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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施工招招标标文文件件招标编号:招标人: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1-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总则2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3计分办法第四章图纸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资格审查文件1第一章投标邀请书1、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已由资批【2010】76号文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⑴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具体内容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计投资约40.3万元,工期为90天。⑵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⑶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1月。⑷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4、被邀请单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件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领取投标邀请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制作费600元,售后不退。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递交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1日下午4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银行帐户(公司基本账户)汇至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收款人: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分理处,账号:,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标书。7、各投标人将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于2013年1月8日9时以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送至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被邀请企业无故不领取招标文件或不参与投标的,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将记入不诚信档案。迟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盖章):国土资源局代理机构(盖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日期:2012年12月1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未利用土地联合开发项目21.1建设地点31.1建设规模9.1971公顷。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验收标准要求。62.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72.2工期要求工期:9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中备案公示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3、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应为本公司注册的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及三级项目经理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11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215.1投标有效期56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31316.1投标担保金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1日16时)前交纳到账(以到账时间及网上确认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收款人: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分理处账号:14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5.2澄清、修改、答疑1、递交方式:2012年12月16上午11时前递交至代理公司QQ邮箱2、发放方式:2012年12月17日下午5时前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1517.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合格17.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优良1618.1-18.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其中壹份正本,伍份副本。1721.1-21.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止1825.1-25.4开标地点: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始1933.2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标法2033.3定标原则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排名顺序,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2137履约担保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在投标保证金中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22其他投诉处理办法对招标存有疑义的,须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06号令),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投诉需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中标单位公示对拟中标单位,将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办理中标单位备案手续。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人将设置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天在招投标信息网公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为了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招标人将在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书等相关内容。投标人在网上下载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书等内容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递交至)。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后审)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招标邀请书。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本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图纸(另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合同文件格式(建议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建议格式第九章资格审查文件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网上公示(招投标信息网)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递交至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递交至邮箱)。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上公示(招投标信息网)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未查询澄清文件而引起的后果。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5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本招标文件8.2的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的语言文字均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三部分组成。11.2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伍份):11.2.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11.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1.2.3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回执单复印件及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2.4公司近三年承建工程一览表11.2.5项目班子配备情况11.2.6相关承诺11.2.7投标报价汇总表及说明11.2.8分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2.9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11.2.10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11.2.11综合单价表11.2.12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式伍份)11.3.1其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的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十大部分。11.4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第29条(一式伍份)。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13.1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13.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3.2.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13.2.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人负责。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13.2.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13.2.4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财建[2005]169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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