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GMP质量管理文件及实验室管理
质量管理文件与实验室管理GMP认证工作的三要素1、硬件:指厂房、设备等,是人用来实现目的的工具,其可塑性较小。2、软件:指生产方式、管理方法等,在生产中进行规范性操作,定型后就应该强调软件建设,软件既具有灵活性,又是完全必要的。GMP认证工作的三要素3、人是系统的操作者,起着决定性作用。硬件、软件及人之间是密切关的,如相互配合不协调,产品质量就处于波动状态,将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GMP认证工作的三要素人硬件软件★质量管理文件《规范》中的规定:第七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质量管理文件第七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订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订取样和留样制度;2、制订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质量管理文件第七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埃数和微生物数;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储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9、制订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第七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质量部门机构的设置药品生产企业应设置独立于生产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检验,除技术上受分管质量的负责人领导外,行政上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即总经理或厂长)。重大质量问题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部门机构的设置企业应配备有足够数量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一定数量的注册执业药师。质量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员,生产车间、仓储供应等部门可设专职或兼职质量管理员。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的要求*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生产生物制品的企业,该部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生产放射性药品的企业,该部分人员应具有核医学、核药学专业知识及放射性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生产中药制剂的企业,该部分人员必须具有中药专业知识;2、具有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经验,具有组织《规范》实施的能力。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的要求*对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要求:1、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所受教育应包括以下学科或适当的综合内容:化学、化学工程、微生物学、药学和技术、药理学和毒理学、生理学、药事管理学等)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生产放射性药品的企业,该部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核医学、核药学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生产中药制剂的企业,该部分人员必须具有中药专业知识;对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的要求*对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要求:2、有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3、生产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对从事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1、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2、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3、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需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识别药材真伪、质量优劣的技能;对从事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要求4、从事生产操作的技术工种人员、质量检验人员、计量检修、实验动物管理和饲养人员应持证上岗;5、从事放射性药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放射性药品检验技术知识,并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对质量管理部门设施的要求1、检验室、中药标本室、留样观察室以及其他各类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2、生物检定室、微生物限度检定室、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室应分开设置;3、原料药中间产品质量检验对生产环境有影响时,其检验室不应设在该生产区内;对质量管理部门设施的要求4、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应设专门仪器室;所有仪器仪表、衡器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技术资料(说明书、设计图纸等);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记录;校验记录;使用记录。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应具有:系统性、动态性、适用性、严密性、可追溯性。质量管理文件系统性:质量体系文件要从质量体系总体出发,涵盖所有要素及要求作出规定,反映质量体系本身所具有的系统性。动态性: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因此,文件必须依据验证和日常监控的结果而不断修订。质量管理文件适用性: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按有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文件。严密性:文件的书写应用词确切,不模棱两可,标准应量化。可追溯性:文件中的标准要涵盖所有要素,记录反映实际执行的过程,文件的归档要充分考虑其可追溯性的要求,为企业的持续改进奠定基础。质量管理文件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文件的内容文字应简练,条理清楚,且用词确切。质量管理文件企业编制各类文件时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编号系统应能方便地识别其文件类别和序列,便于归类及查找。在每份文件的文头上应注明:文件编号、版次、文件名称、制订部门、制订日期、审核部门、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颁发部门、颁发日期、执行部门、生效日期及分发部门。质量管理文件文件的管理:1、各企业应制订文件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各类文件的标识、起草、修订、审查、批准、印制、分发、执行、保管、检查、撤消和归档等程序和规定。质量管理文件2、对于各类文件应定期审阅,及时修订,并按文件的修改、撤消程序办理。文件修改、审阅、批准程序应与制订时相同。规格标准按最新出版的国家药典或其他法定规格进行及时修订。文件一经修订完毕,及时对相关文件(或记录、报告、表格等)作相应的修订。质量管理文件3、在文件的使用过程中,为确保文件的正确执行,应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1)建立文件编制记录,分发文件时由领用人签名,编制记录内容应包括:文件编号、版本号、文件名称、制订部门、参与部门、审批部门、制订日期、执行日期、印制份数、签发份数及各部门的签收日期、修订记录(注明修订后的新文号)、保管记录等。质量管理文件(2)建立文件总目录,总目录的内容应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制订部门、执行部门、制订日期、印制份数、签发份数及保管人等。发放新版文件时同时收回旧版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统一处理。对需保存的旧版文件应另行明显标识,与现行文件隔离保存。质量管理文件(3)制订现行文件清单,供随时查阅最新文件修改状态,现行文件清单应包括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制订日期、主要执行部门、现存份数及保管人等各项内容。(4)文件的复制由文件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经审核后加盖印章,登记发放。质量管理文件4、文件的保管与归档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并制订企业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同时建立文件保管记录(内容:文件编号、文件名称、份数、来源、送来日期及保管人等)。质量管理文件对于企业不得自行决定修改的文件(如:产品注册质量标准、产品批准文件等)应单独存放。各种生产记录应保存至少三年或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质量管理文件5、填写各类记录要及时,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完整,字迹要清晰。填写记录的注意事项:(1)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及时记录,不得写回忆录;(2)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3)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修正时不得用涂改液,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质量管理文件5、(4)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时要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简写符号“,,”或”同上“表示;(5)品名不得简写;(6)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操作记录应做到一致并有连贯性;(7)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名,不得只写姓或名;(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如2004年3月10日不能写成”04“(或”2004“)、”10/3“或”3/10“的形式。质量管理文件6、小结:(1)文件由阐明要求的文件和阐明结果或证据的文件组成;(2)良好的文件系统必须具有系统性、动态性、适用性、严密性和可追溯性;(3)产品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是GMP管理的核心文件;质量管理文件6、小结:(4)文件管理提要:•制订文件管理制度要阐明企业中文件的标识、起草、修订、审批、印制、分发、执行、保管、检查、撤消、归档等程序和规定。•各种管理制度由各职能部门制定。•制订SOP要根据各岗位或单元操作的要求制订。质量管理文件(4)文件管理提要:•各种表格、记录的设计要根据管理制度及SOP的要求设计。•检查和修订要按文件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定期或不定期修订。•汇总和存档要按品种及批号建立产品批档案,其他记录分类汇总、存档。实验室管理企业质量检验部门工作的重要性:质量检验与测试是质量管理部门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环境、空气洁净度和工艺用水等监测的重要手段。它能快速准确地提供检测结果,能为生产现场监控提供数据。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药品检验与测试必须执行准确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一、取样管理:1、取样要求:(1)对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以及不同生产状态取样都分别制订取样办法。对取样环境的洁净度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工具或容器,取样的部位,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工具或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或有毒物料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相一致,如不在取样室,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实验室管理(2)取样件数。化学原料药及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都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n>300时,取样量为。中间产品、成品及特殊要求原料等按具体情况另行规定。中药材取样。件数≤5时,逐件取样;<100时,取样5件;100-1000时,按5%取样;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细药材,逐件取样。包装材料取样。按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规定。实验室管理(3)取样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日期、品名、物资编号、规格、批号、物料进厂编号、来源、包装、取样量、取样SOP编号、必要的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4)物料超过规定的储存期时,要重新取样检验。(5)已取样的物料,应贴上取样证,并要恢复原包装,使被取样物料不受污染。2、取样数量:每个样品取样量一般应按全检所需数量3倍。特殊情况另定。实验室管理二、检品的测试方法:1、物料(包括工艺用水)、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操作规程由检验室根据质量标准组织制定,经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自生效日期起执行。2、检验操作规程一般2-3年复审、修订1次。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定时相同。在执行时如确实需要修订时,审查、批准和执行办法与制定时相同。实验室管理二、检品的测试方法:3、检验操作规程内容。检品名称(中、外文名)、代号、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性状、鉴别、检验项目与限度和操作方法等。检验操作方法必须规定检验使用试剂、设备和仪器、操作原理及方法、计算公式和允许误差等。4、滴定液、缓冲液、指示剂与指示液、细菌内毒素检查和抗生素微生物检定等单项检验操作方法及培养基制备等可参照药典有关规定,编入检验操作规程附录内。实验室管理三、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和批检验记录:1、检验原始记录为检验所得数据的记录及计算等原始资料,是出具检验报告的依据。2、检验原始记录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做到记录原始、数据真实、字迹清晰、资料完整并按页编号,按批汇总。3、检验结果由检验人签字,由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并签字。实验室管理三、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和批检验记录:4、检验报告书是对检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效力的技术文件,必须做到数据完整
本文标题:GMP质量管理文件及实验室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256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