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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部门生产部门单位品保部检验科制订时间修订时间版本第一版实验室仪器管理规定:仪器乃为实验不有可缺少的,使用时应遵守使用仪器之规定,以发挥最好的效果及延长使用的寿命。1.欲使用前应先熟悉仪器的操作。2.使用时应得到主管的允许,经认定方可自行操作。3.使用仪器时,应遵守该仪器之各项规定,依规定操作,不可擅自随意操作,如不熟悉自行操作而致损坏时,主管可依随仪器损坏状况,要求赔偿损坏之维修费用。4.使用仪器后,应将其清洁干净,并将其回复至使用前之情形。5.如果使用时发现该仪器情况不佳时,应马上请示主管作处理,以免影响实验之结果及更加损坏仪器。6.仪器不使用时,应将开关关掉,其开关之顺序应依规定。7.使用时如不慎损坏,应马上告诉主管以作处理,以免耽误工作。8.仪器大多为贵重仪器,使用时应小心谨慎,不要疏忽损坏。名称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部门生产部门单位品保部检验科制订时间修订时间版本第一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化验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2.所有备品、试剂都应有标签,有毒药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3.化验用的各种药品应妥善保管,剧毒药品应保险柜存放。4.配制有毒药品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手套、口罩和帽子,在毒气橱内进行。5.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6.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如乙醚,氨水)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在通风橱中进行。7.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浴水中进行,严禁明火。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及时清洗干净。8.使用酒精灯时,酒精要加到1/3-2/3位置,绝不能用已点燃的酒精灯去点另一个。有裂纹的酒精灯要及时废弃。酒精灯严禁外借。9.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轻轻摇动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10.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名称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部门生产部门单位品保部检验科制订时间修订时间版本第一版11.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12.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H2,NO2,H2S,SO2,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13.水、电和煤气用完后及时关闭。开关电闸时,绝不可用湿手操作。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时,通知电工进行维修,不可私自处理。14.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及时清洗干净。15.检验员烫伤时使用95%酒精浸湿的棉花盖于伤处。如遇强酸溅伤可先用水洗,再用3%NaHCO3溶液洗伤口。伤势重者送医院诊治。16.洗涤玻璃仪器时,应首先检查仪器是否有裂口或破损处,以防划破手部。17.试验的一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时,必须控闸。每日下班时,应由专人对全室电器设备及水门检查一遍。18.化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名称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部门生产部门单位品保部检验科制订时间修订时间版本第一版实验室综合管理办法1.人员进出管理:实验室为产品、原料检验场所,拥有大量高级仪器及有毒危险药品,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参观者应事先经我部门主管批准,擅入者应立即劝其退出,不听劝阻者记下姓名、部门并告知其主管。2.人员着装管理:不得打领带,穿透空的鞋、短裤。实验室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白大褂,并注意保持工作服之整齐清洁。3.环境卫生管理:实验室之卫生责任人每天上班后应对卫生进行清理规划、检查,应做到地面、桌面、仪器表面无尘土,仪器、药品摆放有序。如不符合要求,应令责任人重做。4.仪器设备管理:对实验室仪器进行编号,记录其使用及损耗情况。5.库存品管理:对库存药品及玻璃仪器的购买、使用、消耗实施目视管理,厉行节约,降低库存。6.有毒物品管理:明显标示危险、有毒物品,实验废液应置于指定区,由厂务处负责处理。7.实验操作安全管理:含有易挥发有机溶液或产生其他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排气柜中进行。8.水电安全管理:用电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仪器使用后应立即关闭其水源、电源、热源、气源,每日交接班前检查水、电源及水浴锅温度,冷凝水以及仪器是否关闭。名称管理办法文件编号:部门生产部门单位品保部检验科制订时间修订时间版本第一版9.抽屉、橱柜使用管理:抽屉、橱柜内物品应摆放有序,禁止放置私人物品。10.行为规范管理: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本文标题: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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