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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第六章环境质量考核与总量控制GIS§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6.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6.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GIS开发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简称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总量控制”是相对于“浓度控制”而言的。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其核心内容为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浓度排放)标准。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包括三方面内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的地域、排放污染物的时间。总量控制的对象主要是指国家“九五”期间重点污染控制的地区和流域,包括:酸雨控制区和SO2控制区;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太湖、滇池、巢湖流域。总量控制目的:从宏观总量入手,控制环境污染的进一步发展。总量控制意义: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标志着环境管理工作的定量化和科学化。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基本做法:1)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核定省区市排放量基数。经全国综合平衡,编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到各省区市,作为国家控制计划指标。2)各省区市把省级控制计划指标分解下达,逐级实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3)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部门,力争实现增产不增污。4)编制年度计划.5)年度检查、考核,定期公布各地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基本做法6)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污染严重的水体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按照水体所必须达到的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确定严于本计划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并对有排污量消减任务的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制度。§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的三种模式根据技术路线不同,总量控制可分为三种模式:(1)容量总量控制;(2)目标总量控制;(3)行业总量控制。§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前我国的总量控制基本上是目标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的三种模式1)容量总量控制是指把允许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在受纳水体给定功能所确定的水质标准范围内,它的“总量”系基于受纳水体中的污染物不超过水质标准所允许的排放限额。§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2)目标总量控制是指把允许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管理目标所规定的污染负荷削减率范围内,它的“总量”是基于源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人为规定的管理上能达到的允许限额。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的三种模式3)行业总量控制是指从行业生产工艺着手,通过控制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和能源的投入以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使排放的污染物总量限制在管理目标所规定的限额之内,它的“总量”是基于资源、能源的利用水平以及“少废”、“无废”工艺的发展水平。§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目标的建立行业总量控制针对各地不同的工业行业,环境保护部门有选择地对重点行业污染物进行控制。首先进行环境问题、产业结构及污染源分析,确定主要控制污染物、重点控制行业及主要控制污染源。如浙江平阳县,它的主要产业是制革行业,因此,环境污染控制以制革行业为主兼顾其他行业;§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目标的建立容量总量控制根据河流水质承受污染的最大容量来决定排污单位的排污量。容量总量控制目标是以区域可分配环境容量为基础,或把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区域环境容量的限度内,多余的部分作为消减目标,然后把可分配环境容量或污染物消减量作为总量控制目标分配至污染源。§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目标的建立目标总量控制目标总量控制目标的的建立包括目标值和指标体系的建立两部分。目标值根据某一时期污染物排放水平或某一时期、某一标准的环境质量确定的目标总量或受经济投资约束或由政府行政管理确定的目标总量来确定;指标体系则体现了总量控制的要求,是人为约束的反映。§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一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和二氧化硫;“十二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计算例题:某工厂建一台10t/h蒸发量的燃煤蒸汽锅炉,最大耗煤量1600kg/h,引风机风量为15000m3/h,全年用煤量4000t煤的含硫量1.2%,排入气相80%,so2的排放标准1200mg/m3,请计算达标排放的脱硫效率并提出so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解:so2最大排放量(kg/h):1600kg/h×1.2%(含S的质量量)×2(SO2的质量(S、O原子的相对原子量分别为32、16))×80%(气相SO2的质量)=30.72kg/hso2排放浓度:30.72kg/h×10-6(将kg转换为mg)/15000(m3/h)=2048mg/m3脱硫效率应大于[(2048-1200)/2048]×100%=41.4%总量控制建议指标:4000吨×1.2%×2×80%(年总排放SO2的质量)×(1-41.4%(SO2超标准的比重))=44.9≈45吨§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总量控制要以综合性、科学性、区域性、分解性和可操作性为指导原则,把污染源与环境目标联系起来,围绕总量控制目标分配进行,最终体现在排污许可证上。§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量控制的指导原则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等比例分配原则在承认各污染源排污现状的基础上,将总量控制系统内的允许排污总量等比例地分配到污染源,各污染源分担等比例排放责任。特点是简单易行,但不公平。在承认现状、简单方便这一点上,等比例分配原则仍可供参考。费用最小分配原则以治理费用作为目标函数,以环境目标值作为约束条件,使系统的污染治理投资费用总和最小,求得各污染源的允许排放负荷。特点是结果反映系统整体的经济合理性,即有很好的整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但并不能反映出每个污染源的负荷分担都是合理的。按贡献率削减排放量分配原则按各个污染源对总量控制区域内水质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污染物贡献率大小来削减污染负荷,对水质影响大的污染源要多削减。它体现每个排污者平等共享水环境容量资源,同时也平等承担超过其允许负荷量的责任。§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量控制的分配原则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总投资污染物削减量年运行费技术可行经济优化水质达标率排污口改变外部转移基于目标总量定额达标分配环境绩效分配无功能区划区域总量目标基于容量分配内部治理末端治理布局调整清洁生产传递系数分配环境绩效分配定额达标分配基准分配方案水环境功能区点源分配控制单元集中治理排污权交易行业分配分配方案环境绩效工业布局调整最大产出工业结构调整综合步进分配总削减量总投资目标可达经济优化否是否是基准分配优化分配宏观分配区域总量分配技术路线图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污染源调查和环境质量监测调查了解辖区内有多少污染源,每个污染源排放什么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多大,排放规律和排放方式;此外,搞好环境质量监测,摸清辖区内环境污染程度和主要污染物。环境保护目标总量控制原则1)确定总量控制的目标值,确定依据如下:(1)以维持某一时期污染物排放水平为基本目标,或以某一时期污染物排放水平为基数,确定削减污染物的比率。(2)维持某一时期或某一标准的水体,水质为控制目标确定的目标总量。(3)受经济投资约束的目标总量。如投资多少所能削减的最大污染物量,以控制污染源排放总量作为目标。(4)经济发展,维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的目标总量。(5)配合政府领导环境目标责任制的管理目标作为总量目标。(6)按工业行业确定总量目标。如何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保护目标总量控制原则2)目标总量控制的范围为了环境管理方便,环境管理部门可根据当地污染现状和管理实力(管理力量、技术水平和财政支持能力),首先对污染大户工厂和行业实行总量控制。3)目标总量控制污染物项目的确定选择那些与目标直接有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经济上、技术上可实现的污染项目,针对性要强,灵活性大。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管理和监测力量确定项目,也可分期分批控制各种污染物,同时要考虑污染源可能削减能力和水平,既要抓住主要污染物,又要考虑控制代价。明确区域功能提出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所辖区域的功能和实际情况,按照功能区域的划分原则,如居民区、工业区、商业区、自然保护区等进行科学划分,根据国家废水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标准为各功能区制定环境保护目标,也可制定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如何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坚持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总量控制技术基础上,把要削减的污染物量进行优化分配的厂家,经环保部门协商与确认,提出总量排放规划方案,报经行政领导部门批准后,通过向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形式使单位排污合法化。许可证要明确其应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污去向和有效时间等。实行排污权交易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价该区域的环境容量。然后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如公开竞价拍卖,定价出售或无偿分配等,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机制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排污权交易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如何实施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分析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际需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不仅要提供总量控制信息管理和GIS表达功能,而且还要提供大量的计算与分析功能,如污染源信息查询与更新、污染排放量核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编制、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包括目标值和指标体系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分析(包括污染源分析、控制因子的选择、控制单元的划分、影响系数的确定、环境容量的计算等)。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1)污染源信息管理与查询2)污染源项目申报、审批管理3)总量控制情况统计分析4)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1)污染源信息管理与查询提供对污染源数据的动态管理,具有对污染源数据录入、变更、增加、删除、计算统计、报表、检索等功能;具有对污染源状况和位置的空间查询能力。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提供污染源项目申报和审批管理功能,包括对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设备等信息的管理与分析,并能够对建成前和建成后的模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以支持污染源项目管理和决策。2)污染源项目申报、审批管理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提供对污染源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内容包括区域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分析、分区街道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污染物排放量排队分析、污染源统计、环境浓度贡献排队分析。3)总量控制情况统计分析环境地理信息系统§6.2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开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GIS功能需求提供给与环境容量模型的最大允许排放量计算、总量控制分析(包括污染源分析、控制因子的选择、控制单元的划分、影响系数的确定等,特别是由于地理位置关系,相同排放量对环境污染程度不同,系统需要通过具体的污染扩散模式计算找出真正的重点污染源)、削减方案制定(包括通过现行规划模型和扩散模型计算网格最大允许排放量,进而计算出各个污染源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应削减量,并对各种削减方案进行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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