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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社会》读书笔记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101班刘春竹学号11110401112路易期•亨利•摩尔根,是美国著明的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据了解,摩尔根是历史上少见的在东西方世界都广受尊重的科学家之一。他曾于1856年当选为美国科学进步委员会会员并于1875年入选美国科学院。关于《古代社会》这本书,也是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中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摩尔根的研究主要来源于他对印第安人的实地考察、对从朋友手中获得的资料的整理及对一些历史典籍的阅读。摩尔根的艰辛研究为后人研究古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例如恩格斯就是在摩尔根的研究基础上写下了著名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的。《古代社会》的第一编是《各种发明和发现所体现的智力发展》,作者认为:“发明、发现是互相建立在累进的关系之中的,各种制度则是立于展开的关系之中的”,并且指出:“政府的一切形式都可以归纳于两个一般行的方案之内:第一个方案是一个人为基础,是纯粹一人的关系为基础的东西,组织单位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第二个方案是一领土及财产为基础的,可以区别的一种国家。”作者在后来的论述中也是延续着这种思想来论证人类文明的进程的,从第一方案过渡到第二方案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人类社会也从低级阶段发展到高级阶段。摩尔根把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划分为七个阶段,即低级蒙昧社会,中级蒙昧社会,高级蒙昧社会,低级野蛮社会,中级野蛮社会,高级野蛮社会,文明社会。从而体现出人类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作者的进化论观点。在《生存的技术》一章中,摩尔根提出了人类食物的五种类型:在有限的住地上以果实草根为为3食物的自然生活——天然食物;鱼类生活(最早的人工食物)——鱼类食物;借栽培而来的淀粉性食物生活——淀粉食物;肉类及乳食的生活——肉类和乳类食物;由农业而发生的无限制的食物之生活——通过田野农业而获得无穷食物。第二编为《政治观念的发展》,在此张摩尔根真的是煞费苦心。本章的主要研究方法:1、田野调查。对易洛魁部落联盟进行考察,收集了许多可靠、翔实、丰富的资料。因为摩尔根曾为塞内卡部落与白人地产投机公司打官司,维护了该部落的土地权利,从而赢得了印第安人的信任,并被该部落的鹰氏族认作义子,赐予“裂缝间的桥”的名字。这就便利了他对印第安人社会组织、文化生活、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婚姻家庭的研究。2、问卷调查。精心设计问卷,并寄给美国各地许许多多的传教士、印第安事务的管理人员以及在太平洋岛屿、远东、印度、非洲的一些人,从而获取许多资料。此方法是摩为研究亲属制度而首创,多受诟弊,经常被指为《古》的硬伤。由于调查问卷题目的设计暗示太过明显,容易得出调查人所需要的结论而无法反映真实情况。3、阅读相关文献。通过阅读不同地方的文学和历史作品以了解那个社会的风俗习惯和婚姻家庭等信息。如古代中国“九族”和古希腊氏族社会资料的收集。关于政治观念:人类的一切政治形态可以分为两种基本方式:早期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晚期的以4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国家”。后一种政治形态是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之间的分界线。摩尔根在这部分着重介绍了“氏族制度”的作用和它的构成原则,并侧重探讨了两种政治形态之间的演变机制。最早出现的是以性为基础的澳大利亚土著的婚级制度,甚至可以说这种婚级制度孕育了氏族组织。摩尔根在本书重点关注的是氏族组织。他相信,这是人类的一种时代最古老、流行最广的制度。无论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和澳洲,其古代社会一律都采用氏族组织作为它们的政治形式。恩格斯如此评价这个杰出的发现:“……便一下子说明了希腊、罗马上古史中最困难的地方,同时,出乎意料地给我们阐明了国家产生以前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而且氏族“在本质上是民主的”,所以整个“氏族社会也必然是民主的”。摩尔根举美洲土著部落为例,其中以处于低级野蛮社会的易洛魁人和阿兹特克人为代表解说氏族、胞族、部落和部落联盟的组织体系;又举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希腊部落(以雅典为例)和罗马部落为例来解释氏族、胞族(在罗马则被称为库里亚)、部落和民族的组织体系。氏族,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具有共同氏族名称的血亲团体胞族,是有亲属关系的几个氏族为了某些共同目的而结5合的一种更为高一级的团体部落,是若干氏族结成的集团,常常分组为一些胞族,全体部落成员操同一种方言部落联盟,则是同一语系的各种方言的部落集合而成的集团民族,则是在同一地域内联合诸部落而形成的一个氏族社会的集团总之,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和民族在历史发展中是顺序相承的几个阶段。在介绍每一个氏族社会时,摩尔根都会详细说明解释该氏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不同阶段的发展程度。需要强调的是,氏族最初是以女性世系来传递后代的,因为那个时候并没有实行一夫一妻制,无法确定男性世系,联系亲属的纽带以母方为主。因此,氏族并不能把共同祖先下的所有子孙都包括在内,它只包含一个假定的共同女性始祖、她的女性后代以及由她的女性后代所生的子孙,而她的男性后代的子女则属于其他氏族。而家庭的出现起码要到氏族制度消亡之后。其次,摩尔根以古代希腊社会和罗马社会为例着重探讨了首领和酋帅的任期和职能,酋长会议的职能以及最高军事酋帅的任期和职能,其目的在于分析从上诉的部落社会向具有近代西方政治组织雏形的政治社会的演变过程。在论述古代6希腊社会的发展历程时,摩尔根认为君主制和氏族制是决不相容的。英雄时代的雅典民族是军事民主政治,是一氏族为基础的,它有三个组织,即酋长会议、阿哥拉或人民大会、巴塞勒斯或军务总指挥官。这时的雅典仍然处于第一方案之中。当雅典人在领土与财产的基础上建立其新的体制时,其政府是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氏族制的解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氏族组织虽然具有民主的形式,但缺乏开放性和进一步的创新性。外来移民的融入,城市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大量涌现及私有观念的发展都对氏族组织起着解体作用。通过摩尔根的这些论述,我们可以知道氏族在古代社会进程中所起的巨大作用,氏族制奠定了人类社会的初步民主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却越来越不适应,最终陷于解体。摩尔根对古代希腊社会似乎很欣赏,似乎有美国民主制的影子,作者借此来证明古代世界曾普遍地存在着以氏族组织为基础的原始民主社会。第三编为《家族观念的发展》。家族观念:在这部分,摩尔根归纳总结了作为家族制度核心的婚姻制度。史前时期存在过血婚制家族——用马来亚式亲属制来证明——以夏威夷人的亲属制为典型——五个亲等——该亲属制的详细情况——以兄弟与姐妹的相互集体通婚来说明其起源——夏威夷群岛上的早期社会状况——中国人的九族——原则上与夏威夷人的相亲制相同——柏拉图的理想国——马拉亚式亲属制度表。其中的五个亲等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人类的婚姻制度经历了以下五个发展形态:71、血婚制家族:由嫡系的和旁系的兄弟姐妹集体相互婚配建立而成的。2、伙婚制家族:既可以是由若干嫡系的和旁系的姐妹集体地同彼此的丈夫婚配而建立的,也可以由若干嫡系的和旁系的兄弟集体地同彼此的妻子婚配而建立。3、偶婚制家族:由一对配偶结婚,但不专限于固定配偶同居而建立的4、父权制家族:由一个男子与若干妻子结婚而建立的5、专偶制家族:由一对配偶结婚,专限与固定的配偶同居而建立的。其中第一、第二、第五种是流行最广、影响最深的形态,以至于建立了三种不同的亲属制度。马来亚式亲属制对应于血婚制家族,土兰尼亚式亲属制对应于伙婚制,这两种亲属制可归为“类别式”,即对亲属不加以说明,而是把他们区分为若干范畴,凡属于同一范畴的人就立同一亲属称谓统称之,例如,我的亲兄弟和我父亲的兄弟之子,均称为我的兄弟。雅利安式亲属制对应于专偶制,可单独归为“说明式”,这种形式对亲属或用基本称谓来说明,或将这些基本称谓结合起来加以说明,由此使每一个人与自身的亲属关系都各有不同,如有对于兄弟之子、父之兄弟、父之兄弟之子的称谓。第四编《财产观念的发展》。关于财产观念:按照生产出的物品以及由此产生的继承愿望的不同,摩尔根认为在不8同时期人们的继承观念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种继承法:1、蒙昧社会的财产(初级、中级、高级):因其财产微不足道,财产观念单薄。把死者的所有物分给其氏族的成员。2、低级野蛮社会的财产:在同宗亲属中分配财产。3、中级野蛮社会的财产:直接由子女继承。他认为,“财产的发展当与发明和发现进步并驾齐驱”“财产种类的增加,必然促进有关它的所有权和继承权的某些规则的发展。”他还论述了财产怎样从公有制变为私有制,并指出私有财产的存在是奴隶制、阶级和国家产生的物质基础。全书四编结束。在谈到古代文明的主要贡献时,摩尔根认为:“文字的使用,或在石上刻象形文字,提供了文明开始的最适切的标准,倘若没有文字上的记录,历史与文明,都不能适当的说已经存在。”文字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的一大飞跃,也是走向真正文明的开始。摩尔根接着又说:“在人类的各支中,雅利安族及闪族是最早脱离开化状态的;他们其所以能如此,是由于他们与不同种族的混合。由于他们食物的优越性或是由于获得了地利,也可能是由于这些原因的总合的结果,这两族实际是文明的建立者。”这一段文字虽然不多,却很重要,为作者在论述古代希腊、古代罗马较早地过渡到第二方案,进入文明社会建立国家,而美洲、大洋洲的土著居民却还处在古老的部落社会提供了很好的注解。亚欧大陆种族众多,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9富,便于人类的生存发展,种族融合频繁,容易促进社会进步。美洲大陆相对孤立,物产相对贫乏,生存条件不如亚欧大陆,人口数量较少,而且比较分散,种族融合机会较少,社会发展缓慢,大洋州更是如此。种族融合、地理环境因素,这对现在仍然具有重要的认识意义,美国的快速发展和它本身的地理因素和移民国家有莫大关系。摩尔根有他的不足之处。他认为,美洲大陆以物质资源丰富,在民族学、语言学和考古学方面,它所具有的那些足以说明伟大的野蛮阶段的资料之丰富亦为其他各洲所不及。19世纪摩尔根生活的时代,印第安人的技术、语言和制度等民族文化在美国文明的影响下日渐衰颓,这为摩尔根所承认。这就有了矛盾之处。“从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亚人开始,继之以美洲的印第安人部落,而终止于希腊人和罗马人,这些部落为人类进步过程的六大期分别提供了最高范例。我们完全可以假定,如果将他们的经验合到一起,其全部内容正好体现了人类由中级蒙昧社会到古代文明终止之时的全部经验。因而,对于雅利安人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找到一些样本:其处于蒙昧社会者以澳大利亚人和波利尼亚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者以美洲半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其处于中级野蛮社会者以村居印第安人的状态为样本;而雅利安人自己处于高级野蛮社会的经验即与村居印第安人的经验直接相连。”对于摩尔根的研究,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是有非议的。各个地区、各个时期的人群总会有相同和相似之处。如中国南方和北方,东部和西域因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差异悬殊。同时期不同地域的10人群文化水平和社群组织因习俗的不同也有很多不同。中原的华夏民族和北方的少数民族也会因农耕和游牧生活方式的不同,从而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同一时期,其政治组织和生活风俗也会不尽相同。如何异中求同?因没有直接的材料证明作者当时是否发现了这些相似中的差异之处。作者推想而得的结果是,不同区域不同时期人群客观历史发展中的异或同?仅仅一二相似处似乎并不能证明彼此的进程是相同的。不能否认,客观世界是互相联系的,雷同事物的出现也是客观世界发展的结果。但人类历史的发展证明,历史只有相似而无相同。以彼此的相似来证明各族远古祖先的社会状态可以从别处找到样本,这似乎不是历史学领域的科学研究方法。正如马克思学说中的人类社会的五种社会形态,并不是每个区域人群的历史发展所全部经历的,理论推断的结果和历史的客观发展大相径庭。应该看到,在摩尔根这本《古代社会》一书中,其论证推理并不见得是很科学很严密的,甚至在有些地方还有前后不一致之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物尽管是不合呼逻辑的但却又是实际存在的,这样的事例俯拾皆是。摩尔根所提供的大量的实例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摩尔根的推论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毕竟,还有什么比从实地
本文标题:《古代社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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