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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是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部分,对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二)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设计)能力、实验和技术开发能力、经济分析能力、信息搜集与处理能力、外文阅读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沟通表达等能力。(三)培养学生理论结合应用的习惯、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二、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学生的特点,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以下几种:1、毕业设计类:指学生本人独立完成构思、设计、实现或制造,并配有流程说明书的成果。一般适合工程类专业的毕业生。2、作品制作类:指学生本人独立完成表演或者艺术品制作,并配有作品制作说明书或工作总结。一般适合艺术类、新闻类及其他相近专2业的毕业生。3、实证调查报告类:指以学生本人现场调查直接获取数据构成主要篇幅并得出主要研究分析结论的调查报告。一般适合经管、文科类专业的毕业生。4、毕业论文类:指以学生本人查阅图书资料或网络查询等方式间接获取数据构成主要篇幅并得出主要研究分析结论的论文。一般适合文科、理科类专业的毕业生。院系也可根据自身专业情况,采取其它达到教学效果的毕业设计(论文)形式,但必须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系、专业三级管理。教务处代表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协调与组织管理,院系、专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一)教务处职责1.研究、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条例及管理规定;进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问题;2.组织部署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3.组织进行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的检查总结、经验交流,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二)院系职责31.成立以主管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为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2.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定,结合院系特点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保证;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三)专业教研室职责1.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2.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3.落实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包括选聘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审定任务书和开题报告;4.对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对指导教师的日常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管理;5.组织学生小组答辩,确定答辩小组人选及具体考核要求;6.对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四、指导教师的资格与工作职责(一)指导教师资格1.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教师担任;受聘的校外指导教师一般必须具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42.首次独立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毕业设计(论文)中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应由专业教研室讨论审核,学院应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协助。3.每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设计类、作品制作或实证调查报告类学生一般不得超过8人;指导论文类一般不得超过10人。(二)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职责见附件1。五、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及程序(一)选题原则1.选题要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综合训练要求,所选的题目应结合生产实际、应用研究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际要求等。2.课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难易程度适中,防止题目过大或过小,工作量要饱满,避免不切合实际。3.选题原则上每人一题。如确需多人合作完成,可以按各人所完成的任务及内容确定相对独立的题目,每个人的开发设计角度和内容不能相同,应体现不同的风格、结论或设计结果。4.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定参考文献应在8篇以上,工科类专业应至少有2篇外文参考文献。5.每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尽量避免重复,以保持较高的更新率。(二)选题程序5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通过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陈述课题来源、内容、要求、完成该课题的条件、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专业教研室讨论审定。2.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进行整改。3.师生双向选择进行课题的分配。4.课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在中期检查之前,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批。5.课题选定后,指导教师应及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见附件4)。六、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对学生的要求1.努力学习,独立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2.根据任务书拟订的进度开展工作,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3.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见附件4);4.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5.按规定时间接受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汇报表(见附件4),中期抽查中如有不合格者,必须加院系公开答辩;6.缺勤达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取消其参加答辩的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缺勤达五分之一的学生,其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比实际成绩降一等级;67.按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等。毕业设计(论文)详细撰写及编辑规范见附件2。七、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答辩与成绩评定(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价与评审1.指导教师要从学生平时表现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两个方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客观评价,评价意见及评分填入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考核书中对应部分。2.各专业答辩组聘请同行专家(或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将评阅意见及评分填入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考核书中对应部分,在答辩前返回答辩组。评议考核书格式参考附件4,各院系可以对评语的内容和填写格式进一步定制化。(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1.答辩组织:采取院系、小组两级答辩。以院系为单位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有校教学督导专家参与,总人数不少于7人。院系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秘书自定。各院系答辩委员会名单在学生答辩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答辩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三名成员)具体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小组成员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2.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方可进行答辩:(1)按计划和规范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7(2)指导教师已对其毕业设计(论文)写出书面评语并给出成绩;(3)评阅教师已对毕业设计(论文)写出书面评语并给出成绩;(4)没有抄袭行为。答辩小组对资格进行审查,组长在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考核书中对应部分填写资格审查意见。3.答辩要求:学生在答辩前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在校外进行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回学校参加答辩;因特殊原因安排在校外答辩的,必须报经学院答辩委员会批准,教务处备案。(1)对答辩学生的要求:答辩时学生应在10分钟内简要汇报以下内容:课题的任务;要求和意义;国内外发展状况及前景;研究路线和设计方案的确定依据及原则;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方法;结论及存在问题等。(2)对答辩小组的要求:提问和回答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内。提问的主要内容为: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设计(论文)和现场报告中存在的疑点与错误;考察鉴别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基本概念、设计规范和计算方法设计(论文)中不足之处及应改进的方面。答辩小组要组织在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考核书中填写答辩评语及评分。(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分、评审教师评分、答辩评分给出毕业设计(论文)建议成绩,并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8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结构分制,即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60%由指导教师给出,40%由评阅教师给出)和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给出),三部分比例为20:50:30,各个专业可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情况酌情调整比例,但必须报教务处批准。3.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成绩(含指导教师评分、评审教师评分、答辩评分)应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相应比例求得并转化成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4.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优良率不超过60%,其中优秀率不超过10%。5.毕业设计成绩由各学院向学生公布。八、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和工作总结(一)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如图纸、软件、作品、报告和论文、设计说明书等)由各院系负责按照要求收回归档,并至少保存三年。2.毕业设计(论文)本科档案袋主要材料目录:(1)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式一份);(2)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告(一式一份);(3)外文文献翻译(一式一份);(4)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汇报表(学生用表)(一式一份);9(5)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一式一份);(6)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议考核书(一式一份);(7)毕业设计(报告或论文)正式文本(一式一份);(8)图纸、光盘等。(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院系要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1、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概况(毕业设计(论文)周数、学生人数、指导教师情况、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课题完成情况等);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规章制度执行、本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情况,具体安排、实施、指导教师情况,院系检查,学生纪律管理措施,工作进度等);3、答辩的组织工作及学生答辩情况分析;4、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水平评价,有哪些突出的成果?与往届相比,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做了哪些改革和尝试,选题与生产实际结合上有何改进?具体作法与效果如何?6、从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反映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如何?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对今后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改革有何建议等。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院系可参考附件3流程和节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十、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见附件410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前发布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相符的,以本条例为准。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条例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指导教师在毕业环节中的指导作用,特制定本条例。一、选定课题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既要体现一定的科学性与实用性,注意及时更新(相同课题一般不得超过两届),同时要兼顾课题难度与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各专业的课题应与教师的课题及或企业项目相结合,具有实际应用背景。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审定后不得随意改变,若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必须报经所在院系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二、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中应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与进度。对于上届学生已完成部分工作的课题,要明确本届学生的工作起点与最终目标;对于多人共同完成一个题目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的工作任务。同时,应提供设计(实验)参数、查阅文献种类及范围、课题预期目标及检查方式等。三、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11(一)教师对学生的指导重点应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在毕业环节前期,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确定设计(实验)方案,文献检索和开题报告或文献综述的撰写,以便学生尽早进入工作状态。毕业环节期间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规范操作、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与工作作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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