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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部培训教材目录第一章工作纪律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抽样检验常识第四章玩具安全标准常识第五章ISO系列标准常识第六章五金IQC1.工作指引2.检验常识第七章电子IQC1.工作指引2.电子常识第八章胶件IQC1.工作指引2.检验常识第九章木器QC1.工作指引2.检验常识3.质量标准第十章公仔QC1.工作指引2.检验常识第十一章工场QC1.工作指引2.检验及技术附录一:先威盒上基本要求附录二:警告语标示附录三:杂色/黑点判断标准附录四:客验货标准及特别要求附录五:常见缺陷图示第一章工作纪律一、出勤1.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2.请假应先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3.遇到特殊情况托人请假,事后须有充足的理由解释不能亲自请假原因,否则以旷工论处。4.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遇特殊情况须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先征得组长、主管同意,否则以旷工论处。5.每日旷工积累三天以上,作自动辞职处理。二、清楚各自的工作职责,并认真履行。三、工作中一切服从组长及主管的安排。四、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QC无关的事情,如使用小刀/剪刀/抹布,挑针等,不得与人闲谈。五、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好QC袖章。六、以上纪律必须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警告,罚款甚至开除的处理。第二章工作职责组长一、总体要求1.制定日常工作计划。2.协助主管合理安排检查员的日常检查工作。3.监督及评估检查员的工作纪律,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并提出任免建议。二、检验前的职责全面了解所检验货品的特性及一般的工艺要求。三、检验过程中的职责1.重点监督检查员的检验工作。2.指导检查员运用正确的方法检验与测试货品。3.跟踪不合格品的走向,并作妥善记录。4.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映。5.巡查重点工位的加工质量,并及时向主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反映。四、检验后的职责协助主管做好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检查员一、服从主管/组长安排对货品进行检测。二、在《工作指引》的指导下检验货品的安全性、功能、外观、包装等。三、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主管反映。四、及时做好质量检测记录。第三章抽样检验常识一、基本概念1.质量——能够满足客户要求的各种特性,包括功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经济/外观等。2.检验——将产品的各种特性与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检测是否符合要求的一种活动。3.合格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货品。4.不合格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货品。5.全检——全数检验,对每批产品中的每一样本一个不漏地检验其各种特性,合格品放行,不合格品选出。6.抽检——抽样检验,从每批产品中抽出预定数量的样本,检验其各种特性,根据发现的不合格数量的多少,判断批量的否合格。二、抽样检验1.根据检验的次数分为单次抽样检验,二次抽样检验,多次抽样检验。2.根据检验的严格性分为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减量检验。3.检验水平一般检验水平:特殊检验水平:4.AQL值可接受的质量水平,是一个数值,代表生产过程中平均满意程度,也即是可接受的最大不合格率。此值应是供需双方共同接受的。5.AC/REAC:可接收数量RE:不接收数量6.N——批量数所要交付的同一批产品的总数。n——抽样数从批量产品中抽出的进行检验的产品数。三、缺陷分类总则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分为极严重(Critical),严重(Major),轻微(Minor)。1.极严重危及消费者安全之缺陷为极严重,即可能会有危害性及不安全因素。2.严重所有的削弱产品性能或损害货品正常外观的缺陷都被视为严重,所有的功能缺陷都被视为严重。3.轻微不会降低产品设定之使用性能或关系到预期之产品外观,为轻微。四、抽样检验表MIL-STD-105E此表是基于数理统计原理的随机抽样方案,根据所要交付的产品数目大小,此表可提供一个抽样数,根据抽样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目大小,此表可提供一个批量是否接收或拒收的判断标准,对于供需双方来说,这是一个较公正的判断产品质量好坏的方案。使用常识:1.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各部门的《缺陷分类》中明确规定了什么是极严重缺陷,严重缺陷,轻微缺陷等,检查员在验货中发现的问题,大工或主管可据此判定缺陷的性质。2.规定抽样方案类型正常检验加严检验减量检验一次抽样二次抽样多次抽样3.规定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Ⅰ,Ⅱ,Ⅲ特殊检查水平:S-1,S-2,S-3,S-44.规定AQL值例如:CRITICAL0MAJOR1.5MINOR4.05.查抽样数在表I中,由批量所在行和规定检查水平所有列相交处读出样本数码代字,根据数码代字,在表II中可查出对应的抽样数。6.查抽样数从同一批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并根据《工作指引》及有关要求检查样本,将发现的不合格品累积总数。7.查AC/RE值在表IIK,由抽样数所在行和AQL值所在列相交处可查出AC/RE数值。8.判断根据抽样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与AC/RE值进行对比,可以判断该批是否合格。五、举例说明1.有一批产品,批量数是2000PCS,按正常检验,单次抽样,一般检查水平II级,应抽样本数是多少?若MAJORAQL值是1.5,MINORAQL值是4.0,抽样检验后发现4PCSMAJOR,8PCSMINOR,请问此批产品是合格?II解:表I:批量数2000样本代字K表II:样本代字K样本数125所以应抽样本数是125PCS。MAJOR1.5AC/RE5/6表IIK10/11MINOR4.0MAJOR发现4PCS,小于5PCS,MINOR发现8PCS,小于10PCS所以,此批产品合格。2.一批产品批量数1000PCS,正常检验,单次抽样,特殊检查水平S-4,MAJORAQL值是1.5,MINORAQL值是4.0,请述抽样计划,若抽验后发现MAJOR1PCS,MINOR3PCS,请问此批产品是否合格?S-4解:表I:批量数1000F表II:样本代字F20PCSMAJOR1.5AC/RE按箭头方向应抽32PCS,1/2表IIF抽20PCS,2/3MINOR4.0抽样计划如下:前20PCS,MAJOR及MINOR一起检验,后12PCS,只检验MAJOR。MAJOR发现1PCS,未超过1PCS,MINOR发现3PCS,超过2PCS所以此批产品不合格。第四章玩具安全标准常识一、制订玩具安全标准的理论基础玩具,是为十四岁以下儿童设计,制造及销售的玩耍用品,其特点与儿童的年龄和发育阶段有关,玩具的使用以一定的适应能力为前提。除某些玩具固有的和显而易见的危险外(如脚踏车的不稳定性,缝纫玩具中的尖针等),只要是按预定的方式使用玩具,它们对于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来说是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但是,所有的儿童不可能象成人对玩具那样当心,他们会以正常方式及预见的滥用方式去使用玩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儿童使用了不适宜他们的玩具的使用不符合设计目的而造成。玩具安全标准的制订,就是为了将玩具在正常使用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情况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至最小。由于任何一个标准都不可能将玩具可能发生的危险全部想象出来,因此,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不意味着就可解除父母和教育者在儿童使用玩具时照料他们的责任。二、现行玩具安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儿童,生理/心理发育状况不同,因此,不同国家和地区根据此一差别制订了不同的标准,但是,从总体上说,都是基于同一理论基础,大部分要求都是相同的。1.ASTM——F963适用于进入美国/加拿大等地区的玩具。2.EN71适用于进入欧洲地区的玩具。3.JTSS适用于进入日本地区的玩具。4.GB6675/QB1095适用于进入中国地区的玩具。5.客户有标准的参照客户标准。6.进入其它国家/地区的玩具,参孝采用EN71标准。三、基本概念1.玩具:为十四岁以下儿童设计,制造及销售的玩耍用品。2.可触及性:用手指模拟探棒可以触摸到的。3.细小物件:在不受挤压的情况下,可完全容入细小物件测试筒的玩具及其部件(包括可拉出分离的部件或玩具碎片)。4.小球:任何形的/卵形的或椭球形的物体,按设计意图供小孩投掷,敲打,踢,滚跌或弹射,包括用绳拴住的玩具或部件,也包括按球使用的多面体物体。5.学龄前公仔:类似公仔模样的,带有圆形,球形或半球形端部的圆柱体。6.绳:细长而柔软的材料,包括单股及编织的绳索,塑料编织带,丝带和通常称为线的纤维材料。7.利边:玩具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之后存在的具不合理的伤害危险的可接触边缘。8.尖点:玩具在正常使用或预见的合理滥用之后存在的具不合理的伤害危险的可接触尖端。9.功能性利边和尖点:玩具的功能中必不可少的利边和尖点(如显微镜的载物玻璃片,电子导体,针尖等。)10.铰位线上的间隙:玩具的固定部分与活动部分间沿通过转轴方向上的间距。11.移动部件的间隙:玩具上可能挤伤或压伤手指的移动部件与其它部件的间隙,包括轮,轮仔和挡泥板之间,骑乘玩具上的轮与底盘之间的辐条间隙,用电力,弹力或惯性驱动的玩具上的驱动轮与其它部件间的间隙。12.响环:摇动声响玩具。13.牙胶:用于消除婴儿牙齿的不舒服症状的软胶玩具。14.挤压发声玩具:预定儿童使用的轻便的手持玩具,通过弯折或挤压空气通过一开口而发出声音,松开时能回复原状的玩具。15.近耳玩具:设计的主要意图是为了贴近耳朵的发声玩具。16.手持玩具:特为发声而设计的预定可以手持的玩具。17.填充料:软性玩具预定容纳的材料。18.正常使用:根据玩具所附的使用说明书上提供的方法或已确认的传统上,习惯上的玩法或通过对玩具进行考察所得出的方法使用玩具。19.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儿童以非正常的方式操作玩具,如拆卸,扭,拉,敲,跌落或以非预定的方法使用玩具。20.婴儿玩具:预定供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21.非婴儿玩具:预定供18个月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22.电动玩具:电池驱动或用变压器提供电源驱动的玩具。四、基本要求1.材料质量,玩具应用新的或再生的材料制造,再生材料须经过提纯,以使其中的有害物质的含量符合标准的要求。2.用于生产及充填玩具的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并且在贮存及合理使用时不不致受细菌污染。3.预定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前后,不能存在细小物件,以避免吞食产生窒息危险。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含有细小物件,必须附有细小物件警告语。4.预定供3岁以下(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正常使用时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前后,不能存在小球及学龄前公仔,以避免产生窒息危险。(可利用小球测试模块及附加响环测试模块测量)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玩具中若有小球,必须加上小球警告语,提醒使用者注意。(以上为ASTM中的要求)5.预定供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或橡皮筋,其自然状态下及受到5.6LbF拉伸时,最大长度应小于220mm,若相连成一圈状,则圈的圆周长度应小于350mm。预定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拖行玩具,所用拉绳直径不能小于1.5mm,如拉绳长于300mm,则不应有扣或其它附件使绳子能形成圈状。6.软件塑料薄膜的厚度必须超过0.038mm。7.木制玩具的任何部件不得有蛀孔,木节不应松动,可触及表面不得有毛刺。8.玩具中的电子线路机械传动装置或部件及未经保护的弹簧应不可触及。9.预定供儿童使用的玩具在正常使用及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都不能存在非功能性的尖点利边。预定供3岁以上(EN71)/4岁以上(ASTM)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存在功能性的尖点或利边,必须在包装上有警告语标示,以提醒使用者注意。10.铰位线上及移动部件间的危险间隙,必须小于4.8mm(ASTM)/5.0mm(EN71)或大于12.7mm(ASTM)/12mm(EN71)。11.响环、牙胶的几何形状,用响环测试模块测试时不能露出模块的底部。供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挤压发声玩具,用响环测试模块测试时不能露出模块的底部。12.近耳,手持发声玩具的音量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不能太大,以免损伤儿童的听觉。13.填塞玩具中的松散填充料不应有来自昆虫,雀鸟动物之污物及其他杂物,如木刺,金属碎渣,针头等。14.电动玩具电池箱内需标明电池的极性,排列方式及电压。15.金属玩具上的可触及边缘,则应避免露出螺纹,危险的利边,毛口或羽状口。16.如果螺栓或螺杜的尾部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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