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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制定部门:医教部适用部门:批准人:侯瑞芳编码:YLGL-ZD-000-00/00版次:第1版页数:共6页首版日期:2014年01月24日修订日期:执行日期:2014年01月24日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1目的1.1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1.2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1.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科。3内容3.1麻醉医师能力评价对已获得相应专项准入资格的麻醉医师进行能力评价,时间为每年度复评一次,由科室结合个人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本级别工作或有资格晋升上一权限级别。3.2资格准入麻醉医师在规定的具有申报资格的相应手术麻醉分级范围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相应资格准入。3.2.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资格;3.2.2考核合格;3.2.3经科室评议通过者;3.3权限变动管理3.3.1权限升级3.3.1.1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和年限资格;3.3.1.2考核合格;3.3.1.3做为副麻完成例数>15例;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主麻完成例数>5例;3.3.1.4承担原级别麻醉手术期间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3.3.1.5承担原级别手术时间满二年;3.3.1.6经科室评议通过者;3.3.2权限降级或取消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3.3.2.1考核不合格者;3.3.2.2对于同一项操作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及以上严重并发症或医疗纠纷者;3.3.2.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3.3.3权限恢复对资格取消或降级操作者,当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作为术者完成例数>5例;该类操作及治疗过程中无严重并发症及医疗纠纷发生时,经评定合格者可再次获得准入资格。3.4工作流程3.4.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制定本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教部备案。3.4.2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鹤壁市人民医院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教部复核备案。3.4.3对取消或降低其手术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教部备案。3.5监督管理医教部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4文件效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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