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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程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购物资、施工生产过程产品、最终产品及交付后产品中不合格的分级、标识和隔离、评审、处置等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级单位所承建工程项目、工业产品质量方面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9001-2008(idtIS09001-2008)标准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3职责3.1公司质量安全科a)负责建立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台帐;b)负责收集一般不合格品及严重不合格品的《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c)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的验证。3.2公司工程技术科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的制定与评审。3.3公司物资部负责对物资(包括甲供物资、乙方采购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严重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3.4项目部的质量部门a)负责对本项目发生的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物资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进行处置。b)对本项目一般不合格品处置方案的核定、验证。c)建立本项目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台帐。d)保存轻微不合格品的《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将一般不合格品、严重不合格品的《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及《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台帐》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科。3.5项目部的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一般不合格品处置方案的制定与评审。3.6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部门a)负责对物资(包括甲供物资、乙方采购物资)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b)将《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向公司质量安全部门传递。3.7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处置方案的审批。3.8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3.9专业质检员负责轻微不合格品及一般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实施效果的验证。4控制总则4.1对保修期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4.2由设计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按照行业法规及合同规定与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三方协商解决。4.3对于项目部自查、公司组织的检查、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不合格品均按本程序执行。4.4业主提供产品不合格的,当其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没有影响,如业主要求使用的应有批复文件。但当其对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造成影响时,项目物资部门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拒收报告。5不合格品的分级5.1轻微不合格品---对使用及性能没有影响,对下一道工序影响程度不大,处置容易,且损失在五百元(不含五百元)以下的不合格品。5.2一般不合格品---对使用及性能有一定影响,对下一道工序的影响程度较大,处置较难,且经济损失在五百元(含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不含二千元)以下的产品或外观损坏但不影响使用功能的物资。5.3严重不合格品---对使用及性能有较大影响,对下一道工序的影响程度很大,处置很难,且经济损失在二千元(含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不含五千元)以下的产品或经试(检)验,性能指标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物资。5.4凡经济损失在五千元(含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不含十万元)以下额度内的质量事故为一般质量事故。5.5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者;2)、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3)、影响建设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4)、经济损失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者。6不合格品处置的工作流程6.1不合格物资的处置工作流程进货检验——发现不合格物资——标识、隔离——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审批——实施——效果验证——不合格记录归档6.2不合格品处置的工作流程工序检查——发现不合格品——标识、隔离——评审——制定处置方案——审批——实施——效果验证——不合格记录归档6.3标识和隔离对在施工生产过程及物资进场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质检员或材料员立即确认,并及时做出标识,必要时进行隔离,在不合格品没有按程序处置并验证合格前不得进入下一过程。6.4不合格品的评审6.4.1评审依据标准产品依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非标准产品依据设计文件或其指定的检验标准。6.4.2评审与处置6.4.2.1对于轻微不合格品,可不进行评审,由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出处置方案并及时组织和监督有关人员进行纠正,项目质检员进行现场验证合格后,有关责任人按职责分别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中填写有关记录。6.4.2.2对于一般不合格品(物资),由项目部质量(物资设备)部门提出不合格品(物资)处置要求,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评审,确定处置方案,经质量部门核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质量(物资)部门监督实施,并验证其效果,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中分别填写相关记录。6.4.2.3对于严重不合格品,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提出不合格品处置要求,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评审,并邀请建设、监理、设计三方参加评审,确定处置方案,经公司质量安全部门核定,建设单位总工批准后实施,并验证其效果,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中分别填写相关记录。6.4.2.4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在24小时内快速报告公司,由公司快速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公司同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6.4.2.5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在24小时内快速报告公司,由公司按规定向上一级部门逐级报告,按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处理。6.4.2.6评审过程中,责任单位应针对不合格的性质、产生的原因确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必要时提出纠正措施,按《改进管理程序》规定执行。6.5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a)退货;(拒收)经评审确定为严重不合格物资的,应作退货处理。退货后又重新到货的物资必须重新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b)报废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或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物资)可作报废处理,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c)返工、返修经评审决定返工或返修的产品,应由工程技术部门制定方案,经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做好记录,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放行、使用。d)降级使用经评审为一般不合格物资的(如水泥受潮结块、钢筋锈蚀)或外观损坏,不影响使用功能可改作它用的产品,可作降级使用,但需报项目总工审批后再报请业主、监理审批。应做出明确的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及《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e)让步接收产品(物质)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报项目总工审批后再报请业主、监理审批后才能办理让步使用、接收。此种方式须得到业主批准,并提出《让步申请报告》,获得同意方可实施。让步的方式有降级使用或改为他用两种。采用让步使用、接受时应做出明确的标识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及《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7记录7.1《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附录A7.2《让步申请报告》附录B7.3《不合格物资处置记录表》附录C7.4《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台帐》附录D本程序中形成的记录按《记录管理程序》规定执行。附录A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责任单位:发通知单位:编号:产品名称:发通知人:不合格现状描述:评审意见1、轻微不合格□2、一般不合格□3、严重不合格□(划√)评审人员(签名)评审日期年月日处置方案:审批人:日期:核定意见:核定人:日期:处置情况记录:处置单位处置人员:日期:验证情况记录:验证单位验证人员:日期:附录B让步申请报告编号:不合格品名称:申请让步内容申请让步原因、内容:申请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日期:年月日业主审批意见审批单位:审批人(签名):日期:监理审批意见审批单位:审批人(签名):日期:附录C不合格物资评审处置记录编号:产品名称:发通知人:不合格描述:(数量、产地、供货商、不合格内容)评审意见:(在空格处打√)a、退货拒收□b、降级使用□c、报废□d、让步放行□评审人:年月日处置记录:(责任人、日期、处置过程及结果)记录人:年月日降级使用或改为他用批准意见:批准人:年月日验证记录:验证人:年月日附录D年月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台帐编号:序号责任单位工程(产品)名称不合格状况不合格原因不合格程度处置情况验证情况发生日期编制:审核:日期: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不合格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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