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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目录内容摘要……………………………………………………………1关键词………………………………………………………………1一、我国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现状………………………………2(一)交通法规体系尚不完备,多数法规系统缺口明显………2(二)部分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的立法层次偏低…………………2(三)交通立法工作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3(四)交通法规的缺失影响国际化的进程。我国加入WTO之后,各方面都要逐渐和世界接轨………………………………………3二、公共交通管理法规建设必要性………………………………3(一)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分………………………………………………………………4(二)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公共交通的需求……………………………………………………………………5(三)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交通运输实现大发展的需求……………………………………………………………………5三、公共交通管理法规建设相关对策和建议……………………5(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统一立法的指导思想…………………………………………………………………6(二)要理顺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各部门的职权分工,明确任务,协同作战……………………………………………………………7II(三)研究制定交通立法规划,提出道路交通近期远期立法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立法进度…………………………………7(四)立法要搞好调查研究,更好地发挥地方交通法规的规范作用,保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7(五)积极借鉴国外公共交通立法经验…………………………8(六)构建城市公共交通法规体系………………………………8参考文献…………………………………………………………101论新形势下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学号:1234001269532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的公共交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同建立完备的交通法规体系的要求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尤其不能适应市场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本文梳理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建设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的建议。关键词: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对策2论新形势下城市公共交通立法马承岗学号:1234001269532公共交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的行业。科学地搞好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对于建立现代化城市,适应高速的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公共交通特别是城市公共交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得以相应的发展,城市居民的出行逐步改善。但长期以来,公共交通的发展相当缓慢,公共交通没有明确的发展政策,也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的城市经济发展。中国作为一个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对于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一、我国公共交通管理的立法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就开始重视交通法制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指引下,交通事业和交通法制工作已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交通部分别制定颁布的交通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共1100多个,各地方人大和政府也制定了一批地方性交通法规和规章,使交通行业行政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治交通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目标的提出,我国公共交通立法方面已经跟不上我国公共交通建设、管理的步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有了很大的距离,其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交通法规体系尚不完备,多数法规系统缺口明显依法治交通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交通法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毫无疑问,实现这一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虽然交通法规的研究和制定逐步走向科学和规范,并且初步形成了交通法规体系的大框架,但是仍有一些交通法规体系不完备。在公路、水路交通法规体系表现明显。一个完整的法规体系必须是不同的法律规范的系统和不同法的层次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统一和谐的有机整体。纵观我国现行有效的公路、水路法律规范,还不能说已经形成了完整体系,只是“初步搭起了交通法规体系框架”。公路、水路交通法规体系是由不3同公路、水路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组成的,这些系统有的尚有缺口,有的尚不明确。截止目前,仅2003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水运仅1988年5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二)部分交通法律规范系统的立法层次偏低交通管理涉及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就需要多层次的立法,但是我国目前多数的交通法规体系缺乏普通法律,法律体系不完善,权威性很差。在现有执法依据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仅有两条关于交通管理的内容,其余都是数量庞大的部门规章和内部规范性文件,缺乏正规法律的统率和支撑,使得法律效力大打折扣。(三)交通立法工作在某些方面跟不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城镇化脚步也在不断加快,交通市场的许多方面也要求开放,这就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需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但是这些市场急需的交通法律却迟迟没有出台,这势必会影响改革的进度,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立法工作的滞后已经成为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四)交通法规的缺失影响国际化的进程我国加入WTO之后,各方面都要逐渐和世界接轨。国外公共交通较发达的国家都有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法规,而目前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的立法除上海、武汉、大连等几个大城市外,许多城市没有立法。在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共交通的发展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手段,公共交通的发展和相关政策很难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无法可依的现象影响了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影响了我国国际化的进程,与我国加入WTO的原则冲突。二、我国公共交通管理法制建设必要性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拥挤状况也迅速加剧,交通拥挤已成为4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这对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我们知道,公共交通管理是一个高度综合而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政策、机构、体制、管理、收费与价格、城市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等各个方面。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首先应从公共管理的法规建设入手。公共交通法规建设的必要性有以下几点:(一)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中共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这一目标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必须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①其中门类齐全就是指在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起到调节的作用。交通行业尤其是公共交通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交通法规理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健全和完善。例如,2010年5月,按照湖北省政府立法规划,省运管局成立了城市公交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分学者,积极着手起草工作。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出行需要,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法制建设,2013年4月21日,湖北省交通厅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十堰市公交集团、鄂州市客管处、襄阳市运管处、省运管局法规处、厅运输处、厅法规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全面分析了湖北省公交发展现状,依偱问题导向原则,围绕当前城市公交在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湖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的体例、篇幅、具体条款等内容进行了逐条论证、探讨、修订。就建立公交补贴补偿机制,①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报告。5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快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权,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制度设计取得的共识。(二)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理公共交通的需求。随着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观念的不断深入,充分发挥法律的导控功能已成为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交通的一个前提是“有法可依”。目前公共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依据数量很少,几乎没有成文的法律法规,其中还有相当数量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执法的实际需要,所以要尽快加强交通管理法规的建设。(三)加强交通法规建设是交通运输实现大发展的需求。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交通行业也已经开始向市场经济转轨,交通体制改革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指导下进一步深化,以提高效率为主要的目的。世界各国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过程中,都出现了各自不同的问题,也产生了相应的经验供我们学校和借鉴。例如,伦敦于1984年颁布伦敦交通法案,通过竞争性招标逐渐让私人公司参与公交服务业。在此机制下,伦敦公共汽车的运营里程增加了20%,每英里的运营成本下降了40%,整个公共汽车网络成本下降了27%。与以前稳步下滑相比,乘客数增加了0.5%,最重要的是政府实际补贴下降了80%。竞争性的专营权制度不但降低了运营成本和财政负担,而且并没有失去公交服务网络的完整性和大都市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协调性。因此,公共交通的管理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允许私营部门可以在公共交通服务的供给和经营领域中补充和替代现行的政府职能,公共交通服务的合理定价、公共交通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法规等方面都会出现很大的变动,这对公共交通管理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竞争机制的引入必定会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出现大发展的局面,而如果想要成功地跨越这道坎,实现大发展,交通法规建设势必先行。三、完善我国公共交通管理立法的建议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②交通法规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依法治交通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也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完善公共交
本文标题:论新形势下城市公共交通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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