工)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为干部讲党课。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把开展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即“三民”活动作为活动主题,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即创建“三型”党组织作为实践载体,组织开展以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带着感情、带着问题、带着责任,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带三解三促”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接地气、通下情、知民情、解民忧,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自觉维护机关现象。6、听取意见。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基层到村组、社区进行蹲点调研,征求意见,着重听取群众对本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政治意识不强和“四风”、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维护团结稳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意见要真开门、开大门,以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网络征询、登门拜访、随机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委托第三方调查、开通专线电话、参播行风热线等方式进行,把“面对面”与“背靠背”结合起来,把“个别听”与“集体谈”结合起来,把“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防止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汇总,由党(工)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班子成员反馈,同时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报送市督导组。要对梳理汇总后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分清哪些是本级能够解决的,哪些是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对需要上级党组织解决的要逐级报上级党组织予以解决。7、督导组汇总情况。督导组汇总并评价所督导单位本环节情况,如不符合市党委要求,则本环节延期直至符合要求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同时,报上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8、开展边学边改。各部门部门单位要围绕机关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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