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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三月八日2012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为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增创优势,扩大效果,进一步强化综合载体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把握机遇、持续求进、务实发展、积极作为”的要求,坚持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紧紧围绕“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以提升发展水平为主线,突出“四个强化、两个完善”(强化产业集群培育、强化服务功能提升、强化节约集约发展、强化统筹综合协调和完善支持政策、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四平台、一循环”建设(土地整理平台、资金融通平台、人力资源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各地着力破解“短板”、破解制约、提高质量、提高效率,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二)主要目标。主导产业规模快速壮大,集群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支撑配套能力不断增强,产城互动发展加快推进。———带动效应更加凸显。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万亿元,同比增长40%,占全省的比重超过45%;引进省外资金34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占全省的比重超过6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收入2.7万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占全省的比重超过40%;从业人员超过280万人,新增40万人以上。———集群规模不断壮大。形成1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6个超过500亿元、100个超过1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其中主导产业集群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1个、超过500亿元的4个、超过100亿元的30个左右。———集约水平明显提升。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3.5个百分点。———集合构建全面推进。加快建设综合服务、技能培训、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金融、邮政、公交等城市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覆盖,综合配套能力显著增强。二、重点任务(一)强化主导产业集群培育。推动各产业集聚区集中要素资源,突出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完善支撑条件,强化针对性招商引资,推动产业链纵向链接、侧向配套,迅速做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1.壮大主导产业规模。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快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项目建设。将投资5亿元以上主导产业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将投资2亿元以上和1亿元以上项目分别纳入省辖市、县(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优先配置要素资源,强化跟踪协调服务,力争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400个、投产600个,带动全省产业集聚区完成工业投资7500亿元。省有关部门争取的国家产业发展资金和省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项目。2.实施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围绕六大高成长性产业、四大传统优势产业、四大战略先导产业发展重点,优先支持80个产业集聚区加快壮大集群规模,提升集群发展水平。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装备制造、食品、轻工、纺织服装、新型建材等转移趋势明显领域,重点支持60个产业集聚区大力引进行业优势品牌和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在有色、化工、钢铁等资源优势突出的领域,重点支持10个产业集聚区依托骨干企业,积极引进下游加工和关联配套企业,弥补“短板”,完善链条,推动产业精深化发展。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选择10个左右产业基础较好、研发创新能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以“区中园”模式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加快产业化步伐,促进先导产业规模化发展。3.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围绕做大主导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大力开展针对性招商引资活动。推动各地按照强化优势、弥补“短板”的要求,进一步细分行业领域,瞄准重点区域和龙头企业,找准战略结合点,加强谋划包装,力争每个产业集聚区新引进1个以上行业龙头企业或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将产业集聚区投资10亿元以上或重大行业龙头企业的签约项目作为省重大招商项目进行管理,实行“一对一”工作机制,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建立专业招商团队,明确责任目标,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开展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签约项目,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二)全面提升综合配套能力。重点推动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综合性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功能集合构建。进一步完善外联道路和电网设施,提升快速通行和供电保障能力。1.技术创新平台。依托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新建30个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2.配套服务设施。完善促进集群发展的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运用省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推进50个检验检测中心、60个仓储物流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民营资本,新建60个综合服务中心,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就近提供金融、会计、法律、咨询、设计等中介服务和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后勤服务。3.环保设施。优先将产业集聚区骨干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列入省、省辖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计划,积极争取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充分利用省节能减排资金,支持5个以冶金、化工、食品、建材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集中使用生态补偿、减排、城市建设、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支持资金,加快推进100个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投产25个,新增40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100个以上产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加强主要污染物实时监测监控,重点在以化工、冶炼、建材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新建3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因地制宜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采取增加发电计划、争取国家燃煤电厂综合技术改造资金等措施,鼓励距产业集聚区较近的电厂进行热电联产改造;支持热负荷达到130吨/小时、年利用超过4000小时的产业集聚区新建背压机组,推动热负荷不足的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力争新开工集中供热工程30个。4.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区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实现产业集聚区主干路网全覆盖。力争建成台前县、上蔡县等10条高速公路连接线快速通道和洛卢、洛栾等高速公路,基本实现每个产业集聚区与高速公路快捷联通。国家和省干线公路维修改造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直接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国道、省道项目。5.电网、信息网设施。优先将产业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高压走廊迁建列入年度计划,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推进12座220千伏输变电和28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力争开工电网变电容量46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580公里以上。加快产业集聚区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移动通信网络提升工程和光纤宽带网络进楼入户工程,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区通信网络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三)深入推进产城互动发展。把产业集聚区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突破口,统筹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城区开发和老城区改造,加快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搬迁步伐,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外的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为产业集聚区服务的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搬迁村民和务工人员进城落户,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1.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内村庄迁并。加强新型社区规划引导,推动各地按照集中安置、功能配套的原则,在产业集聚区外选址建设安置社区,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再启动600个村庄搬迁工程。2.推动产业集聚区与城区功能设施共享。引导各地优先在城区与产业集聚区结合部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商业服务等城市功能设施,推动80%以上的产业集聚区实现公交、邮政等市政服务覆盖。把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重点,优先纳入全省年度保障性住房融资计划;鼓励用工集中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力争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8万套。(四)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完善土地整理平台,加强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监督管理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着力通过内部挖潜和用地指标倾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1.优先保障用地指标。统筹安排使用计划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重点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合理用地。下达各省辖市的计划指标给各产业集聚区不低于300亩,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督促各地将产业集聚区外“批而未征”土地依法依规调整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对各地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情况进行目标考核,定期通报。2.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保障3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用地,力争新建2000万平方米以上多层标准厂房,满足中小企业和配套企业发展需要。(五)加强资金融通平台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投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壮大资本实力,提升运作水平,增强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其资金保障作用。1.扩大资产规模。督促各地将各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作为资本金注入投融资平台。推动各县(市)整合现有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注入土地、公用设施等经营性优质资产,形成一批资本规模超过5亿元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对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增资扩股,增强平台资本实力,提升多元化融资能力。2.提升运作能力。开展资金融通平台专项培训,对业务人员进行轮训。每半年组织一次产业集聚区资金融通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集聚区资金融通平台与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金融机构的指导下提升资本运作、资本经营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省财政融资平台和金融机构深化合作,实施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化建设百亿筹资计划,扩大融资规模,力争全年融资超过40亿元。发挥省投资集团担保公司作用,积极为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力争全年融资担保额超过40亿元。(六)增强人力资源保障能力。重点加强人力资源平台建设,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力争为产业集聚区培训各类技能人才70万人以上。1.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纺织服装、机械制造、食品、电子、冶金、化工等六大用工需求增长最快的行业,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继续开展“百校千企”合作,共同培养、共建生产实训基地,增强培训针对性,实现技能培训与企业用工需求无缝对接。2.加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推动各地设立就业服务窗口,积极开展代理招聘、用工推荐、人力资源培训等业务。建设产业集聚区就业信息网络,加强对产业集聚区人力资源需求的日常动态监测,促进产业集聚区内人力资源供需衔接。3.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发布产业集聚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举办专场招聘。依托产业集聚区现有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产业集聚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组织产业集聚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加大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新建1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40个博士后研发基地。(七)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理顺产业集聚区与所在行政区域的管理关系,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1.完善管理机构。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意见(试行)》,2012年3月底前各省辖市出台产业集聚区机构编制实施意见,6月底前确保所有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机构级别、管理职能和编制落实到位。2.提高行政效率。推动省辖市、县(市)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环保、统计、质监等职能部门向产业集聚区派驻人员,力争2012年6月底前人员到位、关系理顺,实现产业集聚区与市级职能部门业务直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2012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按季度对省有关部门和各产业集聚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针对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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