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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真题整理答案仅供参考,考生应尽量脱离模板套路,自己多总结。面试重在于说,要勇敢的说出来。平时练习可打开手机中的录音功能,反复录制自己的语音回答,不断调整。2015年各省(市、区)公务员面试真题详解2015年4月25日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法检机关面试真题1.谈谈对民众权利觉醒的看法。(材料题,2分钟时间阅读材料,材料大意是中国式过马路)【试题类型】综合分析类试题【出题思路】观察问题是否深刻、到位,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清晰。【参考答案】中国式过马路现象最近几年在各大媒体上讨论得比较热烈。许多网友开玩笑,把十字路口比作“景阳冈”,凑够二三十人,就一起过去,与红绿灯无关。针对这种现象,很多人大肆批判国人的素质低下。我认为这件事情不能孤立地看待,而应该更深刻地看到其中反映出来的民众权利的觉醒问题。诚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与国民素质有关,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群众公共意识较为缺乏,认为“法不责众”,于是故意不遵守交通规则。但不可否认的是,规则之所以不被遵守,更多的是因为规则并非公众参与制定的,而是管理者制定的,因此一旦有人违反,大家就都会很快地跟上去。民众这种民主权利的觉醒,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方面,它可以促进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在现代社会,老百姓不再是没有发言权的被管理者。只有当大家都意识到自己拥有相应的权利时,才会去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才会有意识地维护别人的权利。这种利己又利他的行为会催生出更加健康的社会公德,从而促使社会向更规范、合理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它暴露出政府在执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个别管理部门在进行管理时,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制定规则时没有考虑到更广泛的群众利益,从而使得部分群众有理由通过践踏规则来无声抗议。要想真正解决类似“中国式过马路”的问题,我们应当努力做到:第一,加强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公共生活是公众的事情,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自然需要大家共同来遵守公共生活规则。有关部门可以联动社区、媒体、学校等,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大家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从自身做起,杜绝不文明的现象。第二,制度建设紧跟其上。要想使大家都心甘情愿地遵守规则,前提是在规则制定、实施、调整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民意、体现民意。我们政府应该切实把握好政府职能的转变,由单纯的管理者角色向服务者角色进行转变。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感受,可以通过听证会、市长信箱、公开接待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长效的规则。第三,加强监督管理。有r好的规则,但是不能执行,不能落实到位,规则就只能沦为一张白纸。因此,在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前提条件下,需要对规则的执行进行监管。这就需要监督管理部门有所作为,对于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不能以“法不责众”为借口而产生畏难情绪或对其姑息。要在法律框架之内加强监管,敢于问责,营造事事“守规矩”的氛围,从而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等顽疾。2.你被录用到法检系统后,单位让你组织一个关于公民法制观念的问卷调查,请问你怎么开展?【试题类型】组织管理类试题【出题思路】组织管理能力、计划协调能力。【参考答案】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当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现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我们的工作,真正落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次关于公民法制观念的问卷调查交给我来负责,我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搜集资料,了解问卷调查的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咨询领导或相关的同事,思考这次问卷调查的最终目的,这样才能使本次调查更有针对性。我会根据自己了解到的情况,拟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又快又好地完成既定任务。我将在计划中详细地列出本次调查开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分工等信息,方便领导指导工作。第二,我会设计出一份科学完整的调查问卷。在设计问卷的过程中我会注意措辞,做到客气、礼貌,这样才能拉近与调查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以便得到较高的回收率。并且问卷题干的设置不宜太长,尽可能用短短几分钟了解更为关键的内容,防止调查对象产生应付心态。第三,为了保证得到更全面的调查信息,我认为有必要对调查对象进行基本的分类。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所以调查对象应该包括普通企事业单位员工、大学生、居民、农民工等几个群体。在发放调查问卷时,我们可以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如对大学生进行调查时,最好选择在重要专业课程的课间休息时间,这样既可以保证参与调查人数,又不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在对普通居民进行调查时,工作人员要注意行为礼貌,佩戴相关的工作证件等,消除大家的紧张情绪,争取得到最大程度的配合。在对农民工进行调查时,工作人员要注意引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之交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调查。第四,在调查结束之后,我会及时回收调查问卷,筛选出有效问卷,使用专业的统计软件对公众法制观念现状的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通过绘制曲线图、柱状图、制作表格等方式,使结果更加直观地呈现出来,为领导做好下一步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3你被录用后,有一项法制宣传活动由你的同事负责,但是由于同事突然生病,领导改由你负责,你会怎么办?【试题类型】人际沟通类试题、应急应变类试题【出题思路】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参考答案】同事生病,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迅速交接工作,保证这次法制宣传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开展:第一,我会第一时间联系原来负责的同事,一方面对他的病情表示关心,承诺我会努力完成活动,请他放心,安心养病。另一方面,也会在同事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与他进行详细的工作交接。了解一下这次宣传活动的整体设计和规划安排,以及现在进行到哪一个阶段,有什么需要注意的特殊事项等情况。第二,工作交接完成之后,我会首先认真梳理一遍宣传活动的流程。如果原有的计划已经非常完善,那我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延续前面负责同事的工作思路,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宣传活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节约时间,保证工作效率;如果原有的计划有明显漏洞和不足,我也会及时地进行修正。之后我会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让参与宣传活动的同事都能明确自己的任务和目标,有问题及时沟通反馈。第三,由于我刚接手工作,可能对之前工作中的一些细节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这段时间我就要比平时更加努力,我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学习了解,如上网查询、翻阅以往的工作记录等,多想一些有创意的点子能够扩大宣传效果,也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多和参与这次活动的其他同事进行交流,了解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听取一些比较好的建议等。第四,宣传工作完成之后,我会主动找到领导,向领导汇报总结工作,并且向领导说明,这项宣传活动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之前负责的同事功不可没,是他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再加上每一位参与的同事积极配合,才能取得这么好的宣传效果。相信领导也会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较高的评价。第五,在工作结束之后,我会主动去医院或家中看望生病的同事,向他传达工作顺利完成的好消息,并希望他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能够精神振奋,早日康复。4.你单位开展一次活动,你是嘉宾,请以“法治观念启蒙在路上”为主题进行演讲。【试题类型】综合分析类试题【出题思路】对问题剖析深刻、清晰,语言表达能力,演讲能力。【参考答案】各位听众、广大网民:大家好!今天我想给大家讲一个故事。20多年前,曾有一位老农把一头生了病的牛送到检察院,请他们帮忙“检查”牛得了什么病。这并不是一个冷笑话,而是在基层普法干部中流传甚广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听到这样的故事有何感想,我只想说:法治观念启蒙还在路上!这就是我今天演讲的题目。众所周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下,提倡依法治国意义十分深远: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政府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管理、提供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公平竞争的良好经济环境。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依法治国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政府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在和平建设时期,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而滋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目前,我们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治观念的启蒙还远远没有到达终点,法治观念启蒙还在路上!这就需要我们切实做到:第一,科学立法。立法工作要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立法过程要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积极探索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充分发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的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立法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二,严格执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熟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第三,全民守法。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宣传法制观念的路上,有我,有你,有大家!谢谢大家!2015年4月26日天津市公务员考试法检机关面试真题案件回顾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决意采用投毒的方法加害黄洋。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名,通过同学吕某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以下简称中山医院)某影像医学实验室。林趁室内无人,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动物实验时剩余的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随身带离。当天17时50分许,林将上述物品带至421室,趁寝室无人之机,将二甲基亚硝胺投入室内的饮水机内,而后将试剂瓶等物品连同黄色医疗废弃物袋带出宿舍楼予以丢弃。4月1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林森浩投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发生呕吐,并于当天中午前往中山医院就诊。次日下午,黄洋再次就诊,被发现肝功能受损严重,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因病情严重,被转至外科重症监护室治疗。在黄洋就医期间,林森浩故意隐瞒黄洋的病因。4月11日,林森浩在两次接受公安人员询问时都没有供述其投毒事实,直到次日凌晨经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传唤到案后,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投毒事实。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森浩故意杀人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其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不足以从轻处罚。2014年2月18日,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林森浩不服,提出上诉。他的上诉理由为:其系为作弄黄洋而投毒,在投毒后曾将饮水机内部分水舀出倒掉,并用自来水对饮水机内剩余水进行稀释,他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2014年12月8日,上海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在这次庭审中,林森浩的辩护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出庭,提出黄洋系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同时,两位辩护人认为林森浩主观上没有杀人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名辩护人认为林森浩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位辩护人则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1.谈谈对林森浩投毒案的看法。【试题类型】综合分析类试题【出题思路】综合分析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参考答案】林森浩投毒案让两个家庭都遭受了不幸,正反映了当今社会青少年的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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