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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祖宗之法”与宋朝制度(下)一、防弊之政:赵宋“祖宗之法”的核心内容二、效率与制衡:宋代的官僚制度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五、宋代的赋役制度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一)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二)新型士人群体的出现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开放与严密《通志·氏族略》第一: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此近古之制,以绳天下,使贵有常尊、贱有等威者也。所以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故其书散佚而其学不传。1、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宋代殿试图糊名、誊录别头试(试官亲戚)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1、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三级考试严密化:锁院(“以杜请托”)各地解试,大约“十解一”;省试,“约常例,奏名十一而已”。福州1165,解试17000余,解额62,进士521174,20000余,录取进士42余与李廌方叔相知久矣,领贡举事而李不日五色。”出君大笑,行止皆天子何责。朱庆馀《近试上张水部》杜荀鹤: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朱胜非引“前辈诗”:惟有糊名公道在,孤寒宜向此中求。,遂以为魁。既拆号,怅然出院。以得第,愧甚,作诗送之。平时谩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日五色。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族在朝中。李廌,阳翟人,少以文字见苏子瞻,子瞻喜之。元祐初知举,廌适就试,意在必得廌以魁多士。及考章援程文,大喜,以为廌无疑与君相从非一日,笔势翩翩疑可识;诗送廌归,曰:“平时谩说古战场,过眼终迷我惭不青袍白紵五千人,知子无怨亦无德。——叶梦得《石林诗话》——《东坡全集》卷十六榜下择婿/榜下“捉”婿今人于榜下择婿,……其间或有意不愿而为贵势豪族拥逼而不得辞者。尝有一新后辈少年,有风姿,为贵族之有势力者所慕,命十数仆拥致其第。少年欣然而行,略不辞避。既至,观者如堵。须臾有衣金紫者出,曰:“某惟一女,亦不至丑陋,愿配君子,可乎?”少年鞠躬谢曰:“寒微得托迹高门,固幸,待更归家,试与妻子商量看如何。”众皆大笑而散。——《墨客挥犀》年数榜数取士总数年均取士唐290266660323(进士)宋320130正奏名60000+340(进士、诸科)特奏名50000元98161139(左右榜)12(进士)明277932462489(进士)清26811426888100(进士)历代科举取士数额略计宝祐四年(1256)录取进士601人。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1、宋代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多次参加省试或殿试的落第举人,达到规定的举数和年龄,即另立名籍奏申朝廷,参加殿试,称“特奏名”。经过简单考试,授予一定的出身。其中官僚出身184人,平民出身417人。恩荫(荫补,任子)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2、新型士人群体的出现“寒畯”的崛起此后白屋之士,可以平步青云;有权的人,不能把持地位;都是受此制度之赐。所以说,其制度是大可纪念的。考试的规则逐渐加严,亦是助成选举制度的公平的。——吕思勉《白话中国史》(下)北宋中期“精英”阶层的领军人物如范仲淹、欧阳修等,是一批新型的士人。这些起自清贫、没有家世背景的知识分子(“寒俊”),其政治态度、理念追求、文化品格与一般思想倾向,与六朝隋唐的士族知识分子具有明显的不同。他们意气风发,以天下为己任,是一批具有“综合型”特征,兼擅文章、经术与吏干,且活跃于政治舞台之上的新型士人。敢当天下事:宋代的“士大夫政治”“与士大夫治天下”——文彦博士大夫作为政治主体在权力世界正式发挥功能。这时出现了君臣双方所共同承认的一个原则,即皇帝必须与士大夫“共定国是”。这是北宋政治史上一项具有突破性的大原则。--余英时:《朱熹的历史世界》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儒家文化虽然一直占主导地位,但儒学的传承者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在政事活动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是到了11世纪前后的北宋时代。--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2、新型士人群体的出现“内圣外王”他们虽则终于要发挥到政治社会的现实问题上来,而他们的精神,要不失为含有一种哲理的或纯学术的意味。“尊王”与“明道”,遂为他们当时学术之两骨干。——钱穆《国史大纲》兼擅文章、经术、吏干,知识结构淹博三、开放与严密:科举制度的完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2、新型士人群体的出现事实上,政与学兼收并蓄不仅朱熹为然,两宋士大夫几无不如是。政治文化是一个富于弹性的概念,既包括了政治,也涵盖了学术,更点出了二者之间不可分割的联系。不但如此,这一概念有超个人的涵义,可以笼罩士大夫群体所显现的时代风格。——余英时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一)官学教育的主要变化(二)书院、家塾与蒙学(宋代)今之学官……无国子、太学、四门之别。——苏颂《议学校法》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1、官学教育的主要变化《宋史·選舉志三》:凡學皆隶國子監。國子生以京朝七品以上子孫為之,初無定員,後以二百人為額。太學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異者為之。及三舍法行,則太學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1、官学教育的主要变化大观三年,州县学生167622人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宋代官学示意图崇宁元年,太学生3800人“教化”从统治者的角度而言,官办学校乃至科举考试,都是“一道德”、控制舆论的重点施力之处。正因为如此,重要的学校制度都是由政府而非学校自身颁布的。中国古代的教育致力于研习儒家经典,侧重于传统伦理观念的灌输,在普及了文化知识、开阔了学者眼界的同时,又是一种束缚性的教育。1、官学教育的主要变化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礼记·学记》四三、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有发头陀寺,无官御史台”太学成为新思想的发源地与政治改革的策动地。南宋书院成为理学群体实现其学术传统延续性、加强团体凝聚力的活动中心。岳麓书院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2、书院、家塾与蒙学书院民间教育组织,官方学校的补充形式。对于官学科举持批判态度,提倡独立于选士、取士的教育理念、学术思想和人生价值。理学家以书院为宣传讲学的场所,提倡独立于官方需求的教育理念、学术思想和人生价值。白鹿洞书院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2、书院、家塾与蒙学白鹿洞书院揭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制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理想社会秩序,治学目标与方法,道德修养规范。教育的普及负担之夫,微乎其微者也,日求升合之粟以活妻儿,尚日那一二钱,令厥子入学,谓之“学课”。《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庆历四年六月戊午条今年不免聚二三十小秀才,以教书为行户。——陈亮《答朱熹乙巳春书之一》民间私学教师(“乡先生”)构成为文化与道德观念普及的重要力量。从私学分布的时间、空间及其教学层次和灵活度来看,显然不是官办的州县学校以及理学家讲学的书院所能比拟的。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2、书院、家塾与蒙学陆游《秋日郊居》儿童冬学闹比邻,据案愚儒却自珍。授罢村书闭门睡,终年不著面看人。自注:农家十月乃遣子入学,谓之“冬学”。所读《杂字》、《百家姓》之类,谓之“村书”。在宋代,真正执行初级教育功能的,是乡学、家塾等。这些社学、乡学的主要目的不直接在于科举,而在于文化普及与伦理教化。不仅对于少儿,而且田夫牧子、村姑里妇,皆赖其启蒙。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2、书院、家塾与蒙学朱熹《小学》吕本中《童蒙训》陈淳《启蒙初诵》王应麟《三字经》家对于大众教育的贡献蒙学教育表现出深厚的人文意蕴,包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与思想精华。蒙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使儿童识字变得容易,它关系到中国传统伦理价值的普及方式与普及程度问题。宋代以来的民间教育,渗透入平民阶层,奠定了中国文化近千年来广大而深厚的基础。四、学校、书院与家塾:教育的发展与普及理学2、书院、家塾与蒙学“蒙以养正”五、宋代的赋役制度(一)阶级结构(二)赋役制度地主阶级:形势户与乡村上户、大商人农民阶级:乡村下户与客户非主体阶级:坊郭户,商人与手工业者主户:有常产(指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及房产等重要生活资料)的税户。上户:一、二、三等主户(地主,富裕农民)下户:四、五等主户(自耕农,半自耕农)(除一、五等户外,其它户等列入上、中、下户的概念并非统一和固定)客户:“无常产而侨寓者”(无土地资产,佃农);约占总户数35%左右。形势户:“谓见充州县及按察官司吏人、书手、保正、耆长之类,并品官之家,非贫户弱者。”乡村官户、吏户、豪横之家。坊郭户:市民、城居工商业者、包括部分城居官僚与地主。(坊郭户作为法定户名出现,是城市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阶级结构五、宋代的赋役制度1、阶级结构耀州窑瓷壶阶级结构与赋役征收宋朝摊派赋税,始终注意了乡村主户和客户、上户和下户的区别。原则上是对乡村上户从重,对乡村下户和客户从轻。丁税与役的征发,也有户等或财产的区别。原因:1、赋税征收以财产税为主2、维护统治秩序,避免阶级矛盾激化征税原则:向纳税能力倾斜“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赋税制度田赋:夏秋两税(按田亩征收。税额不同,征收额度有凝固化倾向)。沿纳(杂变之赋):省耗、仓耗、雀鼠耗、身丁钱米等,随田赋征收。支移:赋税输纳方式之一,系赋税与劳役相结合的加税名目。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脚钱”,固定附加税]折变:赋税输纳方式之一,临时变更,反复纽折,实质上成为加税。官府据一时所需,变而取之,谓之“折变”。[“官估”]《包孝肃奏议集》卷七《请免陈州添折见钱》:(陈州)去冬遇大雨雪,冻折桑枣等,并今年养蚕只及三五分,二麦不熟,全有损失去处,除擘画不放省税外,只乞与免支移折变。已奉圣旨,令京西转运司相度闻奏。窃知本路转运司牒陈州,令将今年夏税大小麦与免支移,只令就本州送纳见钱;却令将大小麦每斗折见钱一百文、脚钱二十文,诸般头子、仓耗又纳二十文,是每斗麦纳钱一百四十文。况见今市上小麦每斗实价五十文,乃是於灾伤年分二倍诛剥贫民也。则民间钱货从何出办?五、宋代的赋役制度2、赋役制度附加税天宝八年(749)天禧五年(1021)嘉祐年间(1056~64)元祐元年(1086)钱(贯)金(两)银(两)200万2653万1.44万88.39万3682万4848万0.43万5.7万谷物(石)2500万2983万2694万2445万布帛(匹)2345万1455.8万874.55万151万绵(两)1110万1899万租税(正赋)收入征榷收入商税收入农业税:非农业税至道末(997)2408.11167.740060:40天禧末(1021)2641.22670.0120440:60熙宁十年(1077)2021.34248.4868.828:72赋位五、宋代的赋役制度唐宋岁入钱物比较据全汉昇、包伟民统计数字制表2、赋役制度北(宋单:税万结贯构)变化宋代的职役(差役)职役:乡村主户依户等轮流担任的差役。一等户,衙前(将吏、乡户;主管运送官物、督促赋税、看管府库等)里正(负责督催官府赋税)、耆长(社会治安、承接公事)二等户,户长(征收赋税、缉拿盗贼)、耆长三、四、五等户,乡书手、弓手、壮丁;斗子、秤子、库子……《宋史·食货志(上五)·役法》:宋因前代之制,以衙前主官物,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以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给使令。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定差。2、赋役制度负担/特权五、宋代的赋役制度兵役差役力役五、宋代的赋役制度宋代的夫役(力役)夫役(力役):自耕农、佃农负担的无偿劳役,按丁口科差。免夫钱:“上户出钱免夫,下户出力充役,皆取其愿。”——《宋会要辑稿·方域》一五之二三官户享有免役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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